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qc-202304sl-003001001
预算金额1771.12万元
招标联系人胡先生0713-7218442
招标代理机构立信大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女士15071673330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蕲春县赤龙湖湿地生态保护与恢复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HBQC-202304SL-003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QC-202304SL-003001001
1.招标条件
    蕲春县赤龙湖湿地生态保护与恢复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已由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蕲春县赤龙湖湿地生态保护与恢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蕲发改审[2022]63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蕲春县水利和湖泊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立信大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蕲春县赤东镇境内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生态修复工程、长江中下游湖泊生物多样性保育工程、护岸生态恢复工程和居民点整治工程等。 水生态修复工程:湿地多塘系统:清杂4400㎡,水葫芦打捞750亩,清淤55公顷,水生植物2000㎡,巡护步道7200㎡,研学参观点9处; 长江中下游湖泊生物多样性保育工程:鸟岛1处,生态绿化16800㎡,宣讲平台1800㎡; 护岸生态恢复工程:护岸长度808m,施工图阶段应根据地质勘察报告,优化基础设计,确保结构安全。 居民点整治工程:绿化10000㎡,道路整治10000㎡,附属照明设施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蕲春县赤龙湖湿地生态保护与恢复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具体工作内容为:(1)蕲春县赤龙湖湿地生态保护与恢复工程(一期)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服务工作;(2)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施工临时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建设内容的实施(不含工程征占地);(3)工程验收、移交等技术服务;(4)本工程建设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管理服务。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5-08
合同估算价:1771.12万元
  2.3其他:蕲春县赤龙湖湿地生态保护与恢复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合同编号: CDST/EPC/2023-0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资质要求: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②、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应具备以上资质条件。 (2)业绩要求:① 具有近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承接过水利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项目管理总承包)的业绩。② 具有近5年承接过水利工程设计的业绩。③具有近5年承接过水利工程施工的业绩。 (3)人员资格要求:①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如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需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②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③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④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以上人员均不得兼任。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具备以上人员资格要求。 (4)财务要求:①.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或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时,需提供联合体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具备以上财务要求。 (5)信誉要求:①. 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②. 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水(或住建、或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③. 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 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⑤. 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⑥.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⑦.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负责人(含:)无行贿犯罪行为; ⑧. 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拟任负责人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 ⑨. 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5)目规定的不得存在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承担)。 ②联合体应满足3.1规定的资格条件。 ③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建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②拟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③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4月05日至2023年04月1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2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bbidcloud.cn/qichu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蕲春县水利和湖泊局
代理机构:
立信大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蕲春县蕲春大道396号
地址:
蕲春县漕河镇付畈社区七组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胡先生
联系人:
陈女士
电话:
0713-7218442
电话:
1507167333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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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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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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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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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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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04日
备注:

蕲春县赤龙湖湿地生态保护与恢复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HBQC-202304SL-00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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