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榭(舟山)石化硫化氢捕消器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5/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大榭(舟山)石化硫化氢捕消器采购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1

大榭(舟山)石化硫化氢捕消器采购

硫化氢捕消器


2023/5/25


详见附件一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05月06日)至(2023年05月11日)止。
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石油宁波大榭/舟山石化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06日









































附件一:供应商基本要求


序号


审查指标


审查标准


1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


制造商

申请人若为制造商,产品必须是申请人自己生产的,不能再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


3


代理商

申请人若为代理商,须得到制造商至少在中国海油系统的唯一合法正式授权。


3


管理体系

取得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


财务报表

提供近三年审计报告及相应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5


业绩

具有中石油或者中石化近期两年的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相关技术协议,原件备查。


6


检验报告

具有检测报告。


7


信誉要求

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其申请将被否决:

(1)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2)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被招标人所属单位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4)最近一年内因商业诚信、产品质量原因被国家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家部委予以公开通报的;如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针对该事宜有处理意见的,以处理意见为准;

(4)近三年内同类产品投入运行后出现重大质量事故,且经过事故调查和认定,由用户部门、上级管理机构、官方媒体或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了明确的书面意见,应由申请人承担质量事故责任或对申请人进行了处理的。

(5)处于被责令整顿、停业;或财产已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附件1: 采办计划公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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