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江苏盐城中海万锦南园居变配电工程已经盐城市城南新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实施(盐南经发审[2016]58号),招标人为中海宏洋(盐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并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招标货物及其数量
序号 |
货物名称 |
标包号 |
单位 |
数量 |
1 |
中海万锦南园居变工程高压柜采购 |
二包 |
台 |
高压中置柜:18台 全绝缘高压柜:30台(3套) |
招标内容为中海万锦南园居变工程高压柜的设备采购、供货(含运输及保险、设备上下力资等)、备品、备件的供应、配合安装调试、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止,还包括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售前售后(培训、维修保养等)等伴随服务。
3.交货期要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标包号 |
自招标人发出《采购订单》后要求的交货期 |
1 |
中海万锦南园居变工程高压柜采购 |
二包 |
20日历天 |
注:招标文件交货期的时间要求与本表有冲突的,均以此为准。
4.交货方式及地点
4.1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4.2交货地点:盐城市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中海万锦南园居变工程施工现场),具体详见采购合同约定。
5.投标人资格要求(以下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5.1投标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高压柜的生产厂家或其代理商(或经销商)。
5.2拟投标产品的高压柜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国家级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铠装移开式交流金属封闭开关柜和SF6全绝缘单体式充气柜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
5.3拟投标产品的高压柜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4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制造厂商的投标人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2)制造厂商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或者合同数量满足要求。
(3)投标产品以及专门资格条件接受外购外协的产品、组件,取得国际专业权威机构或者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试验报告检测项目、结果数据、检测有效期符合相应产品最新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次招标技术规范的规定约定如下:
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专业检测报告。专业检测是指国家电网公司新技术产品或者根据现场运行需要,委托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公开邀请进行的专门检测活动;
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招标人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6)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7)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江苏省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公示》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8)投标人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行贿犯罪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能超过三年。
5.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3)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7投标人的投标产品须满足本公告附件“投标货物中主要组部件要求”。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评标办法。
7.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获取时间: 2018年4月9日-2018年4月16日 。
8.2获取方式:请参照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21.231.4.242/front/default.aspx)办事指南模块中的“盐城市公共资源货物与服务采购类系统内报名快速操作指南”,链接地址:http://221.231.4.242/front/infodetail/?infoid=d3d1925d-3887-4612-887b-8623a4e5db6d&categoryNum=002008002
意向投标人必须凭CA以“货物与服务供应商”身份登陆会员系统,及时完善和更新诚信库信息,保证基本信息审核通过,未提交审核和审核未通过的会员将可能无法操作。请各投标人对系统操作留有时间余量,有问题及时咨询(关于CA办理、续费等问题请联系0515-69083424;诚信库等系统问题请联系0515-69083422,400-850-3300)。
8.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5元/标包,售后不退。
9. 投标保证金
9.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万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账号:16050000000052433。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政府西侧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5楼)529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保证金电:0515-86663529)。
9.2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交招标人核验,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或无法确认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9.3一般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货物及安装基本完工时,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等部门批准后予以退还。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21.231.4.242/front/default.aspx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应“招标公告”栏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1.其他
11.1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11.2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分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分包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11.3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
盐城市货物与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0515-86663587;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0515-86663713、69083713。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宏洋(盐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国际创投中心南楼 地址:盐城市人民南路国际创投中心北楼5011室
联系人:徐浩 联系人:唐利
电话:13905102893 电话: 0515-88351859
时间:2018年4月9日
附件:投标货物中主要组部件要求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货物中主要组部件要求为:各投标人均须按下述招标人推荐品牌或厂家选择一种进行投标报价,若投标人认为其他品牌的产品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招标人推荐品牌或厂家的,必须在答疑截止日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材料/设备名称 |
招标人推荐品牌 |
投标选用品牌 |
高压柜 |
江苏盐开、南瑞泰事达(江苏)、合纵科技(北京)、江苏电科(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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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柜元器件 |
西门子、ABB、施耐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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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凡投标人认为其他品牌的产品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招标人推荐品牌或厂家的,必须在答疑截止日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招标人审查认为合理的,招标人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未经招标人审查同意在推荐品牌或厂家外选取的,在详细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将按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第6.5条中对应的废标条款规定作废标处理。
同样,招标人要求各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在参考品牌范围中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填写或未选用参考品牌的,在详细评审时评标委员会也将按投标人须知第6.5条中对应的废标条款规定作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