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仪器仪表检测及设备验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 JZEG-HY-24-G1-F-0036213 | 采购经理 | 白宇杰-15032613379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2-22 12:00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4-12-23 12:00 |
采购明细信息: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生产厂家(品牌)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期 | 备注 |
22 | 仪器仪表检测及设备验证服务 | TG-Z-A-Ⅱ等 | 1 | 批 | 检测结论应在提供服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
项目要求:
1.保证金金额:0元
2.商务条款:根据实际设备验证服务量及计量器具校准检测量每半年结算一次,合同期限内如有增加验证或校准服务的项目费用可另行协商。甲方在收到收费结算单并确认后付款,款到后乙方即寄出证书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将部分检测器具送至省计量院进行检定或校准检测,收费以省计量院结算费用为准,不再加收其他费用。乙方在将检测器具送至省计量院检测过程中若发生损坏、丢失的,乙方应按照仪器原价向甲方赔偿。
3.技术条款:1、在合同期内乙方为甲方所有的计量器具(详见明细)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校准检测技术服务,并依法出具CNAS校准证书,在合同期内乙方为甲方所有的温度验证设备(详见明细)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验证技术服务,并出具相应的数据报告。根据实际情况,乙方至甲方取回仪器的服务项目,若在当日12:00之前完成取件,则应自取件之日起算1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技术服务;若在当日12:00之后完成取件,则应自取件之次日起算1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技术服务;乙方至甲方现场服务的项目,检测结论应在提供服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需到甲方场所服务的项目,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2、乙方具有完全独立第三方公正地位的校准检测技术服务机构。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 3、在技术服务中涉及甲方的技术、资料、数据以及其它的商业机密严格保守,决不利用甲方的技术和资料从事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 4、严格遵守标准工作程序,执行检定规程,标准规范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5、技术服务工作不受来自商业、财务等方面的干扰和行政人员的干预;决不参与任何损坏对技术服务判断独立性和校准诚信度的活动;一切技术服务过程本着科学、公正、准确、高效的原则。 6、乙方在仪器设备验证中发现误差过大、需作调整,应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如仪器设备无法调整或由其他异常导致无法正常工作,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处理。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方。
4.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元
5.报名要求: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校准检测技术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