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苏大附一院部分设备院内调研公告2023-12-26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2/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附件1:报名材料
附件2:谈判材料
2023年度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部分设备院内调研公告
一、项目名称:关于苏大附一院部分设备院内调研公告2023-12-26
二、设备名称:
第一段:
1、神经内科:电动病床14套(预算39万);
2、神经内科:神经监护仪13台+中央心电监护系统1套+中央脑电监护系统1套(预算378万);
第二段:
1、放射治疗科:TOMO用空压机2套(预算20万);
2、康复医学科:电动病床1张+骨科牵引床8张+多功能病床14张+防褥疮床垫24张(预算130.45万);
3、耳鼻咽喉科:嗅觉障碍辅助诊断系统1套(预算25万);
三、报名须知:
请有意参加我院设备院内调研的合格供应商于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01月08日上午09:30至下午16:00(公休、节假日除外)到医学工程处(总院综合楼东楼0503室)报名、索取技术参数并校验相关证照(欲参与调研者须先经报名并确认资格),报名人须是授权代表本人,授权代表全程参与调研(必须提供授权联系人名字和电话);
注意:报名所需材料(一份,不含报价)如下(请按顺序排列):
1、参与调研公司及授权代表的资格证明文件:(参照附件1)
(1)参与调研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参与调研企业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备案凭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签名)、法人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人近期“职工个人社会保险参保情况证明(截止上月或当月)”;
(4)提供厂家(制造商)或代理销售商授权书的复印件(必须法人签名)、(必须加盖公章)、还必须提供授权联系人名字和电话;
(5)代理销售商和制造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备案凭证复印件;
2、所参与调研产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注册证附页、注册证附件(产品技术要求);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3、提供《承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各参与调研单位应提供承诺书,承诺对自己参加本次设备、试剂参与调研所提供的各种资料真实、有效、合法;一经查实存在虚假信息的,取消参与调研资格(如已入选则取消入选资格),构成违法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信用中国”网页下载的参与调研企业“信用报告”(当月);
6、调研产品详细技术资料(中文)、彩图(印刷版);
联系人:周小飞 联系电话:0512-67972785
(备注:报名材料审核由医学工程处、审计处、财务处、国资办等部门共同进行,供应商不用参加;在报名期限内允许补充材料(逾期不予补充,材料不全的取消资格),审核通过的供应商请按公告要求做好响应材料,按时参加谈判,审核未通过的商家医学工程处将电话告知)
四、调研谈判:
(一)、(1)谈判时间初定为(线下)(如有特殊情况会另行通知):
第一段:2024年01月24日上午09:30分;
第二段:2024年01月24日下午13:30分;
(2)谈判地点:总院综合楼、西楼、三楼0302、0306会议室 ;
(二)、响应调研材料文件:一正本、二副本(含报价) ;
(三)、响应报价文件组成:响应材料请按下列顺序准备:(参照附件2)
(响应单位提供的资料若不齐全,则调研无效;各参与调研单位的授权代表人应全程参与本项目,不得更替)
1、调研报价一览表(详细列出(包括耗材及中标编号):设备名称、原产公司、规格型号、单/总价);如专机专用耗材不列出报价,则被视为免费提供给医院使用;
2、调研产品配置清单;
3、响应调研项目技术参数偏离表;
4、参与调研单位资格证明文件,包括:(1)参与调研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2)参与调研企业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备案凭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签名)、法人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人近期“职工个人社会保险参保情况证明(截止上月或当月)”;(4)提供厂家(制造商)或代理销售商授权书的复印件(必须法人签名)、(必须加盖公章)、还必须提供授权联系人名字和电话;(5)销售商和制造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备案凭证复印件;
5、所参与调研产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注册证附页、注册证附件(产品技术要求),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6、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免费质保期≥3年);
7、注明交付使用日期;
8、提供《承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9、各参与调研单位应提供承诺书,承诺对自己参加本次设备、试剂参与调研所提供的各种资料真实、有效、合法,一经查实存在虚假信息的,取消参与调研资格(如已入选则取消入选资格并列入我院黑名单),构成违法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0、参与调研人近三年来与本次调研货物相同产品的用户名单及联系方式;
11、“信用中国”网页下载的参与调研企业“信用报告”(当月);
12、调研产品详细技术资料(中文)、彩图(印刷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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