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栾川县石庙镇人民政府栾川县发展集体经济项目石庙镇龙潭村给水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152.8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1/11/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栾川政采谈判(2021)0104号
预算金额152.8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万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13461058891
标书截止时间2021/11/23
投标截止时间2021/11/29
公告正文

栾川县石庙镇人民政府栾川县发展集体经济项目石庙镇龙潭村给水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8日17:28

项目概况:

栾川县发展集体经济项目石庙镇龙潭村给水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栾川政采谈判(2021)0104号

2、项目名称:栾川县发展集体经济项目石庙镇龙潭村给水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528000.00元

最高限价:1528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栾川县发展集体经济项目石庙镇龙潭村给水工程

1528000.00

1528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资金来源:财政+自筹资金

5.2、采购编号:2021-11-49

5.3、工程概况:主要建设内容有:拆除现有路面,铺设PVC-M管道9332米,新建水表275座,管道铺设完毕后恢复路面

5.4、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5.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6、计划工期:30日历天

5.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8、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5.9、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5.10、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5.11、缺陷责任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使用节能环保产品,支持创新、绿色发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单位出具无在建工程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三)供应商的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员工,具有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的2021年0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以社保中心网页下载形式并加盖企业电子章或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保查询证明为准);

(四)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投标单位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五)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六)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响应文件中可附以上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电子章,评标现场由评标委员会网上查询核对);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八)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须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1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1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栾川县钼都路与滨河路交叉口南100米环保大厦西门二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3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或公告页面。

3、根据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疫情时期进入交易中心的人员须按工作人员要求进行登记、核查身份及体温检测,必须做到安全防护,要求相关人员身体健康、戴口罩。因防护不到位和自身原因等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栾川县石庙镇人民政府

地址:栾川县石庙镇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3783152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万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宝龙城市广场三期C3幢2421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34610588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3461058891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栾川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张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831029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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