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阜平县2023年河道清淤整治项目(板峪河流域)】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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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3990001B01 | ||||||||||||||||||||||||||||||||||||||||||||||
招标内容: | |||||||||||||||||||||||||||||||||||||||||||||||
【阜平县2023年河道清淤整治项目(板峪河流域)】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平县2023年河道清淤整治项目(板峪河流域)已由阜平县人民政府以阜政【2023】1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平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阜平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保定市阜平县。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次拟对板峪河流域中的2个乡镇(大台乡、王林口镇)共6处淤积位置进行河道清淤治理,治理长度约5331.6m,治理方量322046.64m3。治理后加大该段河道行洪断面,提高河道泄洪能力。
招标控制价:1481414.54元
计划工期:1个月。
质量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现行行业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19 09:00至2024-09-2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1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1)评审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2)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此部分内容进行评审。 根据《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数政规[2024]1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异议受理单位1:阜平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异议受理人:蔡子龙 异议受理电话:13903221353 异议受理单位2:河北鸥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人:马蕊 异议受理电话:0312-2121090 异议提出方式: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阜平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电话:0312-7221372 电子邮箱:fpxnyj@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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