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遴选公告
屏山县烈士陵园迁建项目监理标段
1.遴选条件
1.1本遴选项目屏山县烈士陵园迁建项目监理标段(项目名称)已由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屏发改审批【2022】10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该项目已具备遴选条件,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遴选。
2.项目概况与遴选范围
2.1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县城江南片区B11-4地块。
2.3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22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包括值班室、公共厕所、展陈馆、历史长廊、纪念碑、烈士墓、烈士英名墙、浮雕、配套用房、停车位及市政附属设施等。
2.4最高限价:318500元。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6遴选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含设计变更)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遴选要求参选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类)执业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遴选R接受£不接受联合体参选。1.联合体参选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参选协议书,并确定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及权利义务;2.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牵头单位由参选人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单位,并负责缴纳参选保证金、本次参选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选。
4.报名及遴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参选者,请于2022年11月30 日至2022年12月6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报名获取。
4.2报名提供以下资料:
介绍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全部加盖鲜章)。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 月9 日10 时30分。
5.2参选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参选人到遴选现场递交参选文件,地点为:屏山县岷江大厦12楼招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视为参选无效。
参选人应按遴选文件规定的递交方式递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遴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宜宾企业“e路阳光”网上购销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屏山县岷江大厦12楼
邮 编: 645350
联 系 人: 黄女士
电 话: 0831-8920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