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东能源肇庆德庆莫村镇光伏复合项目7MW/7MWh储能系统集成采购招标结果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工
公告正文
br/>广东能源肇庆德庆莫村镇光伏复合项目7MW/7MWh储能系统集成采购[JG2023-4770]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09月22日00时00分至 2023年09月26日00时00分止),具体如下:
公示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成)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万元)
1050.000000
1298.096400
质量目标
合格
合格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5个自然日内现场交货、90个自然日内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并通过供电局及质监相关验收;在储能系统受电后60个自然日内完成性能测试及涉网试验。
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5个自然日内现场交货、90个自然日内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并通过供电局及质监相关验收;在储能系统受电后60个自然日内完成性能测试及涉网试验。
资质能力条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相关证书及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东粤电德庆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0-85138251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3005(邮政编码: 510630)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0-85136521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
附件:资质能力条件
招标人:广东粤电德庆新能源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9月22日
附件:资质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成)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
一般纳税人识别号
91440300279261223W
(主)91410000174273201L, (成)91450200198601361X
资格能力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本标中同时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满足要求
满足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满足要求
满足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EMS(能量管理系统)、PCS(储能变流器)、BMS(电池管理系统)、电池产品之一的自主研发及生产能力,且EMS、PCS、BMS、电芯需提供国家批准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CNAS及CMA型式试验报告,其中电芯型式试验报告须符合GB/T 36276-2018《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
满足要求
满足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若投标人不具备上述资质,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具体要求如下:联合体牵头人须为电化学储能系统集成设备成套供货商,联合体另一方为施工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该施工单位至少应具有1项已投运单体容量10MWh以上(含10MWh)电化学储能系统安装业绩。
满足要求
满足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必须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满足要求
满足要求
业绩
投标人在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电化学储能系统集成设备(含EMS、PCS、BMS、电池等)成套合同业绩累计容量100MWh以上(含100MWh),其中含2项已投运单体容量20MWh以上(含20MWh)业绩。业绩合同签订方必须为投标人,不包括投标人上级集团公司或其子公司签订的业绩合同。
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电化学储能系统集成设备(含EMS、PCS、BMS、电池等)成套合同业绩累计容量为384MWh。
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电化学储能系统集成设备(含EMS、PCS、BMS、电池等)成套合同业绩累计容量为2031MWh。
投标人应提供选用的PCS、EMS、BMS制造厂商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电化学储能系统应用的合同业绩证明,其中PCS的合同业绩不少于300MW,EMS的合同业绩不少于200MWh,BMS的合同业绩不少于200MWh。
提供选用的PCS、EMS、BMS制造厂商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电化学储能系统应用的合同业绩证明,其中PCS的合同业绩为338.8MW,EMS的合同业绩为592MWh,BMS的合同业绩为592MWh。
提供选用的PCS、EMS、BMS制造厂商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电化学储能系统应用的合同业绩证明,其中PCS的合同业绩为750MW,EMS的合同业绩为1.8GWh,BMS的合同业绩为1.5G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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