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河口县城区照明节能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_交易结果公示
金额
435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18/07/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 标 公 示 | |||||
公示有效期: | 2018年7月19日-2018年7月25日 | 开标时间: | 2018年7月16日 | ||
招 标 人: | 河口滨河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 ||||
工程名称: | 河口县城区照明节能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第一中标侯选人: | 神州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杨芳 | 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00600380 |
第二中标侯选人: | 江苏承煦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达森灯光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宋焕刚 | 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00286937 |
第三中标侯选人: | 南通东惠通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东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朱旭 | 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00149788 |
招标方式: | 公开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建设规模: | 项目拟分三期实施,一期夜景亮化工程主要涉及大量的建筑亮化、滨河路岸线步道,植物,护栏,护堤的景观亮化以及火车站、行政中心广场、国门广场和街心花园的大面积的广场亮化;二期夜景亮化工程主要涉及人民路、槟榔路及槟榔北路共107栋建筑亮化及约2000米道路两侧与中央分隔带景观亮化;三期主要对北山至跨合区连接线(326道)约10300米的道路两侧及中央隔带夜景景观 | ||||
工程类别: | 开标地点: | 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质量标准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设计成果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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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期(日历天): | 1095 | 计划开竣工时间: | 2021-8-10 | ||
招标范围: | (1)项目的设计(含本项目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景观设计)、采购、施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夜景照明配电箱、配电箱出线后的配管,配线,灯具及接线盒、膜结构立柱处的投光灯、玻璃雨棚配管,配线,灯具及接线盒、网格柱处的投光灯、管线、灯光智能控制系统(含智能控制设备、管线敷设、系统调试、安装等)]。 (2)质量、造价、安全、工期、资料归档、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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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价(万元): | 设计费报价:设计费400万元;建安工程费报价:工程结算优惠率1.3% | 拦标价(万元): | 设计拦标价442.3万元 |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日历天) | 最后得分 | 排名 |
神州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设计费报价:设计费400万元;建安工程费报价:工程结算优惠率1.3%。 | 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 1095 | 92.91 | 1 |
江苏承煦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达森灯光股份有限公司 | 设计费:435万元 建安工程费报价:工程结算优惠率0.7%为投标报价 | 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 1095 | 63.23 | 2 |
南通东惠通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东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设计费报价:设计费 440万元;建安工程费报价:工程结算优惠率0.4% | 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 1095 | 45.76 | 3 |
中标候选人资格能力条件: | |||||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并具有: 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电气工程[或供电照明、建筑设备(电)、公用设备(动力)、电子(工程)自动化、机电]专业高级职称。 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且无在建项目(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机电工程(或电气、自动化、光源与照明、园林景观、结构)专业的高级职称;专职安全员持有专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其他管理人员:即“四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岗位证书。 供应商资格:具有LED灯具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 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供货及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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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人)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举报投诉处理办法》规定的投诉将不予受理。举报、投诉人的举报、投诉应当事实求是。对于捏造事实,诬谄他人或者以举报、投诉为名,制造事端,干扰招标投管理机构正常工作的,有权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 侬凤辉08733572397 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郭工08733038448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电话:红河州招标办08733730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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