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农业大学第二教学楼外墙整体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06/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沈阳农业大学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农业大学第二教学楼外墙整体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06-20 至 2022-06-27
撰写单位: 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沈阳农业大学第二教学楼外墙整体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农业大学第二教学楼外墙整体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000-23345
项目名称:沈阳农业大学第二教学楼外墙整体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00,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项目地块位于沈阳农业大学院内,沈阳农业大学第二教学楼外墙整体维修工程外立面质感漆工程。包括破损墙面瓷砖拆除和修补、质感漆等,详见图纸内容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60天(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900,000.00
最高限价(元):9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项目地块位于沈阳农业大学院内,沈阳农业大学第二教学楼外墙整体维修工程幕墙、雨棚、外门等更换工程。要求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对图纸进行二次深化设计,详见图纸内容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45天(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包组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002包组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含)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0日 09时00分至2022年06月27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下载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煤炭设计院院内高层5楼)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0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煤炭设计院院内高层5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农业大学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20号
联系方式: 024-88487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
联系方式: 024-88901317
邮箱地址: 329665491@qq.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上园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61305010400019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024-88253555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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