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博罗县罗阳一路130、131号两间商铺(标的2)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 441322-2024-1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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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博罗县罗阳街道环城路76号(现太湖路2号)白铁厂房一二层等4宗项目 | ||
标的编号 | GJB2024-196 | ||
标的名称 | 博罗县罗阳一路130、131号两间商铺(标的2)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交易信息 (成交) | |||
标的名称: | 博罗县罗阳一路130、131号两间商铺(标的2) | 组织方: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博罗[2024]155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4-09-19 09:30:00 |
交易编号: | GJB2024-196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2024-10-09 10:00:00 |
底价(万元): | 0.3932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0.7864 |
报价幅度(万元): | 0.005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0-09 09:30:00 |
成交时间: | 2024-10-09 10:00:00 | ||
成交人: | 吴万如 | 成交价: | 0.3932万元 |
交易条件说明 | |||
为促进国有资产增值保值,我司将所属的标的进行挂牌招租,标的实际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一、交易标的详情: 标的一: 1、标的名称:博罗县罗阳街道环城路76号(现太湖路2号)白铁厂房一二层 2、标的现状:标的位于博罗县罗阳街道环城路76号(现太湖路2号)白铁厂房,为两层门店,使用面积约341.56平方米。 3、标的用途:(1)该标的不得经营餐饮、维修、危险品、有毒有害物资以及娱乐场所等行业;(2)经营中须保证不对周边居民和单位正常生活工作产生不良影响;(3)承租方须依法经营;(4)不得转租第三方经营。 4、租赁期限:3年(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算)。 5、报名人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3)不接受联合体。 6、交易底价:0.5101万元/月,逐年递增2%。 7、加价幅度:人民币0.01万元。 8、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202万元。(原路退还) 9、押金:成交价2个月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缴纳到委托方指定账户。 标的二: 1、标的名称:博罗县罗阳一路130、131号两间商铺 2、标的现状:标的位于博罗县罗阳一路130、131号,为两间单层商铺,使用面积约103.46平方米。 3、标的用途:(1)该标的不得经营餐饮、维修、危险品、有毒有害物资以及娱乐场所等行业;(2)经营中须保证不对周边居民和单位正常生活工作产生不良影响;(3)承租方须依法经营;(4)不得转租第三方经营。 4、租赁期限:5年(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算)。 5、报名人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3)不接受联合体。 6、交易底价:0.3932万元/月,逐年递增2%。 7、加价幅度:人民币0.005万元。 8、交易保证金:人民币0.7864万元。(原路退还) 9、押金:成交价2个月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缴纳到委托方指定账户。 标的三: 1、标的名称:博罗县罗阳一路132号商铺 2、标的现状:标的位于博罗县罗阳一路132,为单层商铺,使用面积约57.55平方米。 3、标的用途:(1)该标的不得经营餐饮、维修、危险品、有毒有害物资以及娱乐场所等行业;(2)经营中须保证不对周边居民和单位正常生活工作产生不良影响;(3)承租方须依法经营;(4)不得转租第三方经营。 4、租赁期限:5年(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算)。 5、报名人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3)不接受联合体。 6、交易底价:0.2187万元/月,逐年递增2%。 7、加价幅度:人民币0.005万元。 8、交易保证金:人民币0.4374万元。(原路退还) 9、押金:成交价2个月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缴纳到委托方指定账户。 标的四: 1、标的名称:博罗县罗阳一路134号商铺 2、标的现状:标的位于博罗县罗阳一路134号,为单层商铺,使用面积约52.7平方米。 3、标的用途:(1)该标的不得经营餐饮、维修、危险品、有毒有害物资以及娱乐场所等行业;(2)经营中须保证不对周边居民和单位正常生活工作产生不良影响;(3)承租方须依法经营;(4)不得转租第三方经营。 4、租赁期限:5年(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算)。 5、报名人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3)不接受联合体。 6、交易底价:0.2003万元/月,逐年递增2%。 7、加价幅度:人民币0.005万元。 8、交易保证金:人民币0.4006万元。(原路退还) 9、押金:成交价2个月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缴纳到委托方指定账户。 二、交易保证金的收退:意向人应当在竞价报名截止前登录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价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竞价系统”)获取竞买保证金支付账号,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竞价活动。竞得人保证金在交易中心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后原路退还或转入委托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押金的一部分。未竞得人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原路退还。 三、竞价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成交候选人在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交易中心办理成交手续(交易标的已设置资格条件的,须由委托方进行事后资格审核。成交候选人应在网上竞价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递交相关资格审查资料,取得委托方出具的资格审查确认函后,方可办理成交手续)。成交手续办理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 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2、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3、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4、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6、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四、竞租人需认真阅读委托方提供的合同范本,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委托方提供的合同范本签订合同,不得反悔。 博罗县工交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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