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2024年磨盘湾公厕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40.83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3/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1.采购项目概况
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磨盘湾公厕采购
2.采购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08389.12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08389.12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限价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标准。
三、技术规格:
1.技术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预算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标的名称:磨盘湾公厕采购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交货并安装施工验收合格。
2.交货地点: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供应商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合格。
五、服务标准:
商务要求
一、供货范围:
1、产品正常使用时所需的附件、工具等;
2、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3、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安装验收合格;
4、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二、附件及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要求
1、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明所投产品的附件、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等。保证产品能正常使用的附件、备品备件及项目清单中要求提供的零配件和备品备件等,并免费提供。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部颁标准或行业标准。供货方提供的产品应按标准措施进行包装,包装物不回收。每一包装箱内应附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说明书,随机备品、配件和工具的种类数量按所附使用说明书及清单执行。
三、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含培训)要求
1、设备安装调试要求
1.1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按设计图纸施工,项目清单与施工图纸不一致时以设计图纸为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1.2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2、技术支持要求
2.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成交供应商的安装过程和作业时间等具体要求必须服从采购人的安排,作业过程中不得扰民。
4、成交供应商做好自身和周边环境安全和货物的保管,如操作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四、售后服务要求
1、设备维护措施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1定期维护计划;
1.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1.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2、故障响应时间
2.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通知12小时内必须到达指定地点维修
2.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3、维修与备品备件服务
3.1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3.2 质保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六)除臭设备为3年,含设备维修、保养、药剂添加。
3.3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
4、保修要求: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5、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六、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
1、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和长沙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进行验收。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采购人监督,现场施工符合《钢结构工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2020)、《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程》(T/CECS 24-202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建筑室内用腻子》(JG/T298-2010)、《无机纤维喷涂工程技术规程》(DB11/T941-2012)、《建筑给水塑料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T 98-2014)、《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等其他相关规范文件。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提交项目技术文档资料且区财政资金到位后支付合同价90%;剩余款项验收合格满2年且区财政资金到位后支付。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做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1.采购项目概况
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磨盘湾公厕采购
2.采购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08389.12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08389.12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限价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预算 (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 核心 产品 | 是否 允许 进口 产品 | 是否 属于 节能 产品 | 是否 属于 环境 标志 产品 | 是否 两型 产品 | 是否 首购 产品 |
1 | 磨盘湾公厕采购 | 1.00 | 408389.12 | 个 | 工业 | 是 | 否 | 是 | 是 | 否 | 否 |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标准。
三、技术规格:
1.技术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预算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标的名称:磨盘湾公厕采购
参数性质 |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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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交货并安装施工验收合格。
2.交货地点: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供应商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合格。
五、服务标准:
商务要求
一、供货范围:
1、产品正常使用时所需的附件、工具等;
2、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3、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安装验收合格;
4、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二、附件及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要求
1、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明所投产品的附件、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等。保证产品能正常使用的附件、备品备件及项目清单中要求提供的零配件和备品备件等,并免费提供。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部颁标准或行业标准。供货方提供的产品应按标准措施进行包装,包装物不回收。每一包装箱内应附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说明书,随机备品、配件和工具的种类数量按所附使用说明书及清单执行。
三、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含培训)要求
1、设备安装调试要求
1.1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按设计图纸施工,项目清单与施工图纸不一致时以设计图纸为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1.2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2、技术支持要求
2.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成交供应商的安装过程和作业时间等具体要求必须服从采购人的安排,作业过程中不得扰民。
4、成交供应商做好自身和周边环境安全和货物的保管,如操作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四、售后服务要求
1、设备维护措施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1定期维护计划;
1.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1.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2、故障响应时间
2.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通知12小时内必须到达指定地点维修
2.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3、维修与备品备件服务
3.1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3.2 质保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六)除臭设备为3年,含设备维修、保养、药剂添加。
3.3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
4、保修要求: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5、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六、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
1、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和长沙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进行验收。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采购人监督,现场施工符合《钢结构工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2020)、《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程》(T/CECS 24-202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建筑室内用腻子》(JG/T298-2010)、《无机纤维喷涂工程技术规程》(DB11/T941-2012)、《建筑给水塑料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T 98-2014)、《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等其他相关规范文件。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提交项目技术文档资料且区财政资金到位后支付合同价90%;剩余款项验收合格满2年且区财政资金到位后支付。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做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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