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枢纽新城启超大道与明德二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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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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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4/25
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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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枢纽新城启超大道与明德二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位于江门市新会区枢纽新城启超大道西侧,明德二路北侧,地块面积为19631.66m2,中心位置纬度约为(E 113.046761°,N 22.498677°),地块东面紧邻启超大道、新汇大融城,地块南面为明德二路、富力.南湖壹品,地块西面紧邻骏景湾天悦(在建),地块北面为中集智库孵化器办公区。2007年4月前,地块权属人为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梅江村民委员会集体所有,2007年4月至今,地块权属人为江门市新会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根据地块权属人提供的信息,调查地块拟规划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和兼容商业服务设施用地(B)”。

      根据调查地块初步调查结果,本次调查检测的土壤样品、底泥样品、地下水样品和地表水样品中各指标的检测结果均符合本项目所选取的敏感用地土壤、底泥、地下水和地表水环境风险控制值,土壤检测指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标准限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推导值中对应污染物风险筛选值;底泥检测指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标准限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推导值中对应污染物风险筛选值;地下水检测指标(除浑浊度外)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水标准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推导值中对应污染物的筛选值;地表水检测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Ⅳ类标准、表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和表3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推导值中对应污染物的筛选值;表明调查地块内土壤、底泥、地下水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未因地块生产活动而受到明显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含量对人体的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整体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良好,未因地块生产活动而受到明显污染。符合未来用地规划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的要求。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已结束,无需开展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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