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镎夫氏置业有限公司不良贷款债权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0/04/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吕先生020-8916091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州镎夫氏置业有限公司不良贷款债权项目信息发布表


转让方名称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羊城支行

项目名称

广州镎夫氏置业有限公司不良贷款债权

所在地区

广州市

所属行业

金融

经济性质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

项目类别

债权转让

转让(融资)价格

面议,最终转让价格以转让方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正式挂牌为准。

联系人(电话)

吕先生 020-89160912

项目简介

本次拟通过债权转让方式处置广州镎夫氏置业有限公司的不良贷款债权。
标的对应债权为广州镎夫氏置业有限公司(下称“镎夫氏置业”)在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云支行(下称“白云支行”)的贷款本金及其利息(贷款本金余额为162,628,338.64元,截止2020年2月20日利息合计数为29,386,866.23元),该户贷款的合同总金额19,300万元,包括两个贷款合同(2014年12月签订18,000万元贷款合同、2016年4月签订1,300万元贷款合同)共12笔贷款。以镎夫氏置业名下位于天河区华夏路28号201-214房、310房(面积合计2581.87m2,共15处物业)作抵押担保,目前该抵押物未处置;由胡志雄(HU ZHI XIONG,加拿大藉)、吴辉、植建玲、胡文兰(中国台湾省台北县人)、广怡集团有限公司为2014年12月签订18,000万元贷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胡志雄(HU ZHI XIONG,加拿大藉)、吴辉、广怡集团有限公司为2016年4月签订1,300万元贷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该债权经广东省高院终审判决镎夫氏公司需偿还本金合计16,262.83万元及相关贷款利息,我行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胡志雄、吴辉、广怡集团在1.93亿元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胡文兰、植建玲在1.8亿元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转让条件

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行为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3.下列人员不得购买本次拟转让的资产: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转让方工作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转让方工作人员和参与本项目的中介机构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本次挂牌交易。

信息发布时间

2020年4月9日9:00至 2020年4月24日17:00

特别声明

本次预公告是作为正式公告的前期信息发布,不具有要约的相应效力,转让方也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所有信息将以正式公告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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