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企业办公物料制作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金额
173.7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000-cip20230067
预算金额173.78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林蔚37852060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6
公告正文
采购公告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实施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企业办公物料制作服务项目,现就本项目的服务以公开询比形式选择成交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企业办公物料制作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4000-CIP20230067
(三)项目简介:详见项目需求书。
(四)项目内容: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工作所需的印刷喷绘用品、企业办公宣传物料设计与制作、运输和售后服务,详见项目需求书。
(五)服务地点:广州市。
二、采购控制价
本项目控制价:173.78万元。响应报价超出控制价,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三、响应担保
(一)响应担保:2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
(二)交纳形式及时间:响应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保函、保证保险等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缴纳形式递交。如采用现金或者转账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必须从响应人基本账户转出,应在响应截止日前提交到询比文件规定账户( a.收款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b.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广州第一支行; c.账号:3602000119200766074)。响应保证金必须以响应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作否决响应处理。
(三)成交候选人之外的响应人的响应担保将尽快退还,最迟不超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后的五日;其他成交候选人的响应担保,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五日内予以退还;成交人的响应担保待成交人按《成交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并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之日起五日内退还。
(四)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响应人在响应文件中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
  (2)响应人不接受评审委员会按规定对其响应报价错误的修正:
  (3)成交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成交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
  (4)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
四、资格条件
(一)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合法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二)响应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响应截止日期止,具有至少1项企业办公物料制作(采购)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项目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响应人已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响应人声明》。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项目要求
   详见 《项目需求书》(附件3)。
六、项目报价原则
(一)该服务费包含提供项目服务所涉及的全部成本费用,印刷喷绘用品、企业办公宣传物料设计与制作、运输和售后服务等。
(二)请按照《报价函》(见格式4)格式报价。本项目以固定单价形式报价,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如项目执行过程中,国家政策对增值税税率有调整的,则不含税价不变,按调整后的税率执行。
七、开启、评审、成交及合同签订
(一)评审方法
1.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通过资格及有效性审查的有效响应人方可进入详细评审。
(二)采购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通过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开启。若递交报价的响应人不足3家,则不开启,本次采购失败。
(三)评审小组对响应人进行资格及有效性审查,通过资格及有效性审查的响应人少于2名时,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
(四)评审小组对有效响应人的报价进行算术校核,经算术校核后的含税总价作为其评审价。评审小组对有效响应人的报价按照以下原则进行算术校核,具体标准如下:
  1、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经算术校核的成交候选人报价与其响应报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其最终报价;
  3、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当修正后报价小于原报价,总价按修正后报价;当修正后报价大于原报价,总价按原报价。
  4、按上述方法调整或修正的报价,对报价人起约束作用。修正价格后,评审小组将通过平台向响应人提出关于新价格的澄清要求,响应人须通过平台澄清确认其是否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如果响应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响应资格。
(五)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及有效性审查的响应人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各评审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响应人的最终得分。评审小组按照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对响应人进行排序(总分相同的,报价低的排先;总分和报价均相同的,由评审小组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排序的先后),向采购人推荐前3名响应人依次为第一成交候选人至第三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六)成交结果由采购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七)成交人应及时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查收《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八)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之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见第四章合同文本),询比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采购人审核盖章后实施。
(九)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后,成交人未按第(八)款的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采购人将解除成交通知书,原成交人的响应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成交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八、采购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询比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九、响应文件要求
(一)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在封面及要求处加盖公章,文件以扫描件形式上传,其他材料以图片、文档、压缩包等形式上传,响应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3)响应人声明
  2、商务响应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按第五章提供的格式要求编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采购文件第五章提供的格式要求编制);
(3)电子税局查询的纳税信用评级;
(4)依据第三方机构审定的2020年至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
(5)加盖业主单位部门章或公章的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同类项目经验的业主评价复印件;
(6)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7)广州市固有办公场所证明材料;
(8)单项合同金额在30万或以上同类项目经验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起至今);
(9)额外服务承诺扫描件;
(10)响应保证金凭据(按第五章提供的格式要求编制);
(11)其他认为需要提交的资料。
  3、技术响应文件
(1)项目需求书响应表
(2)企业系统管理水平;
(3)设计能力;
(4)生产设备情况;
(5)项目整体实施方案
(6)服务本项目的人员清单;
(7)其他认为需要提交的资料。
  4、报价函(签字、盖章,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4)。
(二)响应文件获取及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获取:请于2023年11月6日14 时至2023年11月15日16 时(北京时间),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11 月 16 日9:30时前,逾期拒收。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在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
  十、本公告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gzggzy.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4楼
  联系人:吴林蔚
  电话:37852060
  邮箱:wuly@gdg.com.cn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 11 月 6 日
关于电子采购平台及投标客户端使用问题,请拨打服务专线:020-378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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