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00万元
招标联系人董沛霖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正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2019年4月29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徐州润恒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扫地机、智能除冰雪设备200台项目等4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9年4月29日-2019年5月4日
联系人:董沛霖
联系电话: 0516-67037010
传真:0516-67037112
邮箱:xzjjjskfq@126.com
通讯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龙湖路11号308室(221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1、

项目名称 徐州润恒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扫地机、智能除冰雪设备200台项目
建设地点 徐州大黄山镇前王工业园
建设单位 徐州润恒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方正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受理日期 2019年4月29日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见附件
项目概况 徐州润恒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厂址位于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前王村工业园六号工业厂房,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机械设备技术开发及推广;机械设备及配件、电气设备及配件制造、销售、租赁、维修等。
2017年7月徐州润恒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投资100万租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前王村工业园内闲置厂房,租赁厂房面积为1000平方米,已建成年生产扫地机、智能除冰雪设备200台项目(以下“本项目”)。2018年12月4日,徐州市生态局对徐州润恒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勘查时发现:该单位投资100万元建设年生产扫地机、智能除冰雪设备200台项目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行为属实,并于2019年2月4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徐环开罚决书[2019]15号)。徐州润恒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履行该处罚决定,并已于2019年2月15日按时交纳罚款。
本项目已于2018年取得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和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项目符合产业政策情况说明,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本项目已取得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出具的规划红线图,符合规划选址要求。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根据现场考察,该项目已建成,本环评不对其施工期环境影响进行分析。
(2)运营期
①废气
本项目切割、焊接粉尘经集中收集汇总后经1套滤芯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能排气筒(1#)排放,颗粒物排放量0.044t/a,浓度为29.4mg/m3,排放速率0.147kg/h。切割粉尘的排放浓度、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排放速率3.5 kg/h,排放浓度120mg/m3)。
②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总产生量为100t/a,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截污管网,进入大庙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大庙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对周围环境水质影响较小。
③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切割机、车床等设备噪声,噪声源强为80~85dB(A)。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值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④固废
本项目机加工等产生的边角料外售;废矿物油、废乳化液、废包装桶等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含油抹布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可实现固体废弃物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⑤防护距离
本项目大气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生产车间外50米。经调查,该大气卫生防护距离内没有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在以后的规划中,禁止新建居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结论:从环保角度,项目可行。
承诺文件 环评文件公示承诺
2、
项目名称 徐州旺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涂装回转支承12000件项目
建设地点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刘湾工业园3号
建设单位 徐州旺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山东君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日期 2019年4月29日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见附件
项目概况 徐州旺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投资300万元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刘湾工业园3号租赁闲置厂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厂房建筑面积为1080m2,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12000件回转支承。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投产后产生生活污水约96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对环境影响较小。
废气
本项目喷砂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喷漆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UV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其中漆雾颗粒有组织排放量为0.024t/a,排放速率为0.02kg/h,排放浓度为4mg/m3,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为0.027t/a,排放速率0.0225kg/h,排放浓度为4.5mg/m3;涂防锈油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UV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防锈油废气有组织排放量为0.00225t/a,排放速率为0.375mg/m3,均能够满足《北京市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226-2015)中Ⅱ时段标准限制。。
(3) 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喷砂机和空压机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值在75-90dB(A)之间,经采取隔声、消声措施,噪声源经厂房建筑物衰减后,项目厂界外噪声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噪声不会对当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 固废
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根据其不同种类和性质,分别采取委托专业单位回收、委托资质单位处理或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等,无外排,不产生二次污染。对当地环境不造成影响。
结论:从环保角度,项目可行。
公众参与情况
承诺文件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3、
项目名称 徐州市东润钢结构加工有限公司年产钢结构10000吨、网架15000吨、建筑幕墙加工件5000吨、喷塑金属件15000吨项目
建设地点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黄山街道办事处老户人居委会众兴科技园13号
建设单位 徐州市东润钢结构加工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方正环保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受理日期 2019年4月29日
环境影响报告表
全本
见附件
项目概况 徐州市东润钢结构加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7月,根据市场需要公司拟投资500万租赁闲置厂房年产钢结构10000吨、网架15000吨、建筑幕墙加工件5000吨、喷塑金属件15000吨项目,目前本项目已取得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徐开经发备[2018]268号)。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20t/a。本项目生活污水先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大庙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锯床切割等机械加工、抛丸、焊接等工序会产生粉尘。机械加工集中区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收集率98%)经过设备自带的脉冲式中央除尘器处理后(去除率90%),并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1#)排放。颗粒物的排放浓度、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排放速率3.5 kg/h,排放浓度120mg/m3)。
喷漆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颗粒物、喷塑固化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负压收集后(捕集率可达95%)经“滤棉+活性炭吸附+光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去除率约90%)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2#)排放。喷塑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通过负压收集后(捕集率可达95%)经脉冲式中央除尘装置处理后(去除率约90%)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3#)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北京市《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226-2015)》表1中Ⅱ时段标准限值。
本项目使用手持小型砂轮机对工件表面存在锈迹之处、焊缝处进行打磨处理,打磨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细小的颗粒物,未被收集的焊接烟尘、抛丸等机加工工序颗粒物车间无组织排放。喷涂工序未收集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加强厂房通风措施,降低车间内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浓度来改善工人工作环境,切割、焊接、抛丸、打磨工序中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1.0 mg/m3,喷漆、喷塑工序产生的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能满足北京市《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226-2015)》表1中Ⅱ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根据项目的无组织排放量计算结果,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外100m范围,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范围内无居民、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今后也不得在防护距离范围内建设居民楼、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
(3)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机加工过程产生的金属废料、废钢丸、收集尘、废乳化液、废液压油、漆渣、废旧布袋、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含油抹布及职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包括金属废料、废钢丸、收集尘,危险废物包括废乳化液、废液压油、漆渣、废旧布袋、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含油抹布。一般工业固废企业自行收集外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4)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机械加工设备运转所产生的机械噪声等,经采取相应隔声减振措施后可降低噪声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场界能满足《工厂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结论:从环保角度,项目可行。
公众参与情况 环评阶段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承诺文件 环评文件公示承诺
4、
项目名称 徐州市鑫威电力设备配件有限公司年产风机6000台、绝缘材料1500吨、铁外壳800吨、铜件150吨项目
建设地点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黄山镇湖庄工业园2号
建设单位 徐州市鑫威电力设备配件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方正环保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受理日期 2019年4月29日
环境影响报告表
全本
见附件
项目概况 徐州市鑫威电力设备配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7月,位于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黄山镇湖庄工业园2号,年产风机6000台、绝缘材料1500吨、铁外壳800吨、铜件150吨项目,该项目为新建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总产生量为120t/a,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截污管网,进入大庙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绝缘材料共4条相同的生产线,位于同一车间。DMD绝缘材料生产过程中,挂料和烘干复合过程会产生废气。4条生产线挂料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与烘干复合一体机的废气通过一套复合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复合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废气处理装置收集效率约 90%,处理效率约 90%,风机风量为 1000m3/h,则最终有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量约为 0.001t/a,排放速率为 0.0004kg/h,排放浓度为0.4mg/m3;有组织排放的甲醛的量约为 0.001t/a,排放速率为 0.0004kg/h,排放浓度为0.4mg/m3;有组织排放的丙酮的量约为 0.14t/a,排放速率为 0.058kg/h,排放浓度为58mg/m3。
项目挂料和烘干复合过程中会产生无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排放量为非甲烷总烃0.001 t/a,甲醛0.001t/a,丙酮0.16 t/a。
本项目采用砂轮切割机对铝材和不锈钢材进行切割及打磨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切割、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粉尘排放量为0.036t/a排放浓度为15 mg/m3。无组织粉尘排放量约为0.04t/a,排放速率为0.03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中粉尘排放浓度限值。本项目运营后,各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大气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以生产厂房四周边界为起点向外200m范围。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2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内现状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敏感目标,今后,该范围内也不得新建居住区等环境保护敏感目标。
(3)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固废主要是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金属边角料、滤筒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属于一般固废,企业自行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废包装桶、废液压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4)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生产设备及风机等,经采用防噪、降噪(选用低噪声设备,作减震及厂房隔音处理等综合措施)处理后,场界能满足《工厂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结论:从环保角度,项目可行。

公众参与情况 环评阶段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承诺文件 环评文件公示承诺

附件: 1、徐州润恒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扫地机、智能除冰雪设备200台项目
3、徐州市东润钢结构加工有限公司年产钢结构10000吨、网架15000吨、建筑幕墙加工件5000吨、喷塑金属件15000吨项目
4、徐州市鑫威电力设备配件有限公司年产风机6000台、绝缘材料1500吨、铁外壳800吨、铜件150吨项目
2、徐州旺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涂装回转支承12000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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