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采购]义煤集团新义矿业有限公司矿用并行直流电法仪询比价采购公告
项目标段编号:HNEC-XYKY240111001H001
标段编号: |
采购人: | 保证金: | ||
代理机构: | 工本费: | ||
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是否可对部分物资报价: | |
开始时间(报名/报价): | 截止时间(报名/报价): | ||
采购人联系人: | 采购人电话: |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代理电话: | ||
监督部门: | 监督电话: |
信息提供日期:2024-10-12
义煤集团新义矿业有限公司矿用并行直流电法仪询比价采购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单位为义煤集团新义矿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二、采购范围: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矿用并行直流电法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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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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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签订技术协议。 |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范围内的生产制造厂家或授权经销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必须是在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
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
3、投标货物应资证齐全有效,必须具有与标的物相对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书等,报名时需按要求上传(如行业无此规定,技术参数无此要求,可不予提供此类证书)注:以安标网可查询到且有效为准。
3、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1)(http://bid.zyepp.com)注册供应商;(2)、潜在供应商是具有本次采购项目供货能力的生产制造厂家或授权经销商(需上传生产厂家授权书:同一项目同一生产制造厂家只接受一家代理商报名,按报名先后顺序确认)。(3)、报名须上传营业执照(所参与标段不得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法人身份证、承诺函(自行下载签字盖章后上传)。每次送货须提供相应产品的品牌型号证明资料、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各2份。(4)、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注:不满足条件的供应商不予审核通过。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与义煤集团新义矿业有限公司有诉讼或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不能参与投标。
6、投标货物必须满足技术参数要求,否则不结算货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须满足以下通用资格要求:
1、商务条款
(1)报价要求:投标人应响应我方付款方式。无预付款,有预付款或发货款的,视为无效报价。
(2)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由供货方负责运至买受人指定的地点,现场验收交货。
(3)到货时间:出卖方接到买受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保证按要求到货;因供货不及时给买受方造成损失的,出卖方赔偿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责任。
(4)付款方式:货物送至买受人所需现场验收合格后,以买受人确认的验收单据上的数量进行结算,供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按照义煤公司付款方式分期支付承兑汇票。
(5)保证产品质量,质保期一年,保留10%质保金。如有任何质量问题无条件退换。
(6)此次招标将收取中标服务费,标准:项目计划金额小于5万元200元人民币、5万元(含)-30万元300元人民币、30万元(含)以上500元人民币、1万元(含)以下免收取。中标单位须在签订相关合同前通过对公账户缴纳至我公司账户。
名称:义煤集团新义矿业有限公司 (非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义马市支行
开户账号1618 6101 0400 0540 9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组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包含正在认定审理当中的纠纷)。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询价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7)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中标后弃标的,一年内不得参加我单位组织的任何招标活动。
(8)被列入河南能源供应商黑名单中的。
五、质量标准:执行行业标准、国家标准。
六、废标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废标。
(1)参加报价单位少于三家,或符合报价要求的单位少于三家,竞争性不足的。
(2)报价单位报价均严重超出招标人预算的。
(3)报价单位报价均严重偏离正常市场价格的。
(4)因情况发生变化,该采购任务被取消的。
(5)询比价小组否决所有报价的。
(6)询比价小组推荐意见未获得采购单位招议标领导小组批准的。
(7)其他不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采购单位规定的。
2、不论本次采购结果如何,采购单位不承担报价单位准备报价和递交报价,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3、开标方式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内容需要在原提交响应文件基础上加以补充与修改,不允许将补充与修改部分独立出来。询比价小组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七、授予合同
1、合同授予标准
采购单位将把合同授予那些符合采购公告实质性要求、质量和服务相当且报价较低,性价比高,确定为最优的供应商。
2、采购单位有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如采购计划发生改变可终止合同签订,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报价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3、中标通知书
采购单位将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公布中标信息。
4、中标单位依据采购单位通知签订合同。
八、其他事项:
1、供应商报价应为含税到货价(即报价含税、含运费、含装卸等一切费用,总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结算)。
2、供应商必须响应我方付款方式,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能接受各种面额和期限的承兑汇票或电汇。
3、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服务质量给予保证,如所供服务不能满足实际使用要求,我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4、报名时间提醒:报名时间为自本项目发布之时起,至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即本项目开标时间)前3小时止。潜在投标人应在此时间段内进行报名,其它时间报名的,我公司不保证能及时审核报名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5、发票结算说明: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因采购方财务要求合同、入库、发票信息一致,请供应商报价时仔细核对物料信息中拟采购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等信息,如影响发票开具请在对应备注栏中详细注明税务系统中信息,以免影响中标后开票结算工作。
6、此次招标按行项目方式进行授标。
7、交货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白墙村新义矿业物供中心仓库。
8、有关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义煤集团新义矿业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郑鹏; 联系电话:0398-5873210 招标单位联系人:杜 娟; 联系电话:0398-5873160
联系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白墙村新义矿业物供中心仓库。
- 附件:矿用并行直流电法仪技术要求.docx
- 附件:承诺函.docx
- 附件:黑名单告知书(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