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佳木斯市郊区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检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KC0400G231019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已由 佳木斯市农业农村局 以 佳农局函(2023)202号、(2023)205号 文件批复,项目建设资金为中央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区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佳木斯市郊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翰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佳木斯市郊区财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2023年佳木斯市郊区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检测 ;
(2)建设规模: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2.46万亩;其中水田区0.3万亩,旱田区2.16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4.7万亩;
(3)工程建设地点:佳木斯市郊区大来镇(建丰村、复兴村)、长发镇(新河村)、四丰乡(松木河村)、群胜乡(陡沟村、新城村、巨桦村、燎原农场)、平安乡(荣新村)、莲江口镇(红升村)共涉及6个乡镇10个行政村、望江镇(东明村、立新村、德新村、景阳村)、沿江乡(泡子沿村)和群胜乡(燎原农场);
(4)工程质量标准:国家相关检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检测服务期:2023年11月23日至2024年12月30日,共计404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招标控制价:27.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混凝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金属结构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有在施工现场建立实验室的能力且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全国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专业至少包含混凝土工程或岩土工程)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17时00分至2023年10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 招标文件免费下载,不收取文件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线上开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9.其他
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1.如用人单位遇到“用工难”问题,可以与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取得联系。可拨打服务转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2.如用人单位遇到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问题,可以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进行咨询。可拨打服务转线0454-398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人事劳动微仲裁。3.如需产品采购服务,可参考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有需求的企业可点击链接查询。(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佳木斯市郊区财政局
招 标 人:佳木斯市郊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心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454-603681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翰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与同济街交角地段AS7栋1层08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451-51603140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