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南楚微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2/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挂牌日期:2022-12-19
项目编号 | ZZCQ202212160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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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湖南楚微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比例 | 30% |
挂牌价格 | 31935.85万元(人民币元) |
挂牌期间 | 20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2022-12-19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标的企业原股东未放弃本项目优先受让权。2、标的企业目前使用的土地和厂房系向长沙博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电公司)租赁,双方签署《集成电路成套装备国产化集成及验证平台项目合作协议》、《集成电路成套装备国产化集成及验证平台项目租赁协议》、《集成电路成套装备国产化集成及验证平台项目租赁协议补充协议》。3、其他信息详见华辉审字(2022)第360号审计报告、 中天运【2022】审字第01048号审计报告、正德能达评报字【2022】第037号资产评估报告。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人民币31935.85万元报价。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8850万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2、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专户。3、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易保证金人民币8850万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认可并严格履行标的企业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备查文件1)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备查文件2)中的全部内容。5、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成为标的企业股东后,须同意长沙市人民政府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16日签订的《集成电路成套装备国产化集成及验证平台建设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备查文件3)中约定的标的企业集成电路成套装备国产化率95%的条款。6、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成为标的企业股东后,须同意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中电科电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签订的《项目投资建设协议》(备查文件4)以及《项目投资建设协议补充协议》(备查文件5)中关于标的企业的投资强度、产值、税收等要求。7、标的企业于2022年6月6日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八研究所、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合作协议书》(备查文件6),约定标的企业采购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八研究所及关联单位的碳化硅芯片生产线集成和专业设备的相关事宜,采购金额不低于5亿元(含税)。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充分认可该协议的签署,且成为标的企业股东后,积极行使股东权利,并与标的企业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共同承担上述协议所约定的采购责任。8、上述备查文件1-6置于湖南联交所备查。9、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备查文件、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股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股权转让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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