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年产4万吨PVC-O管项目高性能双轴取向聚氯乙烯(PVC-O)管件示范线开发工程土建施工-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4/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年产4万吨PVC-O管项目高性能双轴取向聚氯乙烯(PVC-O)管件示范线开发工程土建施工-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项目名称: 年产4万吨PVC-O管项目高性能双轴取向聚氯乙烯(PVC-O)管件示范线开发工程土建施工
项目编号: ZB2023042100018
投标截止时间: 2023-04-27 09:00
项目状态: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年产4万吨PVC-O管项目高性能双轴取向聚氯乙烯(PVC-O)管件示范线开发工程土建施工
项目编号: ZB2023042100018
招标人: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天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收费: 100.00元
文件获取时间: 2023-04-21 15:00至2023-04-26 12:30
文件获取地点: 线上获取
投标保证金收费: 10000.00元
投标截止时间: 2023-04-27 09: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线上递交
开标时间: 2023-04-27 09:00
开标地点: 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209办公室
开标方式: 线下开标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年产4万吨PVC-O管项目高性能双轴取向聚氯乙烯(PVC-O)管件示范线开发工程。
1.2 建设地点: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 。1.3 建设规模: / 。
1.4 计划工期: 45日历天(投选单位综合考虑节假日(含春节)、天气等影响)。
1.5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1.6 比选范围:包含设备基础、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地面工程等工程施工,具体施工内容和工程量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同时比选申请人必须是天原集团建安工程施工单位库内单位,未进入天原集团施工单位库但有意向参与本次工程比选活动的,需完成入库审批手续,否则其比选申请文件无效。
1.2 本次比选施工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选。
2.比选文件的获取
1.1 凡有意参加投选者,请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2023 年 4 月 26 日 12 时 30 分,在天原集团电子招标选采购平台(http://www.longdaoyun.com)完成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下载比选文件时需缴纳100元资料费及服务费,售后不退)。
资料费需报名单位通过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不接受现金或个人转账。
缴纳账户:宜宾天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
账号:123902293094
银行联行号: 104671053009
2.2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在投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比选申请人自理。
3.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3.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选截止时间) 为 2023 年 4 月 27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209办公室。
3.2 比选申请文件电子版必须通过天原集团电子招标平台上传,未上传的比选申请文件无效,同时需要递交纸质版比选申请文件到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指定地点。
3.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备注:
联系人: 曾**
电子邮箱: hf******
项目名称: 年产4万吨PVC-O管项目高性能双轴取向聚氯乙烯(PVC-O)管件示范线开发工程土建施工
项目编号: ZB2023042100018
投标截止时间: 2023-04-27 09:00
项目状态: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年产4万吨PVC-O管项目高性能双轴取向聚氯乙烯(PVC-O)管件示范线开发工程土建施工
项目编号: ZB2023042100018
招标人: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天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收费: 100.00元
文件获取时间: 2023-04-21 15:00至2023-04-26 12:30
文件获取地点: 线上获取
投标保证金收费: 10000.00元
投标截止时间: 2023-04-27 09: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线上递交
开标时间: 2023-04-27 09:00
开标地点: 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209办公室
开标方式: 线下开标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年产4万吨PVC-O管项目高性能双轴取向聚氯乙烯(PVC-O)管件示范线开发工程。
1.2 建设地点: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 。1.3 建设规模: / 。
1.4 计划工期: 45日历天(投选单位综合考虑节假日(含春节)、天气等影响)。
1.5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1.6 比选范围:包含设备基础、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地面工程等工程施工,具体施工内容和工程量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同时比选申请人必须是天原集团建安工程施工单位库内单位,未进入天原集团施工单位库但有意向参与本次工程比选活动的,需完成入库审批手续,否则其比选申请文件无效。
1.2 本次比选施工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选。
2.比选文件的获取
1.1 凡有意参加投选者,请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2023 年 4 月 26 日 12 时 30 分,在天原集团电子招标选采购平台(http://www.longdaoyun.com)完成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下载比选文件时需缴纳100元资料费及服务费,售后不退)。
资料费需报名单位通过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不接受现金或个人转账。
缴纳账户:宜宾天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
账号:123902293094
银行联行号: 104671053009
2.2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在投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比选申请人自理。
3.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3.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选截止时间) 为 2023 年 4 月 27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209办公室。
3.2 比选申请文件电子版必须通过天原集团电子招标平台上传,未上传的比选申请文件无效,同时需要递交纸质版比选申请文件到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指定地点。
3.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备注:
联系人: 曾**
电子邮箱: h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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