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液态氧:2.45/立方;医用氧40L:30元/瓶;食用二氧化碳40L:110元/瓶;氦气40L:3600元/瓶;高纯氩气40L:480元/瓶;液氮100L:2000元/罐;高纯乙炔40L:580元/瓶,按实际用量结算。
履行期限:签订合同10天内按计划供货。
3.31乙方负责产品到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运输、充装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32乙方应加强组织管理,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工作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有关规章制度。所有参与工作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交管理科室备案。
3.33乙方应具备运输槽车,并提供证明材料交管理科室备案。
3.34乙方需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且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
3.35甲方根据气体使用周期进行采购计划申报(电话通知),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将气体运输到位。
质量标准:确保所供应的液态氧、瓶装氧、食用二氧化碳、液氮、氩气、氦气、乙炔等气体质量符合相关产品的标准。
5.3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询价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
5.3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
5.33产品验收不合格,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7.4如果由于乙方设备的原因或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过奖相关规定的要求,并致使甲方遭受影响和损失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发出的通知及甲方认可的第三方的书面鉴定报告后赔偿甲方所造成的影响和损失。
7.5如果由于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货,并致使甲方因供气中断而导致损失和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和纠纷由乙方负责承担。
11.11如果因洪水、干旱、旋风、台风、战争、内乱、政府行为和任何其它受影响方无法以合理的努力组织和避免发生的事件(无论该事件前述事实是否相似)而使得对本合同的履行被延误、阻止、限制或妨碍,则本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应对履行本合同的条款承担违约责任,但条件是受影响方应立即就起所知不能履行或要推迟履行起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可能程度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可能的范围内尽其合理的努力对该事件造成的影响进行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