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造船厂有限公司2艘新造拖船送船至船东指定码头项目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01
青岛市招标中心受青岛造船厂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青岛造船厂有限公司2艘新造拖船送船至船东指定码头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1. 项目编号:0656-2140FH000550
2. 项目名称:青岛造船厂有限公司2艘新造拖船送船至船东指定码头项目
3.项目内容:2艘新造拖船包括:4200HP拖轮1艘、2400HP消拖两用拖轮1艘送至广东省揭阳市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用户指定码头。
4.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 80万元。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2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5.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名单的。
5.4 供应商需具备以下两项资质之一:
(1)具有船员服务经营许可、劳务派遣资质(持有相应资格证书),有相关送船经验,且具备3年以上及50人以上拖轮船员管理派员管理经验,以相关合同和结算发票复印件为准。
(2)持续运营3年以上的轮驳公司或以拖轮运营为主业的船务公司,注册时间不晚于2018年7月31日。拥有自主产权拖轮不低于6条。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公告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青岛市招标中心网站上发布。
7.磋商文件的获取
7.1时间期限:自2021年9月1日起至2021年9月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70号锦绣大厦17楼
7.3方式:潜在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按照上述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每套300元整人民币(现金形式),售后不退。
7.4未按规定获取的磋商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
8.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8.1时间:2021年 9月13日13时00分起至14时00分止。
8.2地点: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70号锦绣大厦17楼青岛市招标中心开标会议室。
9. 响应截止时间、开始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9.1时间:2021年9月13日14时00分。
9.2地点: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70号锦绣大厦17楼青岛市招标中心开标会议室。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青岛造船厂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宁
联系方式:0532-68969035
10.2代理机构:青岛市招标中心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70号锦绣大厦17楼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邮政编码:266071
联系人:于松岗、耿一宁
电话:0532-80792180、85807776
单位名称:青岛市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台柳路支行
银行账号:233841536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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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