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数字化报靶系统项目需求公示(2023-JQ02-W1108)
金额
80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6/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q02-w1108
预算金额80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我部拟对数字化报靶系统项目按照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实施采购,现将该项目采购需求公示如下。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特殊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参数、交货时限、预算金额等存有质疑的,请将质疑相关材料逐页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我站:
一、项目名称:数字化报靶系统
二、项目编号:2023-JQ02-W1108
三、公示时限: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9日
四、采购需求:
(一)预算价格:800万元。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和军队规定的集中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6)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供应商必须为智能靶机设备的直接生产商(靶位显示设备、智能总控设备、屏幕显示设备、安防和气象设备可以采取供应商集成方式),投标货物必须是其主营范围内的产品,具有激波报靶靶机生产研发能力,具有智能总控软件的设计编写能力,非智能靶机设备生产厂家不得参与投标。
(三)需求明细及技术参数要求
1.详细技术参数见附件。
2.交货地点:云南省内各州市(不含德宏州)指定地点。
五、意见建议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相关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有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填写征求意见表,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我站,逾期不予受理。
邮件主题:2023-JQ02-W1108+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将建议资料(征求意见表、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为PDF格式,并另附一份word格式,一起发送至:cgysbqzy@163.com,文件名称均与主题一致。
供应商提意见建议请注意以下事项:
1.咨询性事项请电话咨询,建议事项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
2.此公示旨在征询、收集潜在供应商的意见建议,作为进一步完善技术参数等的参考,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站不予书面回复,项目最终需求以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3.本公告为需求公示公告,非招标公告,项目开标时间地点和其他详细信息,请关注后续本项目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
六、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联系人:段助理 电话:020-83815871
传 真:020-83704762
邮 箱:cgysbqzy@163.com
七、采购服务热线
热线电话:020-33975302
服务时间:工作日8:00-11:50,15:00-17:50
附件: 1.技术标准
2.征求意见表
第二采购服务站
2023年6月12日
一、项目名称:数字化报靶系统
二、项目编号:2023-JQ02-W1108
三、公示时限: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9日
四、采购需求:
(一)预算价格:800万元。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和军队规定的集中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6)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供应商必须为智能靶机设备的直接生产商(靶位显示设备、智能总控设备、屏幕显示设备、安防和气象设备可以采取供应商集成方式),投标货物必须是其主营范围内的产品,具有激波报靶靶机生产研发能力,具有智能总控软件的设计编写能力,非智能靶机设备生产厂家不得参与投标。
(三)需求明细及技术参数要求
1.详细技术参数见附件。
2.交货地点:云南省内各州市(不含德宏州)指定地点。
五、意见建议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相关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有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填写征求意见表,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我站,逾期不予受理。
邮件主题:2023-JQ02-W1108+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将建议资料(征求意见表、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为PDF格式,并另附一份word格式,一起发送至:cgysbqzy@163.com,文件名称均与主题一致。
供应商提意见建议请注意以下事项:
1.咨询性事项请电话咨询,建议事项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
2.此公示旨在征询、收集潜在供应商的意见建议,作为进一步完善技术参数等的参考,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站不予书面回复,项目最终需求以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3.本公告为需求公示公告,非招标公告,项目开标时间地点和其他详细信息,请关注后续本项目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
六、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联系人:段助理 电话:020-83815871
传 真:020-83704762
邮 箱:cgysbqzy@163.com
七、采购服务热线
热线电话:020-33975302
服务时间:工作日8:00-11:50,15:00-17:50
附件: 1.技术标准
2.征求意见表
第二采购服务站
2023年6月12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