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gm-nc2023-02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钮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亘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女士1367222253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5
公告正文

江西亘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关于南昌市巡游出租汽车信息服务平台服务项目(招
标编号:JXGM-NC2023-023)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XGM-NC2023-023)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南昌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昌市巡游出租汽车信息服务平台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南昌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昌市巡游出租汽车信息服务平台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昌市巡游出租汽车信息服务平台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
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协议项下的磋商活动;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
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3.2签约要求: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黑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否则不能通过初步评审。
(2)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南昌市巡游出租汽车信息服务平台服务协议书》,与南昌市本
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签订协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经
营活动合法健康,接受招标人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联合体投标需确定一位牵头人且组成一个联合体的成员
最多两家。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本项目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项目分工和
责任义务。
3.4本项目不接受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投
标人响应;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13日09时30分到2023年06月1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电子化获取(1.1须在规定时间内将领取磋商文件需提供的材料发送至
448038419@qq.com 并电话告知项目负责人; 1.2需提供的材料为: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
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
人身份证;以上文件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 448038419@qq.com)。2、
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套人民币500 元,售后不退。采用网上购买(电汇)方式支付,电
汇时请备注“JXGM-NC2023-023磋商文件费用”,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448038419@qq.com 并告知招标代理机构。文件费用需从投标人单位账户汇到招标代理机构
指定账户,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账户名称:江西亘美工程技术有限公
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八一路支行、账号: 36050100195000003543、
注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未将购买磋商文件的费用汇至指定账户或者未将加盖投标人单
位公章的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均视为报名不成功,不接受其参与磋商活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江西亘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竞谈室(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6号
正荣现代大厦A座7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江西亘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竞谈室(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6号
正荣现代大厦A座7楼)
七、其他
江西亘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受南昌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的委托,就南昌市巡游出租汽
车信息服务平台服务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服务方。
一、项目概况:
南昌市巡游出租汽车信息服务平台服务项目需免费完成对南昌市市本级巡游出租汽车(包
括项目合作期限内新增的巡游出租汽车)信息服务专用设备和平台的采购、安装和运行维护,
并负责实际在运巡游出租汽车10年项目合作期限内的设备、平台、车载广告的运营维护、
巡游出租汽车“95128”电召服务热线的日常运营维护及场站运力调度、配合过渡期“12328"
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话务受理和车身外观标识制作(含张贴、维护)及座套(包括头枕套)
清洗更换等工作。中标服务方将获得以下资源和权益:
包括实际在运巡游出租汽车10年项目合作期限广告经营权:经营权范围涵盖巡游出租汽
车顶灯LED 屏广告、巡游出租汽车座套(包括头枕套)等广告资源,合作期限为项目终验后10
年。广告的发布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彩色广告的投放应征得招
标人的同意,公益广告的投放比例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
二、服务内容:
中标服务方必须在投入使用期限和10年项目合作期限内,免费提供以下服务:
(1)提供巡游出租汽车车载智能终端设备,负责安装及维护,并提供10年的车载数据流
量;
(2)提供巡游出租汽车运营管理服务系统并负责运营和维护;
(3)巡游出租汽车“95128”电召服务热线的日常运营维护及场站运力调度;
(4)配合过渡期“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话务受理;
(5)巡游出租汽车座套(包括头枕套)清洗更换;
(6)车身外观标识制作(含张贴、维护)。
本次磋商划分1个标段,即:JXGM-NC2023-023 标段。
投入使用期限:协议签订后90天内完成巡游出租汽车车载智能终端设备安装、巡游出租
汽车运营管理服务系统运行、巡游出租汽车“95128”电召服务热线的日常运营维护及场站
运力调度、配合过渡期“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话务受理、车身外观标识制作(含
张贴、维护)及现有数据导入新的管理服务系统平台,完成验收并投入使用。
项目合作期限:终验合格之日起10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协议项下的磋商活动;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
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3.2签约要求: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黑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否则不能通过初步评审。
(2)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南昌市巡游出租汽车信息服务平台服务协议书》,与南昌市本
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签订协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经
营活动合法健康,接受招标人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联合体投标需确定一位牵头人且组成一个联合体的成员
最多两家。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本项目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项目分工和
责任义务。
3.4本项目不接受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投
标人响应。
四、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1获取时间: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9日(北京时间),每天9:30~12:00;
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地点:邮件获取。
4.3获取方式:电子化获取(1、须在规定时间内将领取磋商文件需提供的材料发送至
448038419@qq.com 并电话告知项目负责人;2、需提供的材料为: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
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
人身份证;以上文件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 448038419@qq.com)。
4.4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采用网上购买(电汇)方式支
付,电汇时请备注:“JXGM-NC2023-023磋商文件费用”,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送
至邮箱:448038419@qq.com 并告知招标代理机构。文件费用需从投标人单位账户汇到招标
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江西亘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八一路支行
账号:36050100195000003543
注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未将购买磋商文件的费用汇至指定账户或者未将加盖投标人
单位公章的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均视为报名不成功,不接受其参与磋商活动。
五、磋商响应文件及样品的递交
5.1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U盘壹份,正、副本内容应一致,不一
致时,以正本为准。
5.2样机:提供巡游出租汽车车载智能终端设备样机(含智能终端主机、摄像录音装置),
未提供样机的视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
5.3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6月2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2023年6月25日9:00~9:30
将磋商响应文件及样机递交至江西亘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竞谈室(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
大道1316号正荣现代大厦A座7楼),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
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六、公告发布媒介
6.1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6.2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采取以下方式之一:
(1)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延长报名时间。在延长的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
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应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或(2)依法
重新组织磋商活动。
七、磋商保证金
7.1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0元);
7.2磋商保证金交纳账号(汇款时须备注:JXGM-NC2023-023):
账户名称:江西亘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八一路支行
账号:36050100195000003543
7.3磋商保证金以银行汇款、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不接受现金)递交,如汇
款,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汇款到达上述账号,汇票、本票、保函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与磋商
响应文件同时递交。未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昌市交通运输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昌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安石路21号
联系人:钮先生
电 话:0791-87837908
电子邮件:601020389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亘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南昌市红谷滩丰和大道1316号正荣现代大厦7楼
联系人: 冯女士
电 话: 13672222537
电子邮件: 44803841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必医(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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