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现场非甲烷总烃监测仪需求评审公告
金额
840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0/09/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40万元
招标联系人彭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现场非甲烷总烃监测仪需求评审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拟采购现场非甲烷总烃监测仪,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晋财购〔2018〕1号)有关规定,我单位于2020年9月28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了相关内容,现公开征求意见:

  • 项目名称:现场非甲烷总烃监测仪项目
  • 采购预算:840万元。
  • 公示期:2020年9月29日(1个工作日)
  • 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技术、服务要求是否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3.是否贯彻了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实现的功能或目标,对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是否明确;采购预算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是否明确;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它合同实质性条款;

6.服务提供商资格、商务要求有无指向性、歧视性、不合理、不合法性;

7.其它需要论证的事项。

五、专家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晋中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0354-2621662

附件:现场非甲烷总烃监测仪项目采购需求论证意见表

项目名称

监察装备能力建设项目

采购人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内容

采购便携式非甲烷总烃监测仪21套,用于现场检测企业非甲烷总烃排放情况,评判是否存在超标排放行为。

预算金额

840万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论证依据

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论证事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技术、服务要求是否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3.是否贯彻了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实现的功能或目标,对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是否明确;采购预算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是否明确;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它合同实质性条款;

6.服务提供商资格、商务要求有无指向性、歧视性、不合理、不合法性;

7.其它需要论证的事项。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姓名

专业

职称

工作单位

李焕锋

环境监测

高工

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张春梅

环境保护

高工

山西省太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宣春生

化学化工

高工

太原理工大学

专家论证情况及意见

论证专家组通过认真研究本项目采购需求书,查阅相关资料,对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技术标准规范,形成以下论证意见:

1.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该项目执行了国家、行业、地方等标准规范;

3.该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该项目提出的功能、目标,满足项目所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并满足采购预算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进一步明确该项目的验收方法和验收标准;

6.无其它需要论证的事项;

专家一致同意该项目的采购方案,尽快落实。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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