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经重庆市人民医院2023年第45次院长办公会同意立项,通过在重庆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组织院内公开遴选(最低价评审法)的方式,确定合同服务方。 一、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名称:重庆市人民医院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星光大道118号 (二)项目金额 本项目遴选单价合计最高限价133元(最终结算总价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结算)。 (三)项目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2月31日止(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四)遴选参与人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①竞选方具备药品配送的能力和药品配送业务经验; ②竞选方具备与互联网医院平台、物流系统等技术对接能力; ③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 (五)遴选参与人资质证明材料要求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则不需要提供)。 (六)公开遴选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2月19日9时至2024年2月23日16时(逾期失效)。 (七)遴选文件的递交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遴选参与人,2024年2月19日9时至2024年2月23日16时,每日工作时间(9时至12时、14时至16时),在招标人两江新院医学装备处办公室,递交遴选参与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拒绝本项目招标,遴选人亦不予接收。 遴选参与人应将遴选参与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档案袋密封(遴选参与文件1正1副,并在封口处加盖公司骑缝章),并注明投标业务名称及正本或副本。 如果未进行密封和标记,视为误投资料,遴选人不予负责。 2、遴选时间:暂定2024年2月(具体时间直接向递交遴选文件的遴选参与人另行通知)。 开标定标地点:招标人两江新院。 (八)遴选程序、遴选标准及遴选办法 1、评标程序:确定遴选会议时间后,邀请各递交了遴选文件的遴选参与人参加,遴选人谈判工作组进行公开遴选。 2、遴选方法:最低价评审法。 ①投遴选参与人实质性响应《院内公开遴选(最低价评审法)文件》,竞价产品(或服务)完全符合遴选文件技术参数(或服务需求)和商务要求;否则,丧失遴选资格。 ②投遴选参与人的报价分为两次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丧失遴选资格。第一次报价制作在遴选文件里向遴选人递交;第二次报价是在遴选现场向遴选人谈判工作组进行优化的差异性表述后,当场在由遴选人准备的“第二次报价单”上填写本项目的最终报价及优化的差异性表述(第二次报价的价格,只能等于或低于第一次报价的价格,否则,丧失遴选资格),填写完毕后交由遴选人谈判工作组进行合议。 ③“第二次报价单”报价最低的遴选参与人,暂定为第一候选人,并依次排序候选;相同报价时,优化的差异性表述“最优”者被暂定为第一候选人。遴选人谈判工作组将遴选排序暂定结果向医院决策会议进行请示。 ④根据医院决策会议结论,确定遴选中选人。 (九)其他 1、针对本《院内公开遴选(最低价评审法)文件》过程中发生的任何理解歧义和一切疑问,解释权均归遴选人行使。 3、遴选参与人应保证其《遴选参与文件》所作承诺及现场承诺的真实性;否则,我院任何时候均可单方面解除《购销协议》。 4、中选人须遵守作业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在中选人制作及成果交付过程中,如发生工伤事故或财产损失的,或因中选人合同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及权益受损的,由中选人承担责任;因中选人协议行为造成的各种行政处罚等一切责任和费用等,均由中选人自行承担。 5、在中选人履约过程中、因中选人履约行为导致的任何纠纷或投诉、任何争议责任的调查确定及承担,均由中选人自行应对和负责。 6、凡本项目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提交遴选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诉讼程序处理,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5576630627 二、服务需求 1、服务商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包装托寄物;保证托寄物派送安全、完好的原则进行包装,包装工作由服务商完成;包装物由服务商提供按标准进行收费,服务商对药品取件、中转、配送等全流程实施监控。 2、服务商需配合重庆市人民医院“互联网医院”网络平台的数据对接。 3、服务商需提供专人负责医院配送服务,配送人员上门取件,与药房人员等双方核对、共同完成相关物品打包、粘贴封条、并打印粘贴邮寄信息单据、校对收件人及托寄物,同时在交接记录上签名,确认清单上的信息无误,方可离开医院进行规范化的配送。 4、服务商每天至少安排两次取件。冷链药品根据医院发件时间安排收件。 5、药品取件、中转、配送等全流程满足药品储存需求(包括但不限于避光、冷藏、阴凉等多种药品储存条件)。冷链运输药品应有24小时连续、自动的温度记录和监控,温度记录间隔时间设置不得超过分钟10/次,医院保留对冷链药品快递过程中在途温度监测的权利;应制定冷链药品发运程序,程序应包含运输异常处理方案。 6、服务商负责需提供与业务量匹配的必须得快递业务设备及用品,如:电脑,打印设备,运单,包装箱,打包带,泡沫等,以确保配送工作顺利开展。 7、药品属于特殊物品,服务商收取药品后对药品的安全及质量负全部责任,直至患者当面清点签收为止,发生遗失,服务商照价赔偿。 8、服务商需提供人工客服或网上查询系统,可及时解决从药品、病案取件、中转、运输、配送等全流程的任何问题,托寄物送达后有信息反馈给医院以备查;服务商人员在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需严格遵守快递行业工作规程和职业操守,确保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附录等相关规定。 9、服务商可实现快递过程的质量追溯,并应能提供相应的互联网医院药品配送统计数据及相关报表,并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10、服务商可提供到付等多种支付方式,且寄付和到付价格一致。 11、医院定期对服务商的诚信度、服务质量、满意度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院方有权终止合作。 三、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遴选参与人的报价,币种为人民币,包含:包括策划设计、产品定制及施工安装等全部费用,含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含运输费、运输保险费、采保费、人工费)、安装、维护、保险、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直至交付遴选人使用的所有费用(医院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投标报价格式见下表:
(二)付款方式 1、寄付或到付,按月季度,年度等多种结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 2、如托寄物是药品类,由药学部负责结算;如托寄物是非药品类,由发起科室自行结算。 (五)其他 1、以上所有条款和服务承诺,零选单位必须在遴选文件上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遴选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协议中详细约定。 2024年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