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南宁保税物流中心项目于2009年12月22日通过由国家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的国家联合验收组的验收并正式封关运作。由于该项目是自治区重点督办工程,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项目如期完成,南宁物流园公司加速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未及时办理相关前期报建手续,为完善项目手续,办理房屋产权证书,需补办前期手续,即需要进行对人防工程项目进行人防报建、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现决定对以上项目进行咨询采购,采购方式为比质比价,所有符合条件的潜在报价人均可参加报价。
2.采购范围及工作内容
本次采购范围主要为配合我司办理南宁保税物流中心项目人防检测报告、人防规划设计条件、人防工程施工许可证、人防工程整改等人防报建手续、竣工验收及备案等咨询服务内容。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工程咨询相应资质或咨询服务经验。
(3)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三、采购人要求
(一)服务要求:本次咨询服务包括配合我司办理南宁保税物流中心项目人防检测报告、人防规划设计条件、人防工程施工许可证、人防工程整改等人防报建手续、竣工验收及备案。
1. 人防报建手续:报价人充分调研后,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及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人防报建手续。
2. 竣工验收及备案:报价人充分调研后,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及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对接服务窗口办理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
(二)人员要求:满足本次咨询服务要求而需配置的足够相关专业人员。
(三)服务期限要求:在合同签订生效后,发包人提供项目基本资料后,120天内完成配合甲方办理南宁保税物流中心项目的人防工程报建、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要求于 2022年6月21日17时00分前将密封纸质报价文件(一正一副共2份)递交至南宁市银海大道1223号新良港大酒店副楼4楼411室。
(五)现场踏勘:报价人认为有必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费用自理。
四、最高限价
本次报价的最高限价为32万元,报价人的报价不能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处理。
五、开标与评标
采购人不对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公开开标。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六、合同签订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项目业主与中标人签订服务合同。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南宁国际综合物流园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银海大道1223号新良港大酒店附楼4楼411室
邮 编: 530021
联系人:黄工、蒋工
电 话:18172063109、18977182696
附件1:
南宁保税物流中心项目人防工程咨询服务--比质比价文件20220615.docx南宁保税物流中心项目人防工程咨询服务--比质比价文件2022061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