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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7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的公告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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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17/07/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2017年7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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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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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7月6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7年7月6日-2017年7月1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兼传真:0517-83829168 电子邮箱:929640233 @qq.com 通讯地址:淮安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管委会503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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