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营市街街道办事处2024年06月(至)06月政府采购意向
金额
57.6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营市街街道办事处2024年06月(至)06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营市街街道办事处 2024年 06(至)06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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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营市街街道办事处城管协管人员服务采购项目 | 城管协管及社会治安巡查人员12名,2024年8月24日至2025年8月23日,共12个月,合同期间采购单位保留因工作计划安排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权利 1、保安人员要求: 1)年龄在20-45岁(含)之间的男性,初中以上文化水平,身高170㎝以上。 2)政治背景清白,无违法犯罪记录,经公安机关政审合格,均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精神病史,无生理缺陷,无传染病、无口吃,能讲普通话。 4)能够熟练使用安保器械和消防设备,熟练掌握相关案(事)件协助处置流程,均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 5)着制式服装和统一标识。 注:《无违法犯罪证明》、《保安员证》,届时成交单位应按照采购单位要求提供,如不提供可取消成交资格。 2、携带安保装备要求 1)配备必要的通讯工具和安保装备,通讯工具须具备定位功能,并能在电子地图实时显示。 2)成交单位须配备一定数量巡查交通工具,满足快速调动之需。 3、岗前培训要求 成交单位对招聘的协管队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应由公安机关、成交单位、采购单位共同确定。经培训合格后,持保安资格证上岗。培训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 4、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 成交单位须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提供服务,采购单位将按照相应的考核管理办法对成交单位进行考核,对服务不达标的情形依据管理办法进行处罚。服务期内,未经允许不得中途调换人员。如有违反,将列入不诚信名单,下一年度不再使用该磋商供应商单位。 本项目要求城管协管及社会治安巡查人员不少于12名,本次竞争性磋商报价按12人报价。为完成工作所需的车辆、器械、设备、用餐费用等由磋商供应商单位自行解决,报价中应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设备费、人员工资、节假日补助、重大活动误餐费及补助费、人员社会保险费、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等全部费用 | 57.6 | 2024年06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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