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0625-24105515
二、项目名称:温州市中心医院一次性无菌冷冻消融耗材采购及配套设备租赁(双屿院区)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投标价:964000(元) | 杭州众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启智街89号山科智能大厦1505室310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温州市中心医院一次性无菌冷冻消融耗材采购及配套设备租赁(双屿院区) | 一次性无菌冷冻消融耗材采购及配套设备租赁(双屿院区) | 北京阳光易帮 | 1 | 964000 | K13S等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克,周联增(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王武,陈伟,段龙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下述计费标准的85%,计费基数为投标价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2291.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中心医院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百里东路252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8070272
质疑联系人:温州市中心医院监察室
质疑联系方式:0577-880702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财,孙翔,汪飞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60240
质疑联系人:孙荣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70
3.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温州市市府路490号市行政中心18号楼7楼717室
联系人:夏欢孚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580150
附件信息:
温州市中心医院一次性无菌冷冻消融耗材采购及配套设备租赁(双屿院区)项目招标文件发布稿.doc
329.0K
中小企业声明函 (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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