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航天天盛705智能仓改造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答疑招标文件澄清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6/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航天天盛 705 智能仓改造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答疑
递交时间:2023-06-02 17:06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其他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1,166.8万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航天天盛 705 智能仓改造建设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补遗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航天天盛 705 智能仓改造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进行招标补遗,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现澄清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1项目概况中:“建设 5G 局域网一套,购置辅助设备一台套,运用原有智能设备 2 台套”该项工作内容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1.7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变更为:“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1.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具有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已完成或正在设计或新承接的建筑工程类EPC业绩(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协议书中的牵头单位提供)”变更为:“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具有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协议书中的牵头单位提供)”。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无财务要求”变更为:“近 3 年(限定在 3 年以内)无亏损”。
现在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中添加:“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2)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设计人员配备情况:“4、已完业绩: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变更为:“4、设计项目已完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的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准。”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2)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施工负责人任职资格与类似业绩中:“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得1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得2分,此项最多得2分。” 变更为:“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得1分;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加1分,此项最多得2分。”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2)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施工负责人任职资格与类似业绩中:“2、具有 1 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已完成的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身份完成的建筑面积7000平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类EPC业绩得 1.5 分。”变更为:“2、具有 1 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已完成的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身份完成的建筑面积7000平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得 1 分;如该业绩为建筑工程类EPC业绩加0.5分。本项不重复计分。”
现在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2)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施工负责人任职资格与类似业绩中添加:“4、施工项目已完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设计企业类似业绩:“注:已完业绩: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变更为:“注:设计项目已完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的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准。正在设计或新承接设计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施工企业类似业绩:“注:2.已完成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变更为:“注:2.已完成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8.4.4设计进度计划:1、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清单)编制;2、初设及概算审查通过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及专项设计;3、项目出现变更后(非调规性质变更),设计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设计,发包人另有时间要求时,设计方应予以满足。”变更为:“8.4.4设计进度计划:1、签订合同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清单)编制;2、初设及概算审查通过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及专项设计;3、项目出现变更后(非调规性质变更),设计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设计,发包人另有时间要求时,设计方应予以满足。”
现在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附件1 《发包人要求》 二、工程范围 (一)概述中添加:“(一)概述:项目建设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星光中路4号物流园区内,建设一个层高18m、主要服务于汽车零部件的轻钢结构库房。地上一层局部四层,总建筑面积约7810㎡,是集仓储物流与信息交互为一体的综合性建筑物;其中物流标准库5170㎡(单层),专用库及配套用房2640㎡(局部4层)。”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九、其他资料 投标文件格式增加表中:“‘我方愿意以    的投标报价’修改为:总的投标报价为:    元(大写:    ),其中工程设计费投标报价为    元(大写:    );建安工程费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下浮:    %,即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为    元(大写:    )” 变更为:“‘我方愿意以    的投标报价(其中设计费    元,工程建设费    元)’修改为:总的投标报价为:    元(大写:    ),其中工程设计费投标报价为    元(大写:    );建安工程费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下浮:    %,即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为        元(大写:    )”。
本项目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变更为:“2023年6月10日23时59分”。
本项目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3年6月21日10时00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6月21日10时00分”。
本项目开标地点及其他内容不变。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以本次补遗上传的为准。
 
 
招标人:四川航天天盛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02日
航天天盛 705 智能仓改造建设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答疑01号
 
提问:1、问题一: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0.1条关于招标控制价描述:总价合同。合同协议书中第四条合同价格形式(2)建安工程费:固定综合单价。以及专用合同条件14.1.1条关于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2)建安工程费: 固定综合单价。 上述合同价格形式约定不一致,请招标人明确。 问题二:本项目是否有清单?请明确。
回复:问题一:合同价格形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问题二:本项目不提供招标工程量清单,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招标人:四川航天天盛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02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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