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b2023010820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宏0471-330761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2
公告正文

呼和浩特新机场配套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20230108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和浩特新机场配套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已由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以关于呼和浩特新机场配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铁航字【2023】6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25%和银行贷款75% ,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新机场配套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
2.2项目编号:ZB2023010820
2.3建设规模:旅客过夜用房工程,货运区海关监管、快件及货代用房工程,航站区配套设施业务用房工程3个基建项目。
(1)呼和浩特新机场旅客过夜用房工程,是一座包括住宿、商务、餐饮等多功能的“综合体”,旅客过夜用房提供新机场运营必要的相关保障服务,是呼和浩特新机场保障航班延误、中转旅客休息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本项目地块内旅客过夜用房分期建设,本期总建筑面积39877平方米,客房450间,包括地上建筑面积33940平方米,地下停车库及设备用房5937平方米。
(2)呼和浩特新机场货运区海关监管、快件及货代用房工程,总建筑面积47499.7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46689.76平米,地下建筑面积810平方米,主要功能区包含海关监管仓库、检验检疫用房、货运代理库房等。用于处理海关查验的进出口、过境、转运、通关货物,以及保税货物和其他尚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进出境货物,满足海关及检验检疫需求。
(3)呼和浩特新机场航站区配套设施业务用房工程,主要满足各航空公司配套办公、机场现场物业、增值商业(贵宾、零售、餐饮、广告等)现场管理办公、机场配套服务功能(如旅行社、银行、速递物流、车辆租赁等)办公等需求。总建筑面积29469.3平方米,其中:配套设施业务用房A座15557.8平方米,配套设施业务用房B座8743.3平方米,地下车库4968.2平方米,配套用房200平方米。
2.4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巧尔什营乡
2.5项目总投资额:约122492.10万元
2.6招标范围:
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
招标编号:ZB2023010820/01
第一标段:旅客过夜用房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招标编号:ZB2023010820/02
第二标段:货运区海关监管、快件及货代用房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招标编号:ZB2023010820/03
第三标段:航站区配套设施业务用房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 项目建设准备阶段(勘察设计)
工程投资造价咨询人应按合同约定编制设计方案经济比选与优化文件、限额设计造价要求文件、编制投资控制指标、审核调整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项目合约规划、拟采用的合同形式和合同范本等。(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
(2) 项目建设准备阶段(招标采购)
工程投资造价咨询人应按合同约定编制招标采购清单,与招标人委托的其他具有资质的单位背对背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协助招标人进行清标和组织编制回标分析报告,协助招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协助招标人组织编制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等。(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分析、清标报告)
(3) 项目建设阶段(施工)
工程投资造价咨询人应按合同约定负责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审核和合同价款调整、合同风险管理、工程变更造价测算、索赔处理、签证审核、询价与核价报告和审核意见、施工方案优化建议、材料设备选型优化建议、各方案对应工程投资造价的编制与比选、项目全过程投资造价控制动态管理分析报表和报告、配合上级部门审计工作等。(资金使用计划,工程计量与工程款审核,合同价款调整,工程变更、索赔、签证,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
(4) 项目建设阶段(竣工)
工程投资造价咨询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招标人要求负责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审核、整理、准备及完善等工作。工程投资造价咨询人应按合同约定配合提供相关的报批报建资料,协助招标人办理与本项目相关的建设手续。
工程投资造价咨询人应按合同约定的管理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将工程投资造价过程中所形成的咨询成果文件进行收集、整理、编制、传递,并向招标人移交。配合招标人完成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工作。(竣工结算)
2.7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完成之日止。
2.8 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是一般纳税人(提供税务局出具或者国家税务局网站查询的截图);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
第一标段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且工程投资额不低于4亿元或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4万平米的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指:包括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控制价)编制或审核、施工阶段和竣工阶段造价咨询业绩,(以造价咨询合同为准,不能体现服务内容的须同时提供签章齐全的造价咨询报告或委托方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的服务内容可不在同一合同项下);
第二标段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且工程投资额不低于2亿元或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4.8万平米的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指:包括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控制价)编制或审核、施工阶段和竣工阶段造价咨询业绩,(以造价咨询合同为准,不能体现服务内容的须同时提供签章齐全的造价咨询报告或委托方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的服务内容可不在同一合同项下);
第三标段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且工程投资额不低于2亿元或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米的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指:包括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控制价)编制或审核、施工阶段和竣工阶段造价咨询业绩,(以造价咨询合同为准,不能体现服务内容的须同时提供签章齐全的造价咨询报告或委托方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的服务内容可不在同一合同项下);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查询信息为准;
(2)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
3.5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
3.6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兼投兼中,但最多可中2个标段。兼投兼中规则:①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标多个标段,但最多仅能中标2个标段。中标顺序按评标顺序执行,即按第一标段、第二标段和第三标段顺序评标,已推荐为前2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推荐为第三标段的中标候选人。②两个标段同时排名第一的投标人的项目团队人员除了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人员不得出现重复,如有重复人员,则后评的标段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③已经推荐为前2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该投标人在剩余标段的投标只参与评审,不参加排序(排序为空)和推荐中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8月2日8点30分至2023年8月8日17:30(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youzhicai.com/)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将下列资料扫描件上传至优质采云采购平台,未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的,申请将不予受理,逾期不再接受。
(1)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2)购标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网站查询截图。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4 首次登陆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优质采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热线: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4.5 优质采平台参与项目需要办理基础服务包(基础服务包包含手机扫码签章、CA签章、项目节点多渠道推送、线上文件存储功能,办理网址https://www.youzhicai.com/members/unipaybsf),费用为500元。
4.6 已注册并办理服务的投标人可登录优质采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采用银联线上支付,支持各类开通银联服务的银行账户。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4.7 投标人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前需核对单位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认无误后支付费用,并通过优质采平台直接获取电子发票。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生变化或填写有误,须先进行注册信息修改,修改内容审核通过后,再进行费用支付。
4.8 已注册的投标人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保证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8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CA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及上传(上传投标文件需使用CA进行加密,CA同时包含在基础服务包内)。
5.3 CA办理详见《关于优质采云采购平台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http://www.youzhicai.com/nd/a_8f80a7ec-911f-4c4d-a123-f8849880f045.html,咨询热线:400-0099-555。)
5.4 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优质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地址http://toolcdn.youzhicai.com/tools/BidderTools.zip,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 http://file.youzhicai.com/files/BidderHelp.rar。
5.5 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8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远程开标大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
此公告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路白塔国际机场综合信息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71-2901737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大道众生大厦综合楼17层
联系人:高宏、韩文博、冀果果
电话: 0471-3307619
电子邮箱:gaoh2018@qq.com


20238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