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中心所属的皖PE8329小型轿车转让项目(第三次)网络竞价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NGS-CQ-JJ-2024614
受宁国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中心委托,我公司对下列标的按现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交易,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信息列表:
标的信息 |
品牌型号 |
注册日期 |
检验合格至 |
保险有效期至 |
起始价 |
竞价阶梯 |
宁国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中心所属的皖PE8329小型轿车转让 |
明锐牌 SVW7206FPD |
2011.04.21 |
2025.04 |
2024.09.25 |
6910元 |
加价幅度为每次500元或其整数倍 |
技术支持 |
本场交易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请竞买人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并遵守。 (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开发有限公司400-998-0000) |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或其法定代表人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人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三、竞买申请:
1.申请方式:网上申请
凡对本公告交易标的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本公告下方“我要竞买”按钮进行竞买申请。(申请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具体流程详见宣城市产权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2.竞买申请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4日止(工作时间)。
3.竞买申请时须以扫描件或图片方式上传以下材料:
自然人参与竞买的(可使用安徽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登录、支付宝、皖事通等登录方式):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2)竞买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
(3)退还保证金声明函(原件)。
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竞买的(选择CA登录,输入密码后进入电子交易系统):
(1)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3)竞买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
(4)退还保证金声明函(原件);
(5)如授权他人代为办理的,须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四、竞买保证金及到账截止时间、账号和有关要求:
1.竞买保证金:2000.00元
2.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16:30时止,竞买人对竞买保证金是否到账负责,逾期到账或未到账的,交易申请(报名)审核不通过。
3.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 名:宁国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国支行
账 号:6232811760000029364
4.有关要求:
(1)竞买保证金交纳方式:请竞买人以电汇或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不接受微信、支付宝、现金等交款方式,如采用微信、支付宝、现金等交纳造成的竞买保证金退款不及时或不成功,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温馨提示:请各竞买人在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时,务必向银行柜台说明,办理电汇或转账业务、非现金存款,须有交款人账户信息,以便退还竞买保证金。”。
(2)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方与竞买人名称必须一致(如竞买人采用微信、支付宝、现金等交纳,将造成报名审核时不能确认该保证金是谁交纳,故无法审核报名,报名审核不通过)。
(3)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退还:交易结束后,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竞买人原账户。
(4)竞得人竞买保证金退还采取“免申即退”:委托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竞得人签订《车辆转让合同》并由拍卖公司将相关材料交至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退还竞得人竞买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退还竞得人竞买保证金的,系统将在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第31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首个工作日)上午9时自动退还。出现不按规定要求领取成交确认书、不按规定要求交纳成交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不按规定要求签订《车辆转让合同》等情形的,委托人应及时书面说明情况,竞买保证金将按照委托人要求时间退还。
五、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1.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4日16:00时止(工作时间);
2.看样地点:宁国市人民路1号(财政局大楼院内);
3.联 系 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7356332479。
六、竞价方式及竞价时间:
1.竞价方式:本次网络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时间两部分,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时间;
2.标的竞价时间表:
标的名称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时间 |
宁国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中心所属的皖PE8329小型轿车转让 |
2024年12月5日9:00时至2024年12月6日9:00时 |
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自动进入延时竞价时间,延时竞价时间为每轮90秒。 |
七、确定竞得人方式:标的竞价结束后,按有效最高报价者且不低于起始价竞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签订成交确认书、价款支付及相关违约责任:
1.竞得人须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积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按成交总金额5%的佣金(不足1000元按1000元计算)支付至拍卖公司账户。
2.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车辆转让合同》,并按《车辆转让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签订转让合同前,竞得人需向委托人一次性交纳人民币2000元的履约保证金和全部成交价款至委托人指定账户。税费依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3.竞得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成交确认书》、交纳履约保证金和全部成交价款的,或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由于自身原因未能同委托人签订《车辆转让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其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并追究违约责任。如重新网络竞价交易的,原竞得人不得参加竞买,且原竞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价交易中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网络竞价交易的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总量差额部分。原竞得人拒绝补足差价的,应承担委托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公告费等。
九、特别说明(以下条款请竞买人特别注意):
1.本次交易公告信息由委托人提供,标的以车辆现状、权证、税费现况为准进行交易,各竞买人须在竞价前仔细查验,本次竞价交易公告对竞价标的所做的介绍(如车辆类型、注册日期、年检、保险等相关内容)仅供参考,竞买人须在竞价开始前至车辆管理部门核查标的相关资料。如车辆实际状况与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不符,办理过户时竞得人自行变更,并承担相关费用,委托人和拍卖公司对所竞价的标的不承担任何责任。
2.竞买人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有权了解竞价标的的情况,咨询有关规定,并在展示时间内至看样地点看样,竞买人一经报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和默认标的现状(包括实物状况、权证现状、瑕疵因素等),委托人、交易中心、拍卖公司不承担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3.竞得人须在取得完备的车辆过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将车辆过户手续办理完毕。竞得人逾期不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或自行处理车辆所造成的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4.交易车辆移交竞得人之前所发生的一切违章处罚费用及扣分由委托人负责处理,年审逾期补审所涉及的税费、罚款及扣分、车船使用费、遗失证件补办手续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5.交易车辆因使用时间较长,若过户时环保等检测不能通过的,委托人及拍卖公司不负责处理,竞得人不得据此理由退回成交车辆。
6.本次交易标的在过户前严禁随意上路,若被相关部门处罚或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竞得人承担。
7.交易车辆车身若喷有“公务用车”等字样的,竞得人在取得车辆后对相关字样进行喷漆覆盖,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8.本次竞价标的不包括原车号牌。
9.车辆移交给竞得人后,由竞得人自行保管竞得车辆,如出现一切安全、遗失等风险责任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与委托人和拍卖公司无关。
10.竞买人登录《宣城市产权交易网络竞价系统》报价即表明完全接受并同意本公告及《车辆转让合同》(样本)《网络挂牌竞价须知》的条款及要求,竞买人对其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11.本次网络竞价活动由安徽积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全程服务,有意向者可到现场踏勘。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报价等事宜的可到公司或电话咨询。
安徽积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6日
车 辆 照 片.doc
车辆转让合同.doc
法人授权委托书.doc
退还保证金声明函.doc
网络挂牌竞价须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