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疆凯信祺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乌鲁木齐市第七十四中学学生及教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3/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乌鲁木齐市第七十四中学
招标联系人黄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凯信祺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潘燕18195875877
中标公司新疆筷易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乌鲁木齐福运和泰餐饮文化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KXQS-[2022]55号
二、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市第七十四中学学生及教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乌鲁木齐市第七十四中学学生及教职工一楼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年 | 早餐5元/人/天 午餐12元/人/天 |
/ | 乌鲁木齐福运和泰餐饮文化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北路儿童公园后门47号附1号 | 91650103062057758Q |
2 | 乌鲁木齐市第七十四中学学生及教职工二楼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年 | 早餐5元/人/天 午餐12元/人/天 |
/ | 新疆筷易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韶山街56号新世明泰电线电缆厂内3号厂房 | 91650106MA78XXQ7XT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乌鲁木齐市第七十四中学学生及教职工一楼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 乌鲁木齐市第七十四中学学生及教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 学生及教职工一楼食堂外包服务 | 详见投标文件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详见投标文件 |
2 | 乌鲁木齐市第七十四中学学生及教职工二楼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 乌鲁木齐市第七十四中学学生及教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 学生及教职工二楼食堂外包服务 | 详见投标文件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详见投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姚安平,王建堂,蒋宏(采购人代表),贾维华,孟永彪,罗世民,黄东海(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980号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标项一:5000 标项二:5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第七十四中学
地 址:乌鲁木齐市火车西站中枢南路43号
联系方式:189999513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凯信祺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00号金碧华府A座28楼
联系方式:18195875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燕
电 话:18195875877
附件信息:
乌鲁木齐市第七十四中学食堂外包项目招标文件.docx乌鲁木齐市第七十四中学食堂外包项目招标文件.docx
98.5K
附件下载: 乌鲁木齐市第七十四中学食堂外包项目招标文件.docx 乌鲁木齐市第七十四中学食堂外包项目招标文件.docx
乌鲁木齐市第七十四中学
食堂外包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第七十四中学食堂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KXQS-[2022]55号-001(第一包)
采购单位:乌鲁木齐市第七十四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凯信祺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及服务需求..............................
第四部分 评审方法........................................
第五部分 采购合同........................................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1 | 项目名称 | 乌鲁木齐市第七十四中学食堂外包项目 | |
1 | 项目编号 | KXQS-[2022]55号-001(第一包) | |
2 | 采购人 | 地址:乌鲁木齐市火车西站中枢南路43号乌鲁木齐市第七十四中学 联系人:黄主任/电话:18999951363 | |
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新疆凯信祺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00号金碧华府A座28楼 联系人:潘燕 联系电话:18195875877 | |
4 | 采购内容及 服务需求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服务需求 | |
5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食品经营许可证》 2、“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6 | 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 资格证明文件 | (1)营业执照; (2)食品经营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
6 | 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 商务文件 | (1)投标函; (2)☆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2021年6月以后成立的公司可以不提供; (3)☆提供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提供包含主要管理人员及参与投标的授权代表人近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成立时间不足六个月的企业按照实际缴纳税收时间提供(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经查验不符合要求的文件将取消其资格。 (3)类似项目经验(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见格式); (4)商务条款偏离表。 |
6 | 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 技术文件 | (1)☆服务方案 (2)☆餐食标准、分量及营养搭配承诺 (3)应急服务措施 (4)按采购人要求进行用餐配送服务承诺 (5)一卡通用餐承诺 (6)“明厨亮灶”电子化平台建设承诺 (7)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承诺 |
7 | 是否允许 联合体投标 | ☑ 不允许 | |
8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 | |
9 | 是否允许投标人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 ☑ 不允许 | |
10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 | |
1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2月28日11:00时 | |
12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全部双面打印),投标文件中所有文本资料和影像资料必须清晰完整,因文字模糊无法辨认的将视为无效,电子文件一份(正本文件的PDF扫描)(U盘)。 | |
13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1楼公共资源2厅 | |
14 |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 评标委员会成员共7人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本项目所需评审专家在新疆政采云相关专业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
15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形式:以电汇形式由投标人账户汇入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金额:15万元 递交方式:投标人将资金从基本帐户汇至以下账户 账户信息: 户名:新疆凯信祺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西虹路支行 账号:65050161643700000207 退还方式:退至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 注:保证金应当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递交,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 |
16 | 资格审查内容 及评审方法 | 资格审查内容(开标现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本项可以兼投不可兼中。 | |
17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的总金额,以用餐人数及餐食标准计算(三年),参照原发改【1980】号文件的计算标准(货物)收取,由中标人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 |
18 | 付款方式 | 1、学生餐费:每天刷卡(刷脸)就餐,以实际刷卡金额通过家长微信支付。 2、教职工餐费:每月1日统一由学校财务向餐饮公司支付当月餐费,如有结余的可以累计使用。 | |
19 | 履约保证金 | 5万元 | |
20 | 争议的解决 | 甲、乙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将争议提交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仲裁(在采购人行政区域进行审理)。 | |
21 | 监督 |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须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
22 | 其他 | 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未提出问题的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
注:1、本表中加☆内容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更正;
2、本表内容与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一、总则
1.说明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
2.定义
2.1 “采购人”名称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服务”指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所述投标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4 “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
2.5 “投标人”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2.6 “投标人公章”在投标文件中指与投标人全称一致的公章。
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3.1 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投标。
3.2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
3.3 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或者不分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3.3.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3.2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3.3.3 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
3.3.4 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4 投标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5 投标人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
3.6 投标人按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
3.7 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利害关系。
3.8 供应商购买两个分包招标文件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一包、第二包和的顺序评审,已中标一个分包的单位不参与其他分包评审(对食品经营许可证包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企业)。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5.纪律
5.1 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5.2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5.2.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5.2.1.1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2.1.2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5.2.1.3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5.2.1.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2.1.5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5.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5.2.2.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5.2.2.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5.2.2.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5.2.2.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2.2.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5.2.2.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6.通知
6.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电子信函等,下同)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向潜在投标人发出,电子邮箱号码和电话号码以潜在投标人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投标人须立即予以回复确认,但投标人未回复或采购代理机构未收到回复时,并不应当被理解为采购代理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投标人是否收到通知。因登记信息有误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投标人的,采购代理机构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组成
7.1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8现场考察
8.1 本项目是否统一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无论是否统一组织,投标人应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资料。
8.2 现场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8.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8.4 除采购人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9.知识产权(本项目不适用)
9.1 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9.2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10.答疑及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0.1 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要求进行澄清的,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如召开,答疑会安排另行通知。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或要求澄清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对在“答疑接受时间”后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及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
10.2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主动或出于解答投标人疑问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当面交接或电子邮件等其中至少一种方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需要为此调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确定,并就变更后的投标截止时间重新发出通知。
10.3 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现实的或潜在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上述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10.4 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出的澄清、修改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上进行披露,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并获取相关资料。因信息登记有误导致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澄清、修改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且有关的招标活动继续有效地进行。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进行其他答复等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三、投标文件
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1.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11.2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3 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限期提供相应文件或决定对其投标予以拒绝。
11.4 不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形式提交的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12.投标文件组成及编制
12.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服务承诺。
商务文件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和服务承诺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服务承诺,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12.2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相关规定。
13.投标报价
13.1 本项目没有投标报价。
14.投标有效期
14.1 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中的规定。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计算,短于规定期限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4.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此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修改投标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15.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5.1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15.2 投标文件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字。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5.3 投标报价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本项目不填写
15.4 投标人须注意: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偏离,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具体情形评审时予以处理,乃至对该投标予以拒绝。
15.5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5.6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公章等处均指与当事人全称相一致的公章为准,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保证金
16.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并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16.2 采购代理机构不接收以现金或汇票等其他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或金额不足的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6.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6.4 投标保证金退还一律采用网上银行转帐方式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帐户。
16.5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事宜。如本项目招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时间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签字、盖章、补充和修改
17.投标文件的密封、签字、盖章
17.1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电子文件均应分别密封单独装袋提交,文件袋密封压封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供应商全称、地址,并注明“投标截止时间后时启封”字样,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17.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7.2.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8.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和指定地点提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六、开标
20.开标
20.1 本项目邀请公证处及行政监督部门对开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七、评标步骤和要求
21.组建评标委员会
21.1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本项目所需评审专家全部在在新疆政采云相关专业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1.2 参与过本项目的论证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参与评标,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
22、资格审查
2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3.初步评审
23.1 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合格、文件签署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等。
23.2 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2)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项目的质量、数量和服务内容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A、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中,带“☆”号部分的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
B、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字盖章的;
C、未按招标文件份数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
D、招标文件带“☆”号部分任意一款不满足要求的;
E、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F、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
G、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J、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购买招标文件时不一致且无有效变更证明的;
H、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3.3 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正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3.4 初步评审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若出现相互矛盾之处,应以排列在先的原则为准优先处理:
23.5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其他外来证明。
23.6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五)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4.投标的澄清
24.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2 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
24.3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5.详细评审
25.1 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具体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评审方法”。
25.2 评标委员会依法独立评审,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不签署不同意见的视为同意。
52.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打印机的);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6.确定中标人
26.1 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商务、技术)。
26.2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服务承诺、人员配备、服务方案、餐食标准、配餐质量等评分因素进行评审,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7.评标过程要求
27.1 从开标之后直到中标通知书发出,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定标意向等,均不向投标人或者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7.2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标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28.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28.1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投标人被拒绝或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投标人依序替代,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承担。
29.采购项目废除
29.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除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外,项目废标后,如未变更采购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八、履约保证金
30.履约保证金金额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确规定
九、代理服务费
31.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交纳,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确规定,请投标人充分考虑此因素。
十、签订合同
33.签订合同
33.1 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33.2 中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
33.3 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时,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提交追加合同的申请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可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33.4 中标人一旦中标及签订合同后,不得转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
33.5 中标人不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核准后,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的第一位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以此类推;或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采购。
33.6 违反32.1条、32.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4.审核合同
34.1 中标人持政府采购合同于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进行备案留存。
十一、处罚、询问和质疑
35.处罚
35.1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存在串通投标、围标行为的;
6)存在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7)投标人其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36.询问
36.1 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对招标公告有疑问的应在公告截至时间前进行询问;
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提出疑义的应该在投标截至时间前提出;
对招标结果又疑义的应该在招标结果公告期内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37.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质疑
37.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7.2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已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质疑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37.3 质疑书应当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质疑将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将被予以驳回,并不得以上述理由要求延长质疑有效期。未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未参加后续采购活动,不得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
37.4 质疑人可以采取直接送达或者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书后,对质疑书进行审查,对符合质疑条件的将办理签收手续,自签收质疑书之日起即为受理。
37.5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受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相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7.6 投标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有关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37.7 质疑人对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拆。
十二、保密和披露
38.保密和披露
38.1 投标人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招标项目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对在质疑答复处理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相关知情人应当保密。
38.2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38.3 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39.中标通知
39.1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相关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委派专人前往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9.2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但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以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收到相应的通知为前提。
39.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及服务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用餐人数:约为900人(师生)
2、餐费标准:早餐5元/人/天;午餐12元/人/天
3、每年用餐天数:每年220天
4、饭菜质量要求:饭菜不限量,主要肉类为牛羊肉,大荤菜中肉类不少于80克,无刺鱼类不少于60%克。小荤菜中肉类不少于40克,每周不少于三次给学生和教师添加水果或酸奶,确保质量,且必须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卫生有关规定。
二、采购需求(范围)
1、按时完成全校师生的早餐、午餐、的开膳工作,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所需食材采购、人员管理、菜肴搭配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设备清洁及服务等工作。
2、只接受校内供应堂食,从食材的采购到加工制作都需在学校内进行并受学校统一的监管。
3、学校就餐人员及食堂基本情况:学校现有师生约1743人,午间实行封闭式管理,全校师生在食堂就餐。食堂各类厨具、餐具及就餐家具齐全。
三、人员配备要求
1、食堂配置25-30人,厨师长至少1人,厨师至少2-4人,面点师至少1-2人,切菜及配菜10-15人,洗碗工2人,其他2人。全年保证24小时有工作人员值班驻守。
2、为就餐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服从卫生防疫部门和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及学校的监督指导。包括人事管理、用工培训、工作规范、安全防患、卫生保障、文明服务、价格管理等,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到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并持有防疫部门核发的健康证,服从防疫部门对食堂以及工作人员的要求。如有人员变动,需先办好相关证件再上岗,并为学校留存复印件备案。学校食堂聘用的厨师,要由双方共同确定后方可使用。因承包人未履行上述要求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自己承担。
3、根据食堂就餐人数,设置岗位,合理配置工作人员,其中:主食岗位需配备专业技术较强的技术人员(具备相应的资格证,健康证书、体检证书等并向采购人备案。采购人对承包人派遣的技术负责人员及餐食质量进行必要的测试,测试达到相应要求后,再向中标人食堂派遣厨师)。
4、供应商配备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提供健康证。如有人员变动,需经采购人同意,并提供合同、健康证等手续。
5、承包派遣的人员必须政治可靠、无犯罪记录(由承包人提供担保并出具担保书),爱岗敬业、遵守职业道德。工作期间严禁酗酒吸烟,无辜脱岗,严格遵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学校的要求及制度。
6、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个人仪容仪表符合卫生制度标准;有考核与扣罚标准。
7、承包人派遣的工作人员因自身原因违反操作规程及规章制度造成的一切事故和人员伤亡等相关责任、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8、派遣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身体体检,卫生检疫、体检等,费用均由承包人自理。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管理制度,服从卫生管理部门的管理,提供热情周到服务,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争吵或发生冲突。
9、承包人负责办理及审验卫生许可证,不能按时办理的一切损失由承包承担全部责任。
四、食堂承包经营要求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依法做好食堂的服务经营管理。
2、学校食堂、厨房、设备、家具、餐具等接触设施由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后使用,损坏、丢失的由承包人负责补齐。
3、承包人要按照有利于用餐需求,经学校同意后对食堂的基础设施进行修缮、维护、改造。按照学校要求对食堂的设备进行更换、添置、维修、餐具更换更换、填补的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食堂水费、电费、燃气费及人员所有工资等其他各类费用均由承包人全额承担。
5、饭菜品种按本招标文件饭菜品种清单执行(表一),承包人如增加或减少,须报招标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6、承包人销售饭菜及物品不得收取现金,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
7、采用错峰就餐,承包人须根据实际情况保障有序供餐。
8、承包人必须使用乌鲁木齐市放心粮油入围单位供应的主、辅食原材料和原材料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配备专门的档案资料员,建立好各种台账和资料以备检查。必须使用新鲜肉品,严禁使用冻肉,每周鸡、鸭肉使用不超过一次,必须建立健全采购档案及出入库档案并提供原始票具备查。
9、承包人经营期间食堂的卫生标准始终确保A级,食品卫生、安全及价格自觉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10、承包人须配合学校在节假日、临时到校师生举办活动增加和变动餐食数量、标准的要求,保障学校值班人员临时就餐。
11、本次招标承包经营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签订合同对承包人进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试用期满后,如不能满足甲方餐食供应需求或考核不合格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
12、承包人必须派遣专业经理负责人驻守在学校进行监督和管理,以便配合学校相关接洽工作。
13、 承包人要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完成明厨亮灶加互联网电子平台建设建设按时上报“查安康”等相关平台的数据。
14、每年按时为全校师生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
15、为对承包人的行为进行约束, 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承包人须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向学校缴纳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承包人在经营期间无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能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经营,合同终止后10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16、为创建文明愉快的就餐环境,让师生在就餐时了解时事新闻及接受临时通知,承包人须为食堂添置影像设备,具体标准及数量可共同协商。根据上级检查和学校的要求,对食堂内的文化宣传进行布置,标识标牌必须清楚明了,产生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五、经营方式
1、学校将一楼食堂交由承包人经营管理,包括食堂原材料购买、加工、制作、派遣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及各种税费等由承包人负责。
2、承包人必须确保食堂工作人员的数量,以保证食堂的工作正常运作。
3、承包人应定期推出特色菜或新菜,并控制好用餐成本开支上报学校同意后方可出售。
六、考核与处罚
1、因食品安全,餐食质量、卫生环境未能达到政府相关部门标准,甲方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承包人须在3天内改进,15天内达到要求,否则对承包人进行处罚,根据不同情节每次从履约保证金扣罚500-1000元。
2、承包人派遣的工作人员每周接受校方对日常的饮食卫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餐食质量、份量、味道、品种、外观、烹调技术和服务态度进行评估,及时反馈予承包人并提出整改要求,承包人应在限期内及时整改并经再次验收合格,逾期未整改的,根据不同情节每次从风险抵押金扣罚500-1000元。
3、因中标人原因延期开餐的,每次从履约保证金处罚1000元。
4、承包人应严格遵循甲方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根据不同情节每次从履约保证金扣罚500-1000元。
5、严格落实食品48小时留样制,并在留样容器盒上标明菜名、日期、时间等。饭菜留样应留足数量(不少于150克),储存于专用冰箱。学校每季度不定期随机送检留样食品,产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七、食堂内卫生要求
1、做好环境卫生工作,噪声、污水、烟尘排放应符合国家标准,食堂内外保持卫生整洁。
2、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放置,不得随便弃放。
3、厨房用品用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
4、不得使用任何变质或受污染的食物,每天公示食品采购和检验情况。
5、落实防火、防盗、防毒及食堂安全等安全工作。
6、承包期间,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7、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和校方对辖区内工作检查、监督。
8、根据学校要求定期对食堂进行全面的卫生大扫除及消毒工作。
9、如果发生食物中毒等恶性事件,相应赔偿等责任由承包人负责同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附表一:饭菜品种清单执行
序号 | 饭菜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序号 | 饭菜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1 | 普通拌面 | 12 | 9 | 干拌牛肉面 | 15 |
2 | 炒面 | 10 | 10 | 牛肉碎肉抓饭 | 12 |
3 | 臊子面 | 10 | 11 | 素包子 | 0.5 |
4 | 清汤牛肉面 | 10 | 12 | 牛肉夹馍 | 8 |
5 | 杂酱面 | 10. | 13 | 鸡肉夹馍 | 4 |
6 | 拌米粉 | 10 | 14 | 菜夹馍 | 3 |
7 | 套餐 | 12 | 15 | 蛋挞 | 2 |
8 | 炒米粉 | 10 |
附表二:食堂管理考核细则
项目 | 检查具体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得分 | |
伙 食 质 量 20分 | 打饭 | 1、饭菜不热或口感较差现象; 2、饭菜内发现异物、杂物; 3、供应隔夜饭菜; 4、超过规定用餐时间继续供应饭菜; | 发现一次或者有人举报(经核实后)扣2分 | 12 | |
伙 食 质 量 20分 | 菜谱 | 实际饭菜是否于菜谱吻合; | 8 | ||
服 务 质 量 18分 | 仪容仪表 | 1、厨师工作期间需着整洁干净的工作服; 2、厨工必须保持整洁,手、腕部不允许佩戴首饰、双手干净; 3、食堂工作区、用餐区禁止吸烟; 4、供应食品时不能用手直接接触食品; | 12 | ||
服 务 质 量 18分 | 服务 | 1、食堂服务人员要微笑、文明服务; 2、不得发生吵架、打骂不文明行为; | 6 | ||
卫 生 标 准 40分 | 制作 | 1、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加工,存放及使用容器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2、生熟食品分开; 3、食品存放分类分架; 4、无过期、变质食品原材料; | 存在交叉污染的或无明显区分标志扣2分;生熟食品未分开,食品存放无分类扣3分; | 10 | |
卫 生 标 准 40分 | 厨房 | 1、灯管、风扇、抽烟机、排风扇、墙壁、抽烟机干净;无油污、灰尘、蜘蛛网; 2、各种蒸饭、煲汤炉具整洁、里外干净光亮、饭盘无饭粒; 3、工作间地面干净、无积水、无杂物; 4、货架经常擦拭,保持干净,各种刀具手套摆放整齐; 5、操作台、灶台及售饭台干净整洁; 6、洗菜池、餐具、热食容器定期消毒并保持清洁,做到“一洗二净三冲四消毒。” 7、各种机器设备保持整洁,标识清晰; | 有一项不清洁扣1分;无消毒扣2分;不按食品安全工作规定执行扣2分; | 16 | |
卫 生 标 准 40分 | 餐厅 | 1、餐厅地面每日清扫,地面清洁; 2、餐桌摆成一条线,干净整洁无污渍; 3、餐余回收处干燥整洁无残渣; | 发现一次扣2分; | 6 | |
卫 生 标 准 40分 | 库房 | 1、地面保持清洁;食品及原料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15CM以上存放,禁止随意摆放; 2、夏季须保持通风透气,库房无异味,保持蔬菜新鲜; 3、冰箱责任落实到人,标志、温控清楚;外表整洁、生熟分开、标识清晰。是否符合“专人、专室、专消毒、专工具、专冷藏” | 发现一次扣1.5分; | 8 | |
食 堂 管 理 2分 | 严禁非食堂人员随意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原料仓库。 | 发现非食堂人员随意进入食堂一次减2分 | 2 | ||
索证查验、登记制度9分 | 采购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并有进货台账。 进货查验记录及相关凭证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其他各项记录保存期限为2年。 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者来源不明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查安康APP录入。 5、冷链食品是否建立专项台账。 | 索证索票不齐全、查安康未录入、冷链食品台账不齐全一次性扣9分 | 9 | ||
食品留样 5分 | 是否建立食品留样制度,留样记录,专人管理。 是否每品种留样不少于125克,盛放密闭专用容器内留置,保存48小时。 留样盒上是否有食品名称、留样时间(年、月、日),留样量、留样人员。 | 食品留样不足或时间未达到48小时一次性扣5分 | 5 | ||
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4分 | 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GB2760,是否达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 发现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一次扣4分 | 4 | ||
应急处置2分 | 是否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方案;从业人员是否熟悉应急处理流程。 | 从业人员不熟悉应急处理流程一次扣2分。 | 2 |
检查部门: 检查人: 总得分: 日期:
附表三:食堂满意度调查表
饭菜质量30分 | 服务态度30分 | 卫生状况30分 | 饭菜分量10分 | ||||||||
满意 | 基本 满意 | 不满意 | 满意 | 基本 满意 | 不满意 | 满意 | 基本 满意 | 不满意 | 满意 | 基本 满意 | 不满意 |
30-25 | 25-20 | 20分 以下 | 30-25 | 25-20 | 20分 以下 | 30-25 | 25-20 | 20分 以下 | 10-8 | 8-5 | 5分 以下 |
得分 | 得分 | 得分 | 得分 | ||||||||
调查人: 总得分: 日期:
您对食堂的意见和建议:
1、
2、
3、
第四部分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本项目评审方法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21项的规定。如果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如下: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 结果 |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是 | 否 | |
资格检查 | 营业执照 | 是否提供原件且有效 | ||
资格检查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是否提供原件且有效 | ||
资格检查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是否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 ||
资格检查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招标文件按规定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 ||
符合性审查查 | 投标人名称 | 是否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一致 | ||
符合性审查查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 是否提交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包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2021年6月以后成立的公司可以不提供 | ||
符合性审查查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是否供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和包含主要管理人员及参与投标的授权代表近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成立时间不足六个月的企业按照实际缴纳税收时间提供(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 ||
符合性审查查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是否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要求在本项目开标前一周内下载网页信息,否则不予接受 | ||
符合性审查查 | 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承诺书 | 是否承诺: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社会义务,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合学校做好相关工作。 | ||
符合性审查查 | 明厨亮灶电子化平台建设承诺 | 是否承诺: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做好“明厨亮灶”电子化平台建设承诺,根据教育部门的规定时限功能。 | ||
符合性审查查 | 其他 | 投标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及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商务 技术服务评审 | 标函质量 | 根据投标文件内容编排顺序、格式等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是否有目录(页码),有无缺页、漏页、材料模糊不清等情况打分,最高得2分。 | 2分 | |
商务 技术服务评审 | 项目经验 | 提供近三年给类似项目经验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8分(须提交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以及合同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见格式) | 8分 | |
商务 技术服务评审 | 述标 | 要求根据本项目具体特点,能够清晰明了的分析项目概况,介绍对此类项目的经验,对本项目经营实施方案、实施计划、所供餐食的肉菜比如何保证等。 对服务过程中的所有内容考虑周到详细,述标人思路清晰,语言流畅,内容完整,能够准确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 优的得20-17分;良的得16-13分;一般的得12分; 以上述标全过程需控制在3-5分钟内。 | 20分 | |
商务 技术服务评审 | 餐食标准、餐食分量及营养搭配 | 投标人对餐食营业搭配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专家根据各投标企业提交的营养配餐食谱及餐食标准和餐食分量清单为准,酌情打分。 | 20分 | |
商务 技术服务评审 | 技术人员配备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备技术人员在25-30人的得5分,配备技术人员在24人及以下的不得分。 | 10分 | |
商务 技术服务评审 | 服务方案 | (1)食物安全控制措施(5分) (2)设备操作流程(3分) (3)服务标准和服务质量(6分) (4)厨房操作间及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服务方案(3分) (5)建立健全各种操作流程(3分) (6)设施设备用具管理和餐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3分) (7)服务人员培训方案(4分) (8)食品留样制度等(3分)。 | 30分 | |
商务 技术服务评审 | 实现 一卡通就餐 | 承诺在不影响餐食标准的情况下实现一、二楼通用就餐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 5分 | |
商务 技术服务评审 | 应急服务措施 | 针对项目的重要性、特殊性提出对突发事件的安全应急预案,从安全、卫生、详细、周全、可操作性强几个方面进行评审,此项最高的5分。 | 5分 | |
商务 技术服务评审 | 合计 | 100分 | ||
注: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应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2、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3、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第五部分 食堂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人):乌鲁木齐市第七十四中学
乙方(中标人):
甲方将“项目名称”承包给乙方(中标人)进行为期 壹 年的承包服务。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应执行的相关法规
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面、及时、有效的服务。
第二条 合同期限、合同地点
(一)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壹 年,服务满一年后通过甲方考合合格的续签订下一年度合同,未通过考核或在合同执行年度中未通过甲方考核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合同地点:乌鲁木齐市火车西站中枢南路43号乌鲁木齐市第七十四中学
第三条 服务人员要求
食堂配置25-30人,厨师长至少1人,厨师至少2-4人,面点师至少1-2人,切菜及配菜10-15人,洗碗工2人,其他2人。全年保证24小时有工作人员值班驻守。
第四条 饭菜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管理规章制度、检查考核制度的要求经营。
第五条 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约336.6万元):每人每天早餐5元;中餐12元;用餐人数:暂定900人;每年用餐天数:220天。
(二)学生餐费:每天刷卡(刷脸)就餐,以实际刷卡金额通过家长微信支付。教职工餐费:每月1日统一由学校财务向餐饮公司支付当月餐费,如有结余的可以累计使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和主管部门及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服务,出现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在承包经营中有非法违规行为经甲方检查落实的;
2、出现食品卫生安全问题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不但解除合同还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提供不卫生餐食造成用餐师生身体健康损害的且未在要求整改时间内进行整改的;
4、不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标准搭配健康营养餐食造成中小学生发育不良后果的;
5、 其他违背本合同实质性条款行为的。
第六条 保密义务
1、对甲方用餐人数及校方提供的其他信息乙方有义务保密。
2、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合同及其相关附件内容。
3、双方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项目中接触到的需要保密的情报和资料。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双方应迅速采取措施,互相协作,尽力减少损失,用最快最有效的方式把损失降到最低。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协商、调解不成的,由合同签署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甲方指定 (联系电话: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联系电话: )为乙方项目经理,负责本合同的具体执行监督,提供与服务相关的响应和协调。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
乙方在 经营地址,电话: ,电子信箱: 。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须双方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经甲乙双方的项目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内容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捌 份,甲方执 肆 份,乙方执 肆 份。
委托方(甲方):乌鲁木齐市第七十四中学(公章)
地 址: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受托方(乙方): (公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本合同未及事宜可在签约时完善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投标文件封面
一、资格审查
1、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复印件
二、商务文件
1、投标函;
2、☆提供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提供包含主要管理人员及参与投标的授权代表人近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经查验不符合要求的文件将取消其资格
4、☆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2021年6月以后成立的公司可以不提供
5、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见格式)
6、商务条款偏离表
三、技术文件
1、☆服务方案
2、☆餐食标准、分量及营养搭配承诺
3、应急服务措施
4、按采购人要求进行用餐配送服务承诺
5、一卡通用餐承诺
6、“明厨亮灶”电子化平台建设承诺
7、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承诺
一、投标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分包号)
投标文件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资格文件
1、营业执照
说明:此处粘贴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
兹有 为 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我公司办理一切社会公务事宜,具有法律效力。
附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
日期: 年 月 日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代理机构名称):
兹授权 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编号为(项目编号/分包号)的(项 目 名 称)采购活动的投标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
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
3、投标保证金
说明:此处粘贴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4、☆提供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提供包含主要管理人员及参与投标的授权代表人近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经查验不符合要求的文件将取消其资格
三、商务文件
1、投标函
:
(投标人名称)授权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一份。
4、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5、我方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技术和服务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6、我方承诺:与在本项目中设计编制技术规格的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隶属关系和利益关联。
7、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9、我方承诺: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及时、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0、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1、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2、我方承诺:如所报货物属国家强制认证产品的,均已通过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方承担。
13、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
14、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7、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联系电话,e-mail: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投标人公章:
2、☆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2021年6月以后成立的公司可以不提供;
3、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
采购人 (委托单位) | 采购内容 |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元) | ||
合同履行期限 | |||
请采购人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项目执行情况予以评价 | |||
履行合同义务 情况 | |||
服务质量 | |||
诚实守信 | |||
尽职尽责 | |||
采购人(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合同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
4、商务条款偏离
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部分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4 | |||
…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分包号: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技术文件
1、☆服务方案
按照招标文件的所有服务要求逐项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内容。
2、☆餐食标准、分量及营养搭配
根据国家和地方对中小学生营业餐食标准和分量要求及投标人以往经验向采购人提出可行的食谱(包括但不限于):
1、主食品种、分量标准;
2、大荤菜肉食分量、总分量;
3、小荤菜肉食分量、总分量;
4、素菜总分量;
5、其他
3、应急服务措施
投标人要根据每个校区的实际情况对可能发生的特殊情况以及以往经验向采购人提出处理措施预案。
4、错峰用餐配送承诺
投标人根据要求,承诺配备的人员、送餐车、保温箱和餐盒数量及管理办法
保证学生正常用餐。
5、一卡通用餐成承诺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承诺在不影响餐食标准的情况下实现学校1楼2楼餐厅师生就餐“一卡通”。
6、“明厨亮灶”建设承诺
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做好“明厨亮灶”电子化平台建设,根据教育部门的规定实现功能。
7、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承诺
乌鲁木齐市第七十四中学
食堂外包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第七十四中学食堂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KXQS-[2022]55号-001(第一包)
采购单位:乌鲁木齐市第七十四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凯信祺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及服务需求..............................
第四部分 评审方法........................................
第五部分 采购合同........................................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1 | 项目名称 | 乌鲁木齐市第七十四中学食堂外包项目 | |
1 | 项目编号 | KXQS-[2022]55号-001(第一包) | |
2 | 采购人 | 地址:乌鲁木齐市火车西站中枢南路43号乌鲁木齐市第七十四中学 联系人:黄主任/电话:18999951363 | |
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新疆凯信祺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00号金碧华府A座28楼 联系人:潘燕 联系电话:18195875877 | |
4 | 采购内容及 服务需求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服务需求 | |
5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食品经营许可证》 2、“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6 | 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 资格证明文件 | (1)营业执照; (2)食品经营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
6 | 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 商务文件 | (1)投标函; (2)☆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2021年6月以后成立的公司可以不提供; (3)☆提供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提供包含主要管理人员及参与投标的授权代表人近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成立时间不足六个月的企业按照实际缴纳税收时间提供(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经查验不符合要求的文件将取消其资格。 (3)类似项目经验(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见格式); (4)商务条款偏离表。 |
6 | 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 技术文件 | (1)☆服务方案 (2)☆餐食标准、分量及营养搭配承诺 (3)应急服务措施 (4)按采购人要求进行用餐配送服务承诺 (5)一卡通用餐承诺 (6)“明厨亮灶”电子化平台建设承诺 (7)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承诺 |
7 | 是否允许 联合体投标 | ☑ 不允许 | |
8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 | |
9 | 是否允许投标人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 ☑ 不允许 | |
10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 | |
1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2月28日11:00时 | |
12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全部双面打印),投标文件中所有文本资料和影像资料必须清晰完整,因文字模糊无法辨认的将视为无效,电子文件一份(正本文件的PDF扫描)(U盘)。 | |
13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1楼公共资源2厅 | |
14 |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 评标委员会成员共7人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本项目所需评审专家在新疆政采云相关专业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
15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形式:以电汇形式由投标人账户汇入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金额:15万元 递交方式:投标人将资金从基本帐户汇至以下账户 账户信息: 户名:新疆凯信祺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西虹路支行 账号:65050161643700000207 退还方式:退至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 注:保证金应当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递交,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 |
16 | 资格审查内容 及评审方法 | 资格审查内容(开标现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本项可以兼投不可兼中。 | |
17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的总金额,以用餐人数及餐食标准计算(三年),参照原发改【1980】号文件的计算标准(货物)收取,由中标人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 |
18 | 付款方式 | 1、学生餐费:每天刷卡(刷脸)就餐,以实际刷卡金额通过家长微信支付。 2、教职工餐费:每月1日统一由学校财务向餐饮公司支付当月餐费,如有结余的可以累计使用。 | |
19 | 履约保证金 | 5万元 | |
20 | 争议的解决 | 甲、乙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将争议提交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仲裁(在采购人行政区域进行审理)。 | |
21 | 监督 |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须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
22 | 其他 | 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未提出问题的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
注:1、本表中加☆内容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更正;
2、本表内容与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一、总则
1.说明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
2.定义
2.1 “采购人”名称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服务”指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所述投标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4 “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
2.5 “投标人”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2.6 “投标人公章”在投标文件中指与投标人全称一致的公章。
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3.1 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投标。
3.2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
3.3 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或者不分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3.3.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3.2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3.3.3 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
3.3.4 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4 投标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5 投标人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
3.6 投标人按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
3.7 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利害关系。
3.8 供应商购买两个分包招标文件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一包、第二包和的顺序评审,已中标一个分包的单位不参与其他分包评审(对食品经营许可证包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企业)。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5.纪律
5.1 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5.2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5.2.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5.2.1.1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2.1.2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5.2.1.3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5.2.1.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2.1.5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5.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5.2.2.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5.2.2.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5.2.2.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5.2.2.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2.2.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5.2.2.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6.通知
6.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电子信函等,下同)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向潜在投标人发出,电子邮箱号码和电话号码以潜在投标人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投标人须立即予以回复确认,但投标人未回复或采购代理机构未收到回复时,并不应当被理解为采购代理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投标人是否收到通知。因登记信息有误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投标人的,采购代理机构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组成
7.1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8现场考察
8.1 本项目是否统一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无论是否统一组织,投标人应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资料。
8.2 现场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8.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8.4 除采购人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9.知识产权(本项目不适用)
9.1 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9.2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10.答疑及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0.1 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要求进行澄清的,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如召开,答疑会安排另行通知。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或要求澄清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对在“答疑接受时间”后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及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
10.2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主动或出于解答投标人疑问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当面交接或电子邮件等其中至少一种方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需要为此调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确定,并就变更后的投标截止时间重新发出通知。
10.3 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现实的或潜在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上述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10.4 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出的澄清、修改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上进行披露,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并获取相关资料。因信息登记有误导致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澄清、修改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且有关的招标活动继续有效地进行。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进行其他答复等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三、投标文件
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1.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11.2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3 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限期提供相应文件或决定对其投标予以拒绝。
11.4 不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形式提交的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12.投标文件组成及编制
12.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服务承诺。
商务文件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和服务承诺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服务承诺,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12.2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相关规定。
13.投标报价
13.1 本项目没有投标报价。
14.投标有效期
14.1 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中的规定。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计算,短于规定期限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4.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此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修改投标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15.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5.1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15.2 投标文件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字。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5.3 投标报价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本项目不填写
15.4 投标人须注意: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偏离,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具体情形评审时予以处理,乃至对该投标予以拒绝。
15.5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5.6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公章等处均指与当事人全称相一致的公章为准,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保证金
16.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并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16.2 采购代理机构不接收以现金或汇票等其他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或金额不足的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6.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6.4 投标保证金退还一律采用网上银行转帐方式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帐户。
16.5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事宜。如本项目招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时间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签字、盖章、补充和修改
17.投标文件的密封、签字、盖章
17.1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电子文件均应分别密封单独装袋提交,文件袋密封压封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供应商全称、地址,并注明“投标截止时间后时启封”字样,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17.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7.2.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8.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和指定地点提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六、开标
20.开标
20.1 本项目邀请公证处及行政监督部门对开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七、评标步骤和要求
21.组建评标委员会
21.1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本项目所需评审专家全部在在新疆政采云相关专业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1.2 参与过本项目的论证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参与评标,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
22、资格审查
2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3.初步评审
23.1 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合格、文件签署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等。
23.2 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2)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项目的质量、数量和服务内容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A、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中,带“☆”号部分的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
B、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字盖章的;
C、未按招标文件份数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
D、招标文件带“☆”号部分任意一款不满足要求的;
E、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F、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
G、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J、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购买招标文件时不一致且无有效变更证明的;
H、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3.3 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正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3.4 初步评审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若出现相互矛盾之处,应以排列在先的原则为准优先处理:
23.5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其他外来证明。
23.6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五)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4.投标的澄清
24.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2 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
24.3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5.详细评审
25.1 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具体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评审方法”。
25.2 评标委员会依法独立评审,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不签署不同意见的视为同意。
52.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打印机的);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6.确定中标人
26.1 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商务、技术)。
26.2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服务承诺、人员配备、服务方案、餐食标准、配餐质量等评分因素进行评审,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7.评标过程要求
27.1 从开标之后直到中标通知书发出,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定标意向等,均不向投标人或者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7.2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标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28.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28.1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投标人被拒绝或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投标人依序替代,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承担。
29.采购项目废除
29.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除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外,项目废标后,如未变更采购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八、履约保证金
30.履约保证金金额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确规定
九、代理服务费
31.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交纳,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确规定,请投标人充分考虑此因素。
十、签订合同
33.签订合同
33.1 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33.2 中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
33.3 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时,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提交追加合同的申请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可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33.4 中标人一旦中标及签订合同后,不得转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
33.5 中标人不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核准后,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的第一位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以此类推;或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采购。
33.6 违反32.1条、32.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4.审核合同
34.1 中标人持政府采购合同于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进行备案留存。
十一、处罚、询问和质疑
35.处罚
35.1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存在串通投标、围标行为的;
6)存在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7)投标人其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36.询问
36.1 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对招标公告有疑问的应在公告截至时间前进行询问;
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提出疑义的应该在投标截至时间前提出;
对招标结果又疑义的应该在招标结果公告期内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37.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质疑
37.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7.2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已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质疑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37.3 质疑书应当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质疑将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将被予以驳回,并不得以上述理由要求延长质疑有效期。未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未参加后续采购活动,不得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
37.4 质疑人可以采取直接送达或者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书后,对质疑书进行审查,对符合质疑条件的将办理签收手续,自签收质疑书之日起即为受理。
37.5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受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相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7.6 投标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有关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37.7 质疑人对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拆。
十二、保密和披露
38.保密和披露
38.1 投标人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招标项目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对在质疑答复处理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相关知情人应当保密。
38.2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38.3 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39.中标通知
39.1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相关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委派专人前往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9.2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但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以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收到相应的通知为前提。
39.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及服务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用餐人数:约为900人(师生)
2、餐费标准:早餐5元/人/天;午餐12元/人/天
3、每年用餐天数:每年220天
4、饭菜质量要求:饭菜不限量,主要肉类为牛羊肉,大荤菜中肉类不少于80克,无刺鱼类不少于60%克。小荤菜中肉类不少于40克,每周不少于三次给学生和教师添加水果或酸奶,确保质量,且必须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卫生有关规定。
二、采购需求(范围)
1、按时完成全校师生的早餐、午餐、的开膳工作,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所需食材采购、人员管理、菜肴搭配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设备清洁及服务等工作。
2、只接受校内供应堂食,从食材的采购到加工制作都需在学校内进行并受学校统一的监管。
3、学校就餐人员及食堂基本情况:学校现有师生约1743人,午间实行封闭式管理,全校师生在食堂就餐。食堂各类厨具、餐具及就餐家具齐全。
三、人员配备要求
1、食堂配置25-30人,厨师长至少1人,厨师至少2-4人,面点师至少1-2人,切菜及配菜10-15人,洗碗工2人,其他2人。全年保证24小时有工作人员值班驻守。
2、为就餐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服从卫生防疫部门和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及学校的监督指导。包括人事管理、用工培训、工作规范、安全防患、卫生保障、文明服务、价格管理等,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到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并持有防疫部门核发的健康证,服从防疫部门对食堂以及工作人员的要求。如有人员变动,需先办好相关证件再上岗,并为学校留存复印件备案。学校食堂聘用的厨师,要由双方共同确定后方可使用。因承包人未履行上述要求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自己承担。
3、根据食堂就餐人数,设置岗位,合理配置工作人员,其中:主食岗位需配备专业技术较强的技术人员(具备相应的资格证,健康证书、体检证书等并向采购人备案。采购人对承包人派遣的技术负责人员及餐食质量进行必要的测试,测试达到相应要求后,再向中标人食堂派遣厨师)。
4、供应商配备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提供健康证。如有人员变动,需经采购人同意,并提供合同、健康证等手续。
5、承包派遣的人员必须政治可靠、无犯罪记录(由承包人提供担保并出具担保书),爱岗敬业、遵守职业道德。工作期间严禁酗酒吸烟,无辜脱岗,严格遵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学校的要求及制度。
6、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个人仪容仪表符合卫生制度标准;有考核与扣罚标准。
7、承包人派遣的工作人员因自身原因违反操作规程及规章制度造成的一切事故和人员伤亡等相关责任、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8、派遣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身体体检,卫生检疫、体检等,费用均由承包人自理。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管理制度,服从卫生管理部门的管理,提供热情周到服务,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争吵或发生冲突。
9、承包人负责办理及审验卫生许可证,不能按时办理的一切损失由承包承担全部责任。
四、食堂承包经营要求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依法做好食堂的服务经营管理。
2、学校食堂、厨房、设备、家具、餐具等接触设施由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后使用,损坏、丢失的由承包人负责补齐。
3、承包人要按照有利于用餐需求,经学校同意后对食堂的基础设施进行修缮、维护、改造。按照学校要求对食堂的设备进行更换、添置、维修、餐具更换更换、填补的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食堂水费、电费、燃气费及人员所有工资等其他各类费用均由承包人全额承担。
5、饭菜品种按本招标文件饭菜品种清单执行(表一),承包人如增加或减少,须报招标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6、承包人销售饭菜及物品不得收取现金,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
7、采用错峰就餐,承包人须根据实际情况保障有序供餐。
8、承包人必须使用乌鲁木齐市放心粮油入围单位供应的主、辅食原材料和原材料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配备专门的档案资料员,建立好各种台账和资料以备检查。必须使用新鲜肉品,严禁使用冻肉,每周鸡、鸭肉使用不超过一次,必须建立健全采购档案及出入库档案并提供原始票具备查。
9、承包人经营期间食堂的卫生标准始终确保A级,食品卫生、安全及价格自觉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10、承包人须配合学校在节假日、临时到校师生举办活动增加和变动餐食数量、标准的要求,保障学校值班人员临时就餐。
11、本次招标承包经营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签订合同对承包人进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试用期满后,如不能满足甲方餐食供应需求或考核不合格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
12、承包人必须派遣专业经理负责人驻守在学校进行监督和管理,以便配合学校相关接洽工作。
13、 承包人要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完成明厨亮灶加互联网电子平台建设建设按时上报“查安康”等相关平台的数据。
14、每年按时为全校师生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
15、为对承包人的行为进行约束, 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承包人须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向学校缴纳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承包人在经营期间无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能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经营,合同终止后10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16、为创建文明愉快的就餐环境,让师生在就餐时了解时事新闻及接受临时通知,承包人须为食堂添置影像设备,具体标准及数量可共同协商。根据上级检查和学校的要求,对食堂内的文化宣传进行布置,标识标牌必须清楚明了,产生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五、经营方式
1、学校将一楼食堂交由承包人经营管理,包括食堂原材料购买、加工、制作、派遣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及各种税费等由承包人负责。
2、承包人必须确保食堂工作人员的数量,以保证食堂的工作正常运作。
3、承包人应定期推出特色菜或新菜,并控制好用餐成本开支上报学校同意后方可出售。
六、考核与处罚
1、因食品安全,餐食质量、卫生环境未能达到政府相关部门标准,甲方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承包人须在3天内改进,15天内达到要求,否则对承包人进行处罚,根据不同情节每次从履约保证金扣罚500-1000元。
2、承包人派遣的工作人员每周接受校方对日常的饮食卫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餐食质量、份量、味道、品种、外观、烹调技术和服务态度进行评估,及时反馈予承包人并提出整改要求,承包人应在限期内及时整改并经再次验收合格,逾期未整改的,根据不同情节每次从风险抵押金扣罚500-1000元。
3、因中标人原因延期开餐的,每次从履约保证金处罚1000元。
4、承包人应严格遵循甲方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根据不同情节每次从履约保证金扣罚500-1000元。
5、严格落实食品48小时留样制,并在留样容器盒上标明菜名、日期、时间等。饭菜留样应留足数量(不少于150克),储存于专用冰箱。学校每季度不定期随机送检留样食品,产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七、食堂内卫生要求
1、做好环境卫生工作,噪声、污水、烟尘排放应符合国家标准,食堂内外保持卫生整洁。
2、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放置,不得随便弃放。
3、厨房用品用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
4、不得使用任何变质或受污染的食物,每天公示食品采购和检验情况。
5、落实防火、防盗、防毒及食堂安全等安全工作。
6、承包期间,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7、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和校方对辖区内工作检查、监督。
8、根据学校要求定期对食堂进行全面的卫生大扫除及消毒工作。
9、如果发生食物中毒等恶性事件,相应赔偿等责任由承包人负责同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附表一:饭菜品种清单执行
序号 | 饭菜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序号 | 饭菜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1 | 普通拌面 | 12 | 9 | 干拌牛肉面 | 15 |
2 | 炒面 | 10 | 10 | 牛肉碎肉抓饭 | 12 |
3 | 臊子面 | 10 | 11 | 素包子 | 0.5 |
4 | 清汤牛肉面 | 10 | 12 | 牛肉夹馍 | 8 |
5 | 杂酱面 | 10. | 13 | 鸡肉夹馍 | 4 |
6 | 拌米粉 | 10 | 14 | 菜夹馍 | 3 |
7 | 套餐 | 12 | 15 | 蛋挞 | 2 |
8 | 炒米粉 | 10 |
附表二:食堂管理考核细则
项目 | 检查具体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得分 | |
伙 食 质 量 20分 | 打饭 | 1、饭菜不热或口感较差现象; 2、饭菜内发现异物、杂物; 3、供应隔夜饭菜; 4、超过规定用餐时间继续供应饭菜; | 发现一次或者有人举报(经核实后)扣2分 | 12 | |
伙 食 质 量 20分 | 菜谱 | 实际饭菜是否于菜谱吻合; | 8 | ||
服 务 质 量 18分 | 仪容仪表 | 1、厨师工作期间需着整洁干净的工作服; 2、厨工必须保持整洁,手、腕部不允许佩戴首饰、双手干净; 3、食堂工作区、用餐区禁止吸烟; 4、供应食品时不能用手直接接触食品; | 12 | ||
服 务 质 量 18分 | 服务 | 1、食堂服务人员要微笑、文明服务; 2、不得发生吵架、打骂不文明行为; | 6 | ||
卫 生 标 准 40分 | 制作 | 1、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加工,存放及使用容器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2、生熟食品分开; 3、食品存放分类分架; 4、无过期、变质食品原材料; | 存在交叉污染的或无明显区分标志扣2分;生熟食品未分开,食品存放无分类扣3分; | 10 | |
卫 生 标 准 40分 | 厨房 | 1、灯管、风扇、抽烟机、排风扇、墙壁、抽烟机干净;无油污、灰尘、蜘蛛网; 2、各种蒸饭、煲汤炉具整洁、里外干净光亮、饭盘无饭粒; 3、工作间地面干净、无积水、无杂物; 4、货架经常擦拭,保持干净,各种刀具手套摆放整齐; 5、操作台、灶台及售饭台干净整洁; 6、洗菜池、餐具、热食容器定期消毒并保持清洁,做到“一洗二净三冲四消毒。” 7、各种机器设备保持整洁,标识清晰; | 有一项不清洁扣1分;无消毒扣2分;不按食品安全工作规定执行扣2分; | 16 | |
卫 生 标 准 40分 | 餐厅 | 1、餐厅地面每日清扫,地面清洁; 2、餐桌摆成一条线,干净整洁无污渍; 3、餐余回收处干燥整洁无残渣; | 发现一次扣2分; | 6 | |
卫 生 标 准 40分 | 库房 | 1、地面保持清洁;食品及原料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15CM以上存放,禁止随意摆放; 2、夏季须保持通风透气,库房无异味,保持蔬菜新鲜; 3、冰箱责任落实到人,标志、温控清楚;外表整洁、生熟分开、标识清晰。是否符合“专人、专室、专消毒、专工具、专冷藏” | 发现一次扣1.5分; | 8 | |
食 堂 管 理 2分 | 严禁非食堂人员随意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原料仓库。 | 发现非食堂人员随意进入食堂一次减2分 | 2 | ||
索证查验、登记制度9分 | 采购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并有进货台账。 进货查验记录及相关凭证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其他各项记录保存期限为2年。 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者来源不明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查安康APP录入。 5、冷链食品是否建立专项台账。 | 索证索票不齐全、查安康未录入、冷链食品台账不齐全一次性扣9分 | 9 | ||
食品留样 5分 | 是否建立食品留样制度,留样记录,专人管理。 是否每品种留样不少于125克,盛放密闭专用容器内留置,保存48小时。 留样盒上是否有食品名称、留样时间(年、月、日),留样量、留样人员。 | 食品留样不足或时间未达到48小时一次性扣5分 | 5 | ||
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4分 | 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GB2760,是否达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 发现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一次扣4分 | 4 | ||
应急处置2分 | 是否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方案;从业人员是否熟悉应急处理流程。 | 从业人员不熟悉应急处理流程一次扣2分。 | 2 |
检查部门: 检查人: 总得分: 日期:
附表三:食堂满意度调查表
饭菜质量30分 | 服务态度30分 | 卫生状况30分 | 饭菜分量10分 | ||||||||
满意 | 基本 满意 | 不满意 | 满意 | 基本 满意 | 不满意 | 满意 | 基本 满意 | 不满意 | 满意 | 基本 满意 | 不满意 |
30-25 | 25-20 | 20分 以下 | 30-25 | 25-20 | 20分 以下 | 30-25 | 25-20 | 20分 以下 | 10-8 | 8-5 | 5分 以下 |
得分 | 得分 | 得分 | 得分 | ||||||||
调查人: 总得分: 日期:
您对食堂的意见和建议:
1、
2、
3、
第四部分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本项目评审方法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21项的规定。如果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如下: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 结果 |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是 | 否 | |
资格检查 | 营业执照 | 是否提供原件且有效 | ||
资格检查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是否提供原件且有效 | ||
资格检查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是否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 ||
资格检查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招标文件按规定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 ||
符合性审查查 | 投标人名称 | 是否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一致 | ||
符合性审查查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 是否提交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包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2021年6月以后成立的公司可以不提供 | ||
符合性审查查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是否供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和包含主要管理人员及参与投标的授权代表近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成立时间不足六个月的企业按照实际缴纳税收时间提供(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 ||
符合性审查查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是否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要求在本项目开标前一周内下载网页信息,否则不予接受 | ||
符合性审查查 | 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承诺书 | 是否承诺: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社会义务,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合学校做好相关工作。 | ||
符合性审查查 | 明厨亮灶电子化平台建设承诺 | 是否承诺: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做好“明厨亮灶”电子化平台建设承诺,根据教育部门的规定时限功能。 | ||
符合性审查查 | 其他 | 投标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及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商务 技术服务评审 | 标函质量 | 根据投标文件内容编排顺序、格式等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是否有目录(页码),有无缺页、漏页、材料模糊不清等情况打分,最高得2分。 | 2分 | |
商务 技术服务评审 | 项目经验 | 提供近三年给类似项目经验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8分(须提交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以及合同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见格式) | 8分 | |
商务 技术服务评审 | 述标 | 要求根据本项目具体特点,能够清晰明了的分析项目概况,介绍对此类项目的经验,对本项目经营实施方案、实施计划、所供餐食的肉菜比如何保证等。 对服务过程中的所有内容考虑周到详细,述标人思路清晰,语言流畅,内容完整,能够准确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 优的得20-17分;良的得16-13分;一般的得12分; 以上述标全过程需控制在3-5分钟内。 | 20分 | |
商务 技术服务评审 | 餐食标准、餐食分量及营养搭配 | 投标人对餐食营业搭配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专家根据各投标企业提交的营养配餐食谱及餐食标准和餐食分量清单为准,酌情打分。 | 20分 | |
商务 技术服务评审 | 技术人员配备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备技术人员在25-30人的得5分,配备技术人员在24人及以下的不得分。 | 10分 | |
商务 技术服务评审 | 服务方案 | (1)食物安全控制措施(5分) (2)设备操作流程(3分) (3)服务标准和服务质量(6分) (4)厨房操作间及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服务方案(3分) (5)建立健全各种操作流程(3分) (6)设施设备用具管理和餐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3分) (7)服务人员培训方案(4分) (8)食品留样制度等(3分)。 | 30分 | |
商务 技术服务评审 | 实现 一卡通就餐 | 承诺在不影响餐食标准的情况下实现一、二楼通用就餐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 5分 | |
商务 技术服务评审 | 应急服务措施 | 针对项目的重要性、特殊性提出对突发事件的安全应急预案,从安全、卫生、详细、周全、可操作性强几个方面进行评审,此项最高的5分。 | 5分 | |
商务 技术服务评审 | 合计 | 100分 | ||
注: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应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2、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3、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第五部分 食堂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人):乌鲁木齐市第七十四中学
乙方(中标人):
甲方将“项目名称”承包给乙方(中标人)进行为期 壹 年的承包服务。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应执行的相关法规
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面、及时、有效的服务。
第二条 合同期限、合同地点
(一)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壹 年,服务满一年后通过甲方考合合格的续签订下一年度合同,未通过考核或在合同执行年度中未通过甲方考核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合同地点:乌鲁木齐市火车西站中枢南路43号乌鲁木齐市第七十四中学
第三条 服务人员要求
食堂配置25-30人,厨师长至少1人,厨师至少2-4人,面点师至少1-2人,切菜及配菜10-15人,洗碗工2人,其他2人。全年保证24小时有工作人员值班驻守。
第四条 饭菜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管理规章制度、检查考核制度的要求经营。
第五条 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约336.6万元):每人每天早餐5元;中餐12元;用餐人数:暂定900人;每年用餐天数:220天。
(二)学生餐费:每天刷卡(刷脸)就餐,以实际刷卡金额通过家长微信支付。教职工餐费:每月1日统一由学校财务向餐饮公司支付当月餐费,如有结余的可以累计使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和主管部门及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服务,出现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在承包经营中有非法违规行为经甲方检查落实的;
2、出现食品卫生安全问题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不但解除合同还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提供不卫生餐食造成用餐师生身体健康损害的且未在要求整改时间内进行整改的;
4、不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标准搭配健康营养餐食造成中小学生发育不良后果的;
5、 其他违背本合同实质性条款行为的。
第六条 保密义务
1、对甲方用餐人数及校方提供的其他信息乙方有义务保密。
2、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合同及其相关附件内容。
3、双方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项目中接触到的需要保密的情报和资料。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双方应迅速采取措施,互相协作,尽力减少损失,用最快最有效的方式把损失降到最低。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协商、调解不成的,由合同签署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甲方指定 (联系电话: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联系电话: )为乙方项目经理,负责本合同的具体执行监督,提供与服务相关的响应和协调。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
乙方在 经营地址,电话: ,电子信箱: 。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须双方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经甲乙双方的项目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内容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捌 份,甲方执 肆 份,乙方执 肆 份。
委托方(甲方):乌鲁木齐市第七十四中学(公章)
地 址: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受托方(乙方): (公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本合同未及事宜可在签约时完善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投标文件封面
一、资格审查
1、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复印件
二、商务文件
1、投标函;
2、☆提供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提供包含主要管理人员及参与投标的授权代表人近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经查验不符合要求的文件将取消其资格
4、☆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2021年6月以后成立的公司可以不提供
5、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见格式)
6、商务条款偏离表
三、技术文件
1、☆服务方案
2、☆餐食标准、分量及营养搭配承诺
3、应急服务措施
4、按采购人要求进行用餐配送服务承诺
5、一卡通用餐承诺
6、“明厨亮灶”电子化平台建设承诺
7、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承诺
一、投标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分包号)
投标文件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资格文件
1、营业执照
说明:此处粘贴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
兹有 为 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我公司办理一切社会公务事宜,具有法律效力。
附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
日期: 年 月 日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代理机构名称):
兹授权 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编号为(项目编号/分包号)的(项 目 名 称)采购活动的投标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
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
3、投标保证金
说明:此处粘贴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4、☆提供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提供包含主要管理人员及参与投标的授权代表人近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经查验不符合要求的文件将取消其资格
三、商务文件
1、投标函
:
(投标人名称)授权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一份。
4、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5、我方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技术和服务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6、我方承诺:与在本项目中设计编制技术规格的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隶属关系和利益关联。
7、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9、我方承诺: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及时、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0、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1、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2、我方承诺:如所报货物属国家强制认证产品的,均已通过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方承担。
13、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
14、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7、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联系电话,e-mail: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投标人公章:
2、☆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2021年6月以后成立的公司可以不提供;
3、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
采购人 (委托单位) | 采购内容 |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元) | ||
合同履行期限 | |||
请采购人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项目执行情况予以评价 | |||
履行合同义务 情况 | |||
服务质量 | |||
诚实守信 | |||
尽职尽责 | |||
采购人(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合同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
4、商务条款偏离
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部分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4 | |||
…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分包号: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技术文件
1、☆服务方案
按照招标文件的所有服务要求逐项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内容。
2、☆餐食标准、分量及营养搭配
根据国家和地方对中小学生营业餐食标准和分量要求及投标人以往经验向采购人提出可行的食谱(包括但不限于):
1、主食品种、分量标准;
2、大荤菜肉食分量、总分量;
3、小荤菜肉食分量、总分量;
4、素菜总分量;
5、其他
3、应急服务措施
投标人要根据每个校区的实际情况对可能发生的特殊情况以及以往经验向采购人提出处理措施预案。
4、错峰用餐配送承诺
投标人根据要求,承诺配备的人员、送餐车、保温箱和餐盒数量及管理办法
保证学生正常用餐。
5、一卡通用餐成承诺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承诺在不影响餐食标准的情况下实现学校1楼2楼餐厅师生就餐“一卡通”。
6、“明厨亮灶”建设承诺
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做好“明厨亮灶”电子化平台建设,根据教育部门的规定实现功能。
7、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承诺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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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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