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凤庆县县级机关各部门及其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社会化租赁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njzcg2024-17-17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凤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杨明杰1810883668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九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洪美珍1362883806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凤庆县县级机关各部门及其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社会化租赁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九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办事处塘平社区迎春巷4号4号楼1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JZCG2024-17-17
项目名称:凤庆县县级机关各部门及其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社会化租赁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YNJZCG2024-17-17
2、项目名称:凤庆县县级机关各部门及其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社会化租赁服务采购
3、预算金额:本次采购无预算金额,凤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在确定租赁服务企业后,租赁费用由使用单位自行与租赁服务企业根据成交下浮率进行结算(按用车天数和驾驶员出行天数据实结算)。
4、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汽车租赁服务,根据《凤庆县公务用车平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1家汽车租赁服务企业提供定点汽车租赁服务。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再续签合同。
二、服务要求
1、租赁车辆注册登记时间须在8年以内。
2、租赁车辆保险要求。供应商应对租赁车辆向保险公司投保必要的险种,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不少于200万元,人员座位险不少于20万元/每座,险种齐全。客运企业统筹买保险的可参与本次采购,但需附详细的赔付方案。
3、供应商成交后须按要求在提供公务出行服务的车辆上安装北斗车载定位终端并接入“社会租赁车辆服务平台”公布车辆类型、价格、驾驶员、运行状态等相关信息(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接受用车单位自由遴选。结合实际用车需求,优先提供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
4、租赁车辆价格要求: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租赁车辆的租车费、驾驶员劳务费、停车费、洗车费等因素,并按下浮率进行报价。
5、公务租赁过程中,驾驶员为用车单位人员,且因驾驶员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超出保险赔付范围由用车单位负责;驾驶员为成交供应商人员因驾驶员操作不当造成损失或其它意外事故产生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全部负责。
6、驾驶员要求
6.1驾驶人员年龄不能超过50岁。
6.2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5年以上驾驶经历,驾驶10座以上车辆须有从业资格证。
6.3无吸毒、酒驾、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暴力犯罪等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6.4供应商用于保障本项目服务的驾驶员须向凤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综合服务保障中心)备案,并按时参加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的交通法规、保密知识、职业操守、急救技能培训。
6.5租赁车辆为新能源汽车的,车辆实际续航里程不应低于300公里,提供新能源车租赁服务的,需自行完成充电桩及充电运营平台的建设。
三、结算方式
1、供应商与用车单位在每个季度末结算一次费用,按用车天数和驾驶员出行天数据实结算。
2、租车服务预算价格包含租车费、驾驶员劳务费、停车费、洗车费;租车服务过程中车辆所发生的燃油费、充电费、过路费及驾驶员食宿费由租车使用单位自行承担,原则上租赁企业不垫付该项费用(按财务报销标准提供相关票据)。租车使用预算价格包含租车费、停车费、洗车费。租车使用过程中车辆所发生的燃油费、充电费及过路费由租车使用单位自行承担,原则上租赁企业不垫付该项费用(按财务报销标准提供相关票据)。
3、租车使用中,在用车单位租借车辆时成交单位应保证车辆为满油(满电)状态。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再续签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车辆各种证件齐全有效,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在公安机关及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备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5日 至 2024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45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九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办事处塘平社区迎春巷4号4号楼105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10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九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厅(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办事处塘平社区迎春巷4号4号楼1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九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厅(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办事处塘平社区迎春巷4号4号楼1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报名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08月15日至2024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云南九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办事处塘平社区迎春巷4号4号楼105室)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①三证合一的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彩色扫描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④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⑤需提供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原件或彩色扫描件)。
(以上资料①、②、③须加盖公章,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同时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凤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凤庆县滇红南路四机关院内县委一楼
联系方式:杨明杰/181088366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九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办事处塘平社区迎春巷4号4号楼105室
联系方式:洪美珍/136288380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美珍
电 话: 13628838060
凤庆县县级机关各部门及其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社会化租赁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九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办事处塘平社区迎春巷4号4号楼1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JZCG2024-17-17
项目名称:凤庆县县级机关各部门及其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社会化租赁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YNJZCG2024-17-17
2、项目名称:凤庆县县级机关各部门及其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社会化租赁服务采购
3、预算金额:本次采购无预算金额,凤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在确定租赁服务企业后,租赁费用由使用单位自行与租赁服务企业根据成交下浮率进行结算(按用车天数和驾驶员出行天数据实结算)。
4、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汽车租赁服务,根据《凤庆县公务用车平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1家汽车租赁服务企业提供定点汽车租赁服务。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再续签合同。
二、服务要求
1、租赁车辆注册登记时间须在8年以内。
2、租赁车辆保险要求。供应商应对租赁车辆向保险公司投保必要的险种,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不少于200万元,人员座位险不少于20万元/每座,险种齐全。客运企业统筹买保险的可参与本次采购,但需附详细的赔付方案。
3、供应商成交后须按要求在提供公务出行服务的车辆上安装北斗车载定位终端并接入“社会租赁车辆服务平台”公布车辆类型、价格、驾驶员、运行状态等相关信息(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接受用车单位自由遴选。结合实际用车需求,优先提供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
4、租赁车辆价格要求: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租赁车辆的租车费、驾驶员劳务费、停车费、洗车费等因素,并按下浮率进行报价。
5、公务租赁过程中,驾驶员为用车单位人员,且因驾驶员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超出保险赔付范围由用车单位负责;驾驶员为成交供应商人员因驾驶员操作不当造成损失或其它意外事故产生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全部负责。
6、驾驶员要求
6.1驾驶人员年龄不能超过50岁。
6.2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5年以上驾驶经历,驾驶10座以上车辆须有从业资格证。
6.3无吸毒、酒驾、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暴力犯罪等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6.4供应商用于保障本项目服务的驾驶员须向凤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综合服务保障中心)备案,并按时参加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的交通法规、保密知识、职业操守、急救技能培训。
6.5租赁车辆为新能源汽车的,车辆实际续航里程不应低于300公里,提供新能源车租赁服务的,需自行完成充电桩及充电运营平台的建设。
三、结算方式
1、供应商与用车单位在每个季度末结算一次费用,按用车天数和驾驶员出行天数据实结算。
2、租车服务预算价格包含租车费、驾驶员劳务费、停车费、洗车费;租车服务过程中车辆所发生的燃油费、充电费、过路费及驾驶员食宿费由租车使用单位自行承担,原则上租赁企业不垫付该项费用(按财务报销标准提供相关票据)。租车使用预算价格包含租车费、停车费、洗车费。租车使用过程中车辆所发生的燃油费、充电费及过路费由租车使用单位自行承担,原则上租赁企业不垫付该项费用(按财务报销标准提供相关票据)。
3、租车使用中,在用车单位租借车辆时成交单位应保证车辆为满油(满电)状态。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再续签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车辆各种证件齐全有效,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在公安机关及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备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5日 至 2024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45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九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办事处塘平社区迎春巷4号4号楼105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10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九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厅(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办事处塘平社区迎春巷4号4号楼1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九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厅(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办事处塘平社区迎春巷4号4号楼1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报名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08月15日至2024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云南九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办事处塘平社区迎春巷4号4号楼105室)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①三证合一的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彩色扫描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④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⑤需提供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原件或彩色扫描件)。
(以上资料①、②、③须加盖公章,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同时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凤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凤庆县滇红南路四机关院内县委一楼
联系方式:杨明杰/181088366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九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办事处塘平社区迎春巷4号4号楼105室
联系方式:洪美珍/136288380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美珍
电 话: 13628838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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