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包编号:XXGC-2022-358
二、项目名称: 霍山县2022年农村公路安防设施提升工程
三、项目实施地点:霍山县
四、项目实施主体(发包人):霍山县地方公路管理局
五、项目实施主体(发包人)地址:霍山县衡山镇
六、项目类型:【√】工程类 【 】服务类 【 】货物类
七、发包方式:【 】竞争性谈判 【 】询价 【√】随机摇号 【 】直接发包
八、项目概况及投资规模:
1、工程概况:主要建设内容:波形梁钢护栏、道路交通标志、反光镜等,总里程约23公里,工程造价约168.14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2、 预算价为:壹佰陆拾捌万壹仟叁佰陆拾壹元叁角柒分(¥1681361.37元)
发包价为:壹佰伍拾肆万陆仟捌佰伍拾贰元肆角陆分(¥1546852.46元)
九、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十、计划工期:60日历天
十一、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1、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经发包人研究决定,参与本项目随机摇号的承包人应是霍山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建设工程施工诚信企业登记名单(公路工程类)内的所有企业自愿报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要求为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交通安全考核合格B级证书(交安B证),且无在建工程(承包人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函,格式附后)和重大安全事故。
3、在当天有多个项目包同时发包的情况下,同一个项目经理(建造师)最多只允许承包一个项目或一个包,即当天第一个成交的项目或包。
4、承包人诚信要求: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5、承包人在承包时被县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作出在一定期限内限制承包处理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在本项目中确认为成交候选人。现场查验的项目经理与响应文件中拟定的项目经理应为同一人。
6、承包项目班子成员不得是在编公务员和未经在编单位批准离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项目经理(建造师)及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工作人员。承包人需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包括承包截止日所属月份(含)为基点起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5个月内不少于连续缴费3个月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社保缴费清单等社保缴费证明原件(例:7月19日发包,则连续5个月是指7月、6月、5月、4月、3月;连续3个月是指7月、6月、5月或6月、5月、4月或5月、4月、3月,其他类推)。无社保缴费证明或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不满足发包要求的,其承包资格无效。
十二、发包范围::主要建设内容:波形梁钢护栏、道路交通标志、反光镜等,总里程约23公里,工程造价约168.14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9月16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介: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jfwpt.luan.gov.cn)
十六、项目发包时间及地点:
1、发包时间:2022年9月21日9时00分
2、发包地点: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
十七、发包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网上免费下载(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
十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九、评审办法:固定价摇号(“双随机”摇号)。采取随机摇号方式确定3名成交候选人(第一、第二、第三成交候选人),公示第一名。
二十、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六安市新型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六安市进一步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2022第2号)、《关于开展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双查验的通告》等文件要求,需对疫情防控事项部分内容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内容通知如下:
(1)进场人数要求。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各确定1名固定人员参加限额以下工程项目。不得属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人员、疑似病例人员,不得属于最近14天(开标前14天)内在疫情中风险区、高风险区居住、或最近14天(开标前14天)内有中风险区、高风险区旅居史、或曾与确诊或与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按规定需隔离医学观察人员。
(2)现场核查要求。根据强化进出六安人员管控要求,在重点场所实施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双查验,进入交易中心投标有关人员,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在开标大厅处主动扫“安康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及“防疫行程卡”,接受体温检测、出示防疫行程卡以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均须提供),并保持社交距离。招标代理机构需在项目开标当天,提前派人协助交易中心做好入口疫情防控检查工作。
“安康码”和“防疫行程卡”为绿色人员,由登记人员测量体温,提供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根据情况予以放行或进行异常登记。持黄色或红色“安康码”和“防疫行程卡”的人员,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禁止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本项目禁止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无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予以拒绝。核酸检测证明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比照招标文件有关弄虚作假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按疫情防控规定,移送公安等部门处理。
二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响应性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承包人本单位的人员。
2、本项目发包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下载。
3、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承包的承包人,应在承包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下载发包公告、补充公告、发包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承包人应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电子交易系统下载发包文件,否则,发包人不予接收承包人响应性文件。承包人是否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发包文件由发包人在发包时通过开评标系统展示判断。
4、承包人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企业业绩、企业获奖等相关信息。承包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由承包人负责。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承包人注册联系电话0564-5150928。
5、承包人在下载发包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承包人自身信息。
6、现场踏勘:承包人应自行组织对工程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承包人获取有关编制技术部分和签署工程建设合同所涉及施工现场的一切资料。成交的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和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现场踏勘的相关费用由各承包人自行承担。
7、承包答疑:承包人若对本项目承包有任何疑问,承包截止时间2日前应以书面方式向发包人或安徽华普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疑问回复在承包截止时间1日前统一在网上予以回复。
8、各承包人在承包前必须按照本发包公告规定时间承包,否则承包无效。
9、各承包人须在本发包公告规定的发包时间前,由承包人授权委托人携带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②项目经理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及安全B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承包人公章)③项目经理的社保缴费清单等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承包人公章)④无在建承诺函(格式附后)到达本发包公告指定发包地点,签字确认,并按时参加发包会,现场进行双随机摇号,采取随机摇号方式确定3名成交候选人(第一、第二、第三成交候选人),经摇号确定的3名成交候选人现场接受承包资格审查(如第一成交候选人资格审查未通过,则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依次类推最终确定成交对象,若前三名成交候选人资格审查都未通过,则重新摇号)。为保证有效竞争,充分保障随机性,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承包人不足三家,则本次发包自行终止,发包人确认发包失败后,对项目另行组织发包。
10、承包单位应按发包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发包价为依据,根据承包人自身管理水平按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核算发包价,若参与发包、则默认发包价为承包价,成交后发包单价则作为合同单价,结算单价不予调整。
11、合同方式:固定单价,如有变更,变更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否则变更部分工程不列入工程决算。
12、联系方式:
发包人:霍山县地方公路管理局
地 址:霍山县衡山镇
联系人:韦女士
联系电话:18792111969
代理机构:安徽华普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霍山县经济开发区维三西路原安徽森普新型材料发展有限公司(三楼)
联系人:储工
联系电话:0564-5032891
备注:本项目在发包过程中,任何异议投诉等事项均由发包人负责处理。
霍山县地方公路管理局
安徽华普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