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饶市龙潭大桥改(扩)建工程人行道栏杆公开摇选公告
金额
133.1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1/11/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3.16万元
招标联系人梅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女士1872059085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11/29
公告正文
上饶市龙潭大桥改(扩)建工程人行道 栏杆公开摇选公告

饶市龙潭大桥改(扩)建工程人行道栏杆已经过相关单位批准,招标人为江西省现代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参考饶府办字[2019]66号文件,现决定对该工程的栏杆进行公开摇选方式确定服务单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饶市龙潭大桥改(扩)建工程人行道栏杆

2、建设地点:上饶市;

3、建设规模:上饶市龙潭大桥改(扩)建工程为老路改造工程,是一条由北向南走向的城市主干道。道路起点北起滨江西路交叉口,终点南至三江大道交叉口,起终点均顺接于老路,全长约0.852km,设计时速50km/h,道路红线宽40m,横断面布置为5.0m(人行道)+4.5m(非机动车道)+3.0m(绿化带)+15m(机动车道)+3.0m(绿化带)+4.5m(非机动车道)+5.0m(人行道)=40m。本项目设置大桥一座,全长418m,桥梁采用预应力砼预制小箱梁,桥梁跨径布置与原有老桥布跨一致。

主要技术标准

道路等级:城市主干路;

计算行车速度:50km/h;

设计年限:道路交通量达到饱和状态时的设计年限主干路为20年;路面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主干路为15年;

道路红线宽度:40-47m;

路拱横坡:2%;

立缘石外露高度:18cm;

其它技术指标采用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4、工作内容:施工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工程设分为 1 个标段;

5、服务期:本次招标范围为上饶市龙潭大桥改(扩)建工程人行道栏杆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6、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合格及以上。

二、投标单位的要求及开标会需递交的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则只需提供身份证),自然人投标提供身份证明。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者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二种提供任一种均可。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四)投标人需提供三年内有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等)。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银行纳税转帐凭证、免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2、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发票、社保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交纳社保的银行转帐凭证,提供任一种均可。

(六)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的自我书面声明。

注:以上资格证明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须提供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允许装订入响应文件中),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七)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八)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公开摇选”招标方式。

2、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对该项目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进行调查。

3、开标地点:上饶市畅通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庆丰北路238号)。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29日13时29分,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有关本次招标的澄清和修改等补遗材料,将在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rcq.com/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将疑问函件的电子文件(word版和带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471631992@qq.com,并电话告知招标人。

四、项目报价

1、招标要约价1331680元(提供投标函,附件),含组织调查费、公示费、税金等费用。响应要约价的即为有效投标报价,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付款方式:(暂定)甲方根据乙方工程完成情况予以计价,计价时扣除各种工程借支款及各种垫付款项等各项费用。业主计量款到位后支付,付款原则:1.根据乙方工程完成情况按业主、监理验收认可的工程量按月予以预结算,业主计量款到位后,乙方开具专用增值税税票后7个有效工作日内支付,付款总额不超过结算总额的70%;2.乙方完工后支付乙方相应工程量计量款不超过结算总额的 80%;3.本项目竣工验收后,支付的工程量计量款不超过结算总额的 97%(暂定);4、缺陷责任期过后,甲方扣除相应款项之后按不超过业主支付给甲方计量款的支付比例支付乙方计量款;5.乙方须无条件接受业主方的审计结果。

本项目需要乙方自行购买乙方派驻本项目的所有人员购买不低于10万元赔付款的的医疗保险、不低于60万元赔付款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及机动车辆必须投保强制性保险和第三责任险(100万元及以上)的,如乙方未给派驻本项目的所有人员购买不低于10万元赔付款的的医疗保险、未给派驻本项目的所有人员购买不低于60万元赔付款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及机动车辆必须投保强制性保险和第三责任险(100万元及以上)的,甲方将在本合同上述支付条款的基础上再暂扣乙方20%计量款,用于乙方派驻人员的安全生产保障。如施工过程中未出现上述派驻人员安全等事故的发生,甲方将在工程结束后无息返还乙方;如施工中发生派驻人员安全等事故,乙方拒不支付相关费用,则甲方将从安全生产保障金中扣除,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等,多退少补。乙方知晓并同意此条款。

五、公告时间: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8日

六、开、定标程序

(一)本次采取随机抽取形式确定中标人,投标人按先后顺序进行签到并按签到顺序进行编号(该编号为投标人本次开标会的唯一编号);

1、开标会开始,宣布开标会纪律和开标会有关事项;

2、按投标人签到顺序编号,投标人签到序号即为本次开标会序号。当投标人超过30家时,采用摇号机随机抽取30个备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超过30个的,所有投标人均作为备选投标人),不排序。未入围30个备选投标人的退场。招标人从备选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5个投标人,不排序,剩余的备选投标人作为候补投标人。当投标人在30家以内时,招标人从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5个投标人(如备选投标人不足15个的,则全部入选),不排序。剩余的备选投标人作为候补投标人。

3、由评标委员会查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响应招标公告要求的为有效投标人,未响应的,其投标无效。出现无效投标人的,招标人在候补投标人中再随机抽取并补足15个。

4、招标人在有效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中标人,第一次随机抽取的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即为中标候选人。

5、招标人当场宣布中标人。

(二)开标时,当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三)中包后未履行合同约定等行为的,招标人可取消合同,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七、其他事项

1、本项目在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rcq.com/进行公告(示),有意向的报名申请人可在上述网站自行了解项目相关情况,以上公告信息摘自于上饶产权网——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srcq.com/(上饶市属国有企业的专属采购平台)。

2、本次招标将向最后中标投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请各投标人在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3、投标人依法投标告知书: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拒收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③禁止围标、串标行为,一经发现,中标无效,并依法进行处罚;④禁止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参加投标;禁止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等弄虚作假行为. 一经发现,中标无效,并依法进行处罚;⑤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更改投标文件中约定的管理人员和完成中标项目的其他技术标准;⑥以上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取消中标资格。

4、参与本次项目的报名申请人,视为认可本公告所约定所有内容,中包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

八、招标人定于2021年11月29日13时30分,在上饶市畅通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开标。所有参加申请的公司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持上述证件原件及材料在开标截至时间前到上饶市畅通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进行纸质签到,签到完成即为报名成功,逾期不予受理。

招标人:江西省现代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梅先生15270091122

招标代理:上饶市赣东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黄女士 18720590853

2021年11月19日

附件1

承诺函

致:江西省现代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经组织人员对本项目施工现场、周围环境、单价、付款方式、结算、缺陷维修等与工程有关的情况作了认真、谨慎、祥尽的了解,决定参与贵公司中标施工的龙潭大桥改(扩)建工程人行道栏杆项目队伍的竞标。

为此,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单价

1、我方已经祥细阅读了贵公司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全面接受《工程量清单》中标定的单价,且已充分考虑到材料价格、人工费用、征地拆迁、现场交通维护等一切足以影响工程价款的因素,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

2、在施工过程中我方不以任何理由请求公司调整单价,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或最终结算时不以任何理由向贵公司提出任何费用补偿。

二、人员及设备

1、保证主要人员的施工经验完全满足本项目工程实际的需要,配备足够的现场技术人员:包括至少一名测量员、一名处理协调现场施工情况的协调员及1~2名安全员。

2、我单位派驻现场的主要施工人员有特殊情况离开工地必须经贵方项目经理批准且已安排代为履行职责人员。

3、严格按贵方的要求安排设备进场;如贵方赶工期要求增加设备及设施、人员,我方无条件增加设备及设施、人员;增加设备及设施、人员所产生的费用由我单位承担,不再向贵方提出任何补偿。

4、各种施工设备操作手持证止岗。

三、质量

1、严格按照规范及贵公司的要求,遵照公路工程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精心组织施工

2、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明确质量责任,实行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对不合格的产品,我方无条件进行返工并接收贵方对我方的经济处罚;

3、施工中应严格执行业主、监理工程师、贵方对该工程下发的一切指令、命令、通知等,服从业主、监理工程师、贵方的监督、指导。

四、工程进度

1、我方应根据贵方整体施工计划安排,制定其月、周、日施工计划,报贵方批准并组织实施;:

2、若我方连续两个月无法完成计划任务的80%,贵方有权将工程量分割给其他施工队伍实施,分割单价按与我方单价上浮10%确定,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我方承担,且有权在我方结算款中扣除。

五、禁止分包

1、不以任何理由将我方施工范围内的工程量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实施。

六、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

1、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配备专职的安全员。投入足额的安全生产费用。工程施工的全过程中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2、我方应严格按照规程设置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标识、所有人员挂牌上岗、施工环境整洁、有序。

3、对我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我方自行承担安全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赔偿责任。

七、财务管理

1、保证专款专用。

2、为确保施工顺利实施,贵方有权不定期对我方进行财务检查,我方必须如实提供各项财务资料。如我方因违反规定造成工地资金周转困难的,贵方可采取包括代付民农工资、代付材料款等手段管控应付我方的工程款。

八、保险

1、为确保施工过程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我方必须给派驻本项目的所有人员购买不低于10万元的医疗保险及不低于60万元赔付款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并在开工前将上述各项保险生效的证据和保险单副本交贵方核备。

九、税费

1、我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税收政策,自觉缴纳各项税费,认真履行义务。

十、农民工工资

1、我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自行办理和完善各种

手续,合法使用农民工,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若我方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贵公司有权直接从应付我方的工程款中先行支付,不足部分我公司另筹资金解决。

十一、最终结账和审计

1、审计单位对本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工程审计,若审计结果对最后结算进行了修正,我方同意以审计修正值为准。

十二、缺陷责任期

我方按规定承担缺陷责任与国家有关保修的规定,加强缺陷责任期的管理和修复;若因我方怠于履行缺陷修复责任导致业主扣款的,贵公司可加收我公司业主扣款金额20%的违约金。

若我公司中标并被授于合同,以上承诺内容即构成我公司的合同义务,我公司将严格遵守,遵照履行,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本公司承担。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

备案施工负责人:

年 月 日

附:《江西省现代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分包违约处罚细则》一份。

江西省现代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分包违约处罚细则

编号

类别

违反事项

处罚种类

1

单价

中标成功后因单价问题拒不签订分包合同并放弃中标的,

清出劳务分包企业名单库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2

竟标成功并签订合同后因单价问题拒不进场

3

竟标成功签订合同进场后以单价低为由停止施工经责令复工后仍仍拒不复工

清退出场并清出劳务分包企业名单库及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4

人员

技术人员不按合同约定到岗或未经甲方同意更换的

责令改正并处每人罚款20000元

5

设备

不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数量、规格将设备运抵现场的

责令改?A并处每台(套)罚款10000元

6

合同履行过程中不按甲方项目经理部指令合理增加设备

责令改?A并处每台(套)罚款10000元

7

质量

工程质量不符要求

责令改正,每次处以罚款2000元

8

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仍不按甲方、业主、监理规定的时间及要求整改

责令改正,每次处以罚款10000元

9

进度

工程进度延后达两个月以上的,

按合同条款执行并清出劳务分包企业名单库

10

工程进度延后两个月以上且拒不接受项目经理部提出的合理整改赶工意见的

按合同条款执行并清出劳务分包企业名单库

11

工程进度延后两个月以上且拒不接受项目经理部提出的合理整改赶工意见的,又拒不配合项目部办理解除合同、清退出场手续的

按合同条款执行并清出劳务分包企业名单库

12

分包

擅自将工程部分或全部转包给他人施工

除按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外,并清出劳务分包企业名单库

13

安全

发生1人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

按合同条款执行

14

发生死亡事故的

除承担赔偿责任外并按合同条款执行

15

发生安全事故且拒不配合公司处理事故善后,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引发诉讼或给公司造成其他不良影响的

除承担赔偿责任外,按合同条款执行并清出劳务分包企业名单库

16

挪用工程款项

挪用工程款项以催告已经返回的

责令改正并按合同条款执行

17

挪用工程款项经催告仍不返回的

按合同条款执行并暂停12个月的竟标,

18

挪用工程款项经催告仍不返回且造成资金断链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的

按合同条款执行并清出劳务分包企业名单库

19

拖欠民工工资、材料款等工程款项

拖欠民工工资、材料款或其他款项经催告在7日内付清的

按合同条款执行并暂停六个月竟标

20

拖欠民工工资、材料款或其他款项经催告后仍拒不支付,导致上访事件发生的

按合同条款执行并暂停12个月竟标

21

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拖欠民工工资、材料款或其他款项经催告后仍拒不支付,导致上访事件发生的

按合同条款执行并清出劳务分包企业名单库

备注:以上处罚的罚款甲方可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以上内容与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条款一并执行。

以上处罚内容本公司已经派专人阅读并全面了解其内容,若有违反同意按此办法处罚。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时间:

附件2招标清单

附件3招标文件

附件4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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