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绍兴滨海新区海滨景园二期城市更新项目招标控制价审核招标公告
金额
52.31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2.31万元
招标联系人沈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金佳莹1515755838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4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绍兴滨海新区海滨景园二期城市更新项目招标控制价审核(项目名称)已由滨海新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110-330691-04-01-189580(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滨海新区沧海社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绍兴滨海新区沧海社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绍兴滨海新区,东至现状河流,南至乾诚道、西至马欢路、北至思诚道。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23亩,总建筑面积约27.2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9.15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4万平方米。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高层住宅(含地下室)、幼儿园、物业用房、配套用房、配电房等全部建筑。项目建安费投资约11.8亿元。
2.3 工程类别:造价咨询。
2.4 造价咨询服务招标范围:
对绍兴滨海新区海滨景园二期城市更新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土建、安装、装修、幕墙、场外等)及施工图预算(标底)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包括平方造价、分部分项工程造价分析、对比等内容,施工图工程量复核,清单有无漏项,工程费率计取的正确性复核,清单描述、组价的合理性及正确性的复核,无价材料询价等),并跟概算技术指标进行对比分析。
2.5招标估算价:约52.3151万元;
2.6 咨询服务期:标底审核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完成日止,具体按项目施工的实际进度和招标人要求组织实施。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服务费报价及结算标准:
3.1 服务费收费标准:
3.1.1标底审核收费:按照《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收费标准×40%×60%×(1+浮动率)计取。收费基准价按标底送审价累计值【下浮前】(不含预备费)作为计费基础,按分档累进计费。如需标底修复,则标底修复审核费用不另计,总费用一次性包干。
3.1.2本次招标所产生的代理费(4500元)、专家费和评标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餐费)由中标单位支付,请各投标单位报价时综合考虑。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企业资质要求:/
4.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政府或国企投资工程建安造价6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标底编制(或审核)或结算审核业绩。标底编制(或审核)或结算审核业绩:须同时提供咨询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合同原件扫描件,业绩认定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上述资料须体现招标文件中所要求业绩特征,无法体现要求的,需提供建设单位或代建项目使用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需加盖提供单位公章))。
4.3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一级,2018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下同),必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05月至2023年07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05月至2023年07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4.4 其他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有效的入库登记信息;
(3)企业在近二年内(2020年6月至2023年6月)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4.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
4.6本次项目不接受绍兴滨海新区海滨景园二期城市更新项目标底编制单位、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等前期提供咨询服务单位的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31日8:30 时至2023年 9 月1日17:00时,将以下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后交至浙江中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凤林西路172号亿兆大厦1303室),材料如下: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社保证明、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年度会员证明材料、企业在近二年内(2020年6月至2023年6月)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格式自拟、业绩证明材料等。如出现同一家投标单位重复报名的,以报名资料提交的时间领先者为准。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以入账时间为准),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电汇、转帐支票(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招标人账户:绍兴滨海新区沧海社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户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账号:3306040160000748691。
7. 其他有关内容
7.1 评标入围方法:入围10家。
7.2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09:30时,地点为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72号亿兆大厦1408会议室。
7.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会。
7.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不设技术标)。
8. 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滨海新区沧海社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南滨东路98号一楼地 址: 绍兴市凤林西路亿兆大厦13楼
联系人:沈工 联系人:金佳莹
电话:0575-89198056 电话:15157558389
招 标 人(盖章):绍兴滨海新区沧海社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0日
本招标项目绍兴滨海新区海滨景园二期城市更新项目招标控制价审核(项目名称)已由滨海新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110-330691-04-01-189580(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滨海新区沧海社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绍兴滨海新区沧海社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绍兴滨海新区,东至现状河流,南至乾诚道、西至马欢路、北至思诚道。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23亩,总建筑面积约27.2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9.15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4万平方米。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高层住宅(含地下室)、幼儿园、物业用房、配套用房、配电房等全部建筑。项目建安费投资约11.8亿元。
2.3 工程类别:造价咨询。
2.4 造价咨询服务招标范围:
对绍兴滨海新区海滨景园二期城市更新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土建、安装、装修、幕墙、场外等)及施工图预算(标底)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包括平方造价、分部分项工程造价分析、对比等内容,施工图工程量复核,清单有无漏项,工程费率计取的正确性复核,清单描述、组价的合理性及正确性的复核,无价材料询价等),并跟概算技术指标进行对比分析。
2.5招标估算价:约52.3151万元;
2.6 咨询服务期:标底审核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完成日止,具体按项目施工的实际进度和招标人要求组织实施。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服务费报价及结算标准:
3.1 服务费收费标准:
3.1.1标底审核收费:按照《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收费标准×40%×60%×(1+浮动率)计取。收费基准价按标底送审价累计值【下浮前】(不含预备费)作为计费基础,按分档累进计费。如需标底修复,则标底修复审核费用不另计,总费用一次性包干。
3.1.2本次招标所产生的代理费(4500元)、专家费和评标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餐费)由中标单位支付,请各投标单位报价时综合考虑。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企业资质要求:/
4.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政府或国企投资工程建安造价6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标底编制(或审核)或结算审核业绩。标底编制(或审核)或结算审核业绩:须同时提供咨询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合同原件扫描件,业绩认定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上述资料须体现招标文件中所要求业绩特征,无法体现要求的,需提供建设单位或代建项目使用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需加盖提供单位公章))。
4.3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一级,2018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下同),必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05月至2023年07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05月至2023年07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4.4 其他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有效的入库登记信息;
(3)企业在近二年内(2020年6月至2023年6月)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4.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
4.6本次项目不接受绍兴滨海新区海滨景园二期城市更新项目标底编制单位、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等前期提供咨询服务单位的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31日8:30 时至2023年 9 月1日17:00时,将以下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后交至浙江中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凤林西路172号亿兆大厦1303室),材料如下: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社保证明、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年度会员证明材料、企业在近二年内(2020年6月至2023年6月)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格式自拟、业绩证明材料等。如出现同一家投标单位重复报名的,以报名资料提交的时间领先者为准。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以入账时间为准),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电汇、转帐支票(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招标人账户:绍兴滨海新区沧海社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户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账号:3306040160000748691。
7. 其他有关内容
7.1 评标入围方法:入围10家。
7.2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09:30时,地点为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72号亿兆大厦1408会议室。
7.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会。
7.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不设技术标)。
8. 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滨海新区沧海社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南滨东路98号一楼地 址: 绍兴市凤林西路亿兆大厦13楼
联系人:沈工 联系人:金佳莹
电话:0575-89198056 电话:15157558389
招 标 人(盖章):绍兴滨海新区沧海社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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