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8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镇远县贵梅冶金炉料有限公司矿热炉生产高碳铬铁技改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镇远县贵梅冶金炉料有限公司矿热炉生产高碳铬铁技改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67日-20186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85571099、86987058(行政审批大厅)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遵义路59号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环评处

编:550002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镇远县贵梅冶金炉料有限公司矿热炉生产高碳铬铁技改项目

镇远县黔东经济开发区内

镇远县贵梅冶金炉料有限公司

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13年1月,镇远县贵梅冶金炉料有限公司《镇远县贵梅冶金炉料有限公司1×16500KVA、1×25000KVA矿热炉生产高碳铬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取得贵州省环境保护厅批复(黔环审[2014]112号)。由于政府土地未落实到位,只建设了一台16500KVA矿热炉及其配套设施,镇远县贵梅冶金炉料有限公司16500KVA矿热炉(一期)于2016年9月通过环保部门验收。

邦泰(贵州)铁合金有限公司镇远分公司有3台9000KVA矿热炉,2014年拟将3×9000KVA 矿热炉技术改造升级为1×12800KVA、2×16500KVA 矿热炉和1×5000KVA精炼炉,但实际未技改。2015年7月,镇远县贵梅冶金炉料有限公司已经与邦泰(贵州)铁合金有限公司镇远分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邦泰(贵州)铁合金有限公司镇远分公司土地使用权及场内所有机械设备等(2×9000KVA矿热炉及其配套设施生产线)全部转让给镇远县贵梅冶金炉料有限公司,但邦泰厂的总量指标已被环保部门收回。

由于政府土地未落实到位,故将1×25000KVA矿热炉变更为原邦泰厂区(贵梅一分厂)建设。由于资金未到位,1×25000KVA矿热炉变未建设;贵梅一分厂内的2×9000KVA矿热炉处于停产状态。

2016年,镇远县贵梅冶金炉料有限公司拟将原邦泰厂区(贵梅一分厂)原2×9000KVA矿热炉升级技改为1×12800KVA(二期)、1×12500KVA(三期)的矿热炉,公司决定分期建设;委托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镇远县贵梅冶金炉料有限公司矿热炉生产高碳铬铁项目变更环评报告书》(1×12800KVA矿热炉技改),并于2017年2月取得贵州省环保厅批复(黔环审〔2017〕7号)。现厂区1×12800KVA(二期)、1×16500KVA(一期)的矿热炉正常运行生产,1×9000KVA矿热炉(贵梅一分厂)处于停产状态。

现镇远县贵梅冶金炉料有限公司决定实施三期技改工程,将原邦泰厂区(贵梅一分厂)1×9000KVA矿热炉(未生产)升级技改为1×12500KVA的矿热炉,原料车间、原料加工车间、精整车间、废渣再洗选车间、废渣临时堆场、办公生活设施等依托贵梅一分厂已建成设施,技改后,不新增职工。

项目总投资680万元,其中环保工程投资14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59%。

(一)污废水治理措施

电炉变压器和电炉本体冷却水通过冷却水循环系统循环利用,冲渣水通过冲渣水池循环利用,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其中变压器冷却水中含有少量的石油类,需先进行隔油处理。

废渣洗选过程会产生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

废渣临时堆场淋滤水:厂区布置废渣临时堆场,用于废渣暂存。评价要求废渣临时堆场建设钢架结构雨棚,并在堆场周边设置导流渠等,防止雨水径流进入堆场内及废渣流失。废渣本身产生的淋滤水较少,堆场地面要求采取防渗、硬化措施,产生的淋滤水自流至冲渣水循环池,作为冲渣补充水。

生活污水:项目技改后无新增职工,则生活污水依托贵梅厂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冲渣。

由于技改项目未新增用地,则车间冲洗水、初期雨水等未增加,可依托原有污水处理设施。

厂区按照雨污分流原则,为预防厂区环境污染物随降雨径流对周围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要求对原料场和水淬渣临时堆场加设防雨顶棚、地面硬化并在堆场四周设排水沟引流;冲渣水池做地面防渗处理(推荐采用粘土层、两布一膜作为防渗层),四周设排雨水沟,与厂区排雨水沟相连,在厂区排雨水沟系统集中交汇口末端都设置雨水收集沉淀池,容积为200m3,对厂区初期雨水进行沉淀处理后(主要收集前15分钟雨水),回用于冲渣水池。

同时防止生产、生活废水事故排放,厂区设事故池一座,容积500m3,用于事故冲渣水临时暂存。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原料制备环节废气:原料制备环节产生废气的主要途径为来料粒度不符合要求情况下破碎产生的粉尘,各种原料破碎分别设置专集气罩收集,统一经过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5%)除尘后通过15m高烟囱排放。

②矿热炉冶炼环节废气:矿热炉冶炼废气:其一,炉内烟气,矮烟罩收集(集气效率98%)后经过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5%)除尘后通过30m高烟囱排放;其二,出铁口废气,利用集气罩收集(集气效率92%),并入炉内烟气排放管道,统一经过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5%)除尘后通过30m高烟囱(直径2m)排放。

③无组织排放废气控制措施:

采购原料环节:采购的入炉原料尽量做到破碎或少破碎;

矿热炉采用自动进料、环保设备正常运行保证炉内呈微负压状态,有效控制炉窑烟气外溢;

原材料全部入贮仓存放,不设露天堆场;

转运、提升工序能封闭的尽可能的封闭处理,尽可能降低卸料、落料高度;

粉状料和渣的贮仓应封闭处理,出料和卸料、清灰时尽可能防止灰尘飞扬;

各厂房采取地坪洒水清扫措施,以防止扬尘。

为进一步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加强厂区四周绿化,可营造高、中、低配置的绿化带,乔木树种选用阔叶树。

采取以上措施后,使车间内空气中烟气浓度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2.1-2007)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限值。保证厂界外颗粒物达到《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1.0mg/m3的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对电炉及配套的变压器、收尘引风机、循环水系统的水泵等应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冶炼废渣(水淬渣)、除尘灰、废炉衬、废矿物油、废机油、废颚版等。

冶炼废渣属于Ⅱ类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给贵州鑫浩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能及时外运时送黔东经济开发区工业渣场处置。冲渣水池在运行过程产生的少量沉淀物碎炉渣定期清理后与水淬渣一同处置。

除尘灰属于危险废弃物,代码为HW21(含铬废物)中的315-001-21,除尘器收集的烟尘由风力送入加密罐进行加密后进入专用库房,全部制球作为冶炼高碳铬铁的配料使用,不外排。

废炉衬回收有用金属与耐火砖等后,送工业垃圾填埋场填埋。

项目破碎机会产生少量废颚板,收集后外卖或由厂家回收。

废矿物油、废机油,属危险固废,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物类别为HW09,废物代码为900-007-09。集中收集后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公司处理。

项目废渣属于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对于废渣临时堆场营运与管理等过程应按照《贵州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DB52/ 865-2013)要求执行,考虑到铬污染风险防范,重点强调以下几点:搭建雨棚、构筑围挡和采取洒水等措施,防止粉尘污染与固废流失;建设渗滤液收集系统,将其回用于冲渣水系统;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堆场,应在其周边建设排水沟渠,并与厂区排雨水沟相连;为防止废渣夹带的冲渣水经渗透污染地下水,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对堆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推荐采用粘土层、两布一膜作为防渗层。建设单位应督促废渣的接受单位,及时将本项目产生废渣运走,减少废渣的堆存时间;同时,使用废渣生产水泥的过程中,只能作为生料的配料,严禁作为熟料的配料使用。按照GB15562.2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同时,评价要求项目正式投产后,对生产产生的冶炼废渣重新进行浸出实验检测,根据浸出实验结果采用《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对冶炼废渣进行判断,若为危险废物,冶炼废渣及废渣临时堆场必须按危险废物处置要求进行建设、管理。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

贵梅铁合金环评报告书(公示).pdf

评估意见

评估意见.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环保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公告来源: http://hb.guizhou.gov.cn/gggs_70639/index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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