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HZYH2022-039:2022年度会泽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绿肥种子土壤、灌溉水、农产品(采样、制样、检测协同监测)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金额
315.2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1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zyh2022-039
预算金额328.4万元
招标公司会泽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联系人马斌
招标代理机构会泽月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斌13577475799
中标公司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315.2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2年度会泽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绿肥种子土壤、灌溉水、农产品(采样、制样、检测协同监测)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2022-12-27 来源: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2年度会泽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绿肥种子土壤、灌溉水、农产品(采样、制样、检测协同监测)采购项目 | ||
采购单位 | 会泽县农业农村局 | ||
行政区域 | 曲靖市 | 公告时间 | 2022-12-27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22-11-30 | 中标日期 | 2022-12-22 |
中标供应商 | 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 ||
总中标金额 | ¥315.264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马斌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77475799 | ||
采购单位 | 会泽县农业农村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会泽县景星路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577475799 | ||
代理机构名称 | 会泽月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会泽县瑞丰路公务员小区瑞平西路10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4-5501208 |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ZYH2022-039
二、项目名称:2022年度会泽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绿肥种子土壤、灌溉水、农产品(采样、制样、检测协同监测)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标段名称:2022年度会泽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绿肥种子土壤、灌溉水、农产品(采样、制样、检测协同监测)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出口加工区盛鸿物流有限公司 A 栋综合楼 A301、201A
中标金额(万元):315.264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标段名称:2022年度会泽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绿肥种子土壤、灌溉水、农产品(采样、制样、检测协同监测)采购项目 |
名称:土壤、灌溉水、农产品(采样、制样、检测协) |
品牌:土壤、灌溉水、农产品(采样、检测))、 |
规格型号:批 |
数量:1 |
单价:315264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饶雄、李春秀、苟玲、杨加玉、马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执行)
金额:4.012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会泽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会泽县景星路3号
联系方式:135774757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会泽月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会泽县瑞丰路公务员小区瑞平西路108号
联系方式:0874-55012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斌
电 话:13577475799
文件类别 | 文件名称 | 上传时间 | 操作 | |
---|---|---|---|---|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doc | 2022-12-26 | 下载下载 |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小微企业声明函.pdf | 2022-12-26 | 下载下载 | |
其他文件 | 中标公示.pdf | 2022-12-26 | 下载下载 |
日期:二○二二年十一月采购代理机构:会泽月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会泽县农业农村局项目编号:HZYH2022-039招标文件2022年度会泽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土壤、灌溉水、农产品(采样、制样、检测协同监测)采购项目
第五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3第四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22第三章采购需求2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一章招标公告2目录
2022年度会泽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土壤、灌溉水、农产品(采样、制样、检测协同监测)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2年度会泽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土壤、灌溉水、农产品(采样、制样、检测协同监测)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9
5.采购需求:2022年度会泽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土壤、灌溉水、农产品(采样、制样、检测协同监测)采购项目,包括采样及检测工作,具体如下:4.最高限价:328.4万元3.项目预算金额:328.4万元2.项目名称:2022年度会泽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土壤、灌溉水、农产品(采样、制样、检测协同监测)采购项目1.项目编号:HZYH2022-039一、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样品数量 | 单价 | 备注 | |
1 | 土壤 | 采样 | 个 | 310 | 500 | 提供检验报告、质控报告,检测结果分析汇总表。副样保存时间:从验收之日起1年。 |
1 | 土壤 | 检测 | 个 | 310 | 750 | 提供检验报告、质控报告,检测结果分析汇总表。副样保存时间:从验收之日起1年。 |
2 | 灌溉水 | 采样 | 个 | 80 | 300 | 提供检验报告、质控报告,检测结果分析汇总表。副样保存时间:从验收之日起1年。 |
2 | 灌溉水 | 检测 | 个 | 80 | 750 | 提供检验报告、质控报告,检测结果分析汇总表。副样保存时间:从验收之日起1年。 |
3 | 农产品 | 采样 | 个 | 2250 | 500 | 提供检验报告、质控报告,检测结果分析汇总表。副样保存时间:从验收之日起1年。 |
3 | 农产品 | 检测 | 个 | 2250 | 750 | 提供检验报告、质控报告,检测结果分析汇总表。副样保存时间:从验收之日起1年。 |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二、投标人资格要求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区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6.服务地点:会泽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说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税收违法名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无不良信息。(1)投标人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同时具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8001/#/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方式: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116.55.195.5时间: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招标文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需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标书上传。六、其他补充事宜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地点:会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会泽县通宝路744号三楼东侧)2022年12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马斌联系方式:13577475799地址:会泽县景星路3号名称:会泽县农业农村局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日期:2022年11月29日联系人:李先琼联系方式:134087879540874-5501208地址:会泽县公务员小区瑞平西路108号名称:会泽月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2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一、总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2 | 采购人 | 名称:会泽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马斌电话:13577475799 |
1.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会泽月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会泽县公务员小区瑞平西路108号 联系人:李先琼联系方式:13408787954 |
1.4 | 项目名称 | 2022年度会泽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土壤、灌溉水、农产品(采样、制样、检测协同监测)采购项目 |
2.1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3.1 | 采购需求 |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3.2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3.3 | 服务地点 | 会泽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
3.4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
4.1 | 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5)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说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同时具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2)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税收违法名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无不良信息。(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4.5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 |
5.3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招标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按照国家计委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执行,该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
6.1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组织 |
7.1 | 开标前答疑会 | 不召开□召开 时间: 地点: |
7.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0天之前,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规定的时间前以在线不署名提交,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通过在线方式进行不署名提问。 |
7.3 |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5天之前。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规定的时间为准 |
8.1 | 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 | 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s://ggzy.yn.gov.cn/#/homePage)规定的时间为准 |
8.2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详见公告部分 |
8.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采购人发布的澄清由投标人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进行查看,如未及时登录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8.4 | 招标文件澄清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先琼电话:13408787954 |
9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采购人发布的招标文件修改由投标人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进行查看。(1)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中的涉及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做出变更,将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采购人都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3)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后前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
10 | 投标文件的构成 |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
11 | 投标报价包括的内容 | 详见投标人须知第15条规定 |
12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期后 90 天 |
13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3.2万元。由会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保管,待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后并按照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退还。投标保证金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保证金管理系统)交纳。开户行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泽支行账户名称:会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6232813890002933913保证金交纳注意事项:缴纳方式: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保证金操作手册。2.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采购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购买电子保函方法:1、登陆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s://ggzy.yn.gov.cn/#/homePage);2、点击“网上办事”栏目中的“电子保函办理”模块进入购买界面;3、自行选择保函服务机构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后进行购买。3.保证保险:3.1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 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 偿责任。13.2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 自行承担。3.3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4.1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 【确认投标保证金】进入列表页面,投标人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 保证金的标段,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 页面。4.2在“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投标人自己交退保证金银行往来款记录如果企业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按时、足额转出成功后,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会显示己绑定字样。4.3投标人点击右上角【确认】按钮,即可进行保证金确认操作。 注:提交时需使用数字证书签名,请在提交时插入数字证书。打印保证金交纳回执保证金交纳确认成功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己确认”。点击【回执】, 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保证金交纳回执需加盖单位公章后,上 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注: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是投标单位名称,凡是使用个人姓 名缴纳和现金转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保证金,禁止参加项目投标。保证金退还6.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 日(节假日顺延)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 过后银行自动退还。6.2入围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送交交易中心备案后3 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行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 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6.3流标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 先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
14.1 | 投标文件格式及份数 | 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网上上传,中标后由中标单位提供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至招标代理机构; |
14.2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
14.3 | 投标文件递交及有关内容 |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需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标书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
14.4 | 投标文件的加密 | 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 |
15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
16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
17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不多于三名。 |
18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金额和提交形式: 履约担保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履约保证金金额:成交人须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金额5%-8%的履约担保。注:1、中标公示期(1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的领取通知,中标人自接到领取通知之日起,15日历天内必须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不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视为放弃成交。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完成,一次性退还。 |
19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9.1 | 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在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需对应到“节能清单”中所列的型号/系列。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节能清单”中以“▲”标注类别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公布的、在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在“节能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单页复印件/扫描件一份, 并在复印件/扫描件上标注出所投产品及型号。当期“节能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zs.ndrc.gov.cn)查阅、下载;当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部网(www.sepa.gov.cn)查阅、下载。 | |
19.2 | 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标准,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中国企业,且投标产品(服务)是中国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函附件(须说明投标人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相关情况)。投标人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节约能源政策 4.1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有效时间以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准,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 4.2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5.环境保护政策 5.1清单中的产品有效时间以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准,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 5.2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
19.3 | 中小企业价格扣除 |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中小企业在评标价格在享受的价格扣除后参与价格分数计算。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承诺,认定其是否符合要求。投标人对其承诺的企业规模真实性自行负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填制的《投标报价表》,计算其所投产品(最小计算单位为品目)享受价格10%的价格扣除。 |
19.4 | 补充内容 | 据财办库[2008]248号文集云财采[2008]24号文的规定,凡在招标文件中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部分未明确标示“允许进口产品投标”的产品,均不允许投报进口产品。若投标人投报未明确标示“允许进口产品投标”的产品时使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
19.5 | 最高限价 |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328.4万元。投标人应在最高投标限价内报价,超出的予以废标处理。 |
3.1本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范围、服务期限、服务地点、质量要求2.1本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金来源1.4本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投标人应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特定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4.投标人资格要求3.4本项目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本项目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本项目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4.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4.4.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4.4.1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有一方符合本项目的特定条件;4.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还应遵守以下规定: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若发现相关投标人参加投标的,可向会泽月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4.3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7.语言文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6.保密5.2中标人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5.费用承担
9.2投标人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集中地点组织投标人考察现场。9.现场考察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计量单位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0.3开标前答疑会后,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0.开标前答疑会9.4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2根据本章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其他附件(电子版)。(1)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包含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采购需求、合同条款及格式、投标文件格式、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11.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1.招标文件的组成二、招标文件
13.招标文件的修改12.4招标文件澄清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投标人应自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查看相关澄清、答疑或修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12.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答复所有报名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无效。1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或技术参数、配置有误或要求不合理的,应在投标须知和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通过网络在线方式进行匿名提问。1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答疑
14.投标文件的组成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3.4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13.3采购人自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收取修改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前随时查看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有关该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13.2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中的涉及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做出变更,将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1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采购人确需要变更招标文件内容的,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同时报主管部门备案。采购人无论对评审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作何种变更,都要重新制作电子招标文件(ZCZBJ),并重新备案,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投标人都能重新下载最新的电子招标文件用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
15.3投标人需按分项填报价格,由于投标人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该报价应考虑市场风险、政策性风险、汇率风险等因素,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工作,此价格在合同签订后将不作调整。15.1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含国家规定的税费)。投标人须就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采购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报价方式:含税包干总价。15.投标报价14.2在编制标投标文件时,粘贴图片建议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100dpi。14.1投标文件要求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电子文档格式为*.ZCTBJ,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16.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16.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投标有效期15.6投标人投标报价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15.5报价应本着合理的原则,采购人不保证报价最低者一定中标。15.4投标人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投标人投标文件无效。
(1)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之后银行自动退还。17.3投标保证金退还程序17.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17.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17.1保证金为人民币。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及金额交至规定的账户,并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17.投标保证金16.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17.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已缴纳保证金,无故不参加投标或者出现不廉洁行为的投标投标人;(4)其他异常保证金处理请参照《保证金操作手册》(见门户网站-首页-服务指南-办事流程)注:其他保证金退还事项均需提供加盖公招的情况说明和专款凭证原件。注:交易中心审核前需现场递交加盖代理机构公章的保证金退还通知单。(3)流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失败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后由投标人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之后银行自动退还。(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送交相关部门备案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之后银行自动退还。注:交易中心审核前需现场递交加盖代理机构公章和甲方公章的保证金退还通知单。注:交易中心审核前需现场递交加盖代理机构公章的保证金退还通知单。
18.1投标文件格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18.投标文件的编制(5)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4)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或者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无效的证明材料的;(3)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中标(成交)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或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或者拒不缴纳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投标18.5投标文件光盘刻录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8.4投标文件的密封: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8.3投标文件递交及有关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8.2投标文件的签署: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0.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20.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20.2网上上传:投标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并完成最后的“确认并签名”,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表明投标人网上上传投标文件成功。20.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递交19.1投标文件的密封: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1.2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2)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21.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0.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宣布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宣布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22.2开标程序22.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22.开标五、开标与评标
22.3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7)开标结束。(6)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5)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4)唱标:由唱标人宣读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报价、服务期限等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3)投标文件开标顺序:按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的开标系统中的顺序进行现场解锁;
23.2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3.1开标结束后,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3.资格审查(2)采购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按照电子文件的开标顺序上前,使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1)电子文件开标顺序: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当众开标。22.4电子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采购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4.3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24.2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4.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4.评标
25.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否决全部投标:开标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4.5评标过程的保密24.4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第五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26.中标人的确定六、中标结果(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28.签订合同27.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标公告相同的媒介上公告中标结果,公示期1个工作日,若无异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27.成交通知26.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6.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9.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29.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中标人违约,采购人将没收中标人的全部投标保证金。29.履约保证金28.3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28.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投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8.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0.3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五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30.2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30.1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0.纪律要求七、其他事项29.3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按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监测内容:土壤、灌溉水、农产品。1、监测内容与检测项目采购需求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0.4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③对县域内的优势农产品区域,补充布设监测点位,采集当地常年主栽农产品样品送检。②按照云南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土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区图斑上图,实现点位初步布设。连片的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区至少布设一个点。①以重点县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土壤点位为基础,经现场核实,在对应点位上采集大、小春农产品样品送检。2.布点原则项目分三年完成,土壤样品310个,第一年100个,第二、三年每年105个;灌溉水样品80个,第一年20个,第二、三年每年30个;农产品样品2250个,第一年650个,第二、三年每年800个。检测项目:镉(Cd)、铬(Cr)、汞(Hg)、铅(Pb)、砷(As)五项重金属元素指标。
F、兼顾不同的耕地类型(水田、旱地)E、点位不能布设在例行监测点位和深度调查点位上D、点位间距不小于1000米,不能在同一个村民小组内C、耕地应连片,面积不小于30亩B、农产品主导原则:水稻优先,其次采集玉米、马铃薯、蔬菜A、点位布设应均衡,根据地形地貌,能反映该区域农产品生产现状
水样采集与检测。从整田灌水、移栽后灌水、齐穗期灌水,三个灌水时段各取1000mL水样及时送样检测其镉含量。如不能及时送检,必须将水样加入浓硝酸(优级纯)调整pH值至2以下,并附标签注明时间和是否调整pH值,密封保存,标签牌编号与田间品种吊牌一致。农产品采集与检测。成熟期水稻采取单打、单晒、单称重的方式测定各小区产量。成熟期稻谷要在90%谷粒变黄时,分品种分小区收获,与土壤协同采集,每点连续收取2-3蔸,5点稻谷晒干并充分混合去杂后单独装网袋,确保每次重复干谷重量都为500g左右,数量不够时增加取样蔸数。统一编号后(标签牌编号与田间品种吊牌一致),送至符合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糙米镉含量。检测机构须保藏所有送检的糙米样品,直至联合攻关项目结束。土样采集与检测。在试验田块整平后插秧前和成熟期采集土壤样品,原则上采样位置变化不宜过大。每个试验田块用测土配方施肥不锈钢专用采样器,按照梅花形、“S形”或“Z型”5点取样,保证样点的平均分布和代表性,即每个试验田块采集5个样品送检,并绘制简图标记取样位置;每个采集点要求钻取直径10cm内表层0-20cm土样5次以上进行混合,混合鲜土1kg左右,分别用干净塑料袋密封,统一编号后(标签牌编号与田间品种吊牌一致),送至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土壤镉全量、镉有效态含量、pH值、有机质含量、阳离子交换量、土壤养分(碱解氮、速效磷、速效钾)等。检测机构须保存所有送检的基地土壤样品,直至项目结束。3.采样与检测要求农产品选择。农产品品种主要针对水稻、小麦、玉米、马铃薯、蔬菜及当地特色农产品,采集的农产品要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有评价标准。如水稻、小麦、玉米、根茎类蔬菜、叶菜类蔬菜、茄果类蔬菜、豆类蔬菜等。G、不在行政村、乡镇、县域边界附近取样
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五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合同条款前附表(仅供参考,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第四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序号 | 项目 | 内 容 |
1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2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
4 | 付款方式 | 按年支付,按每年实际完成量进行结算。 |
5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金额和提交形式: 履约担保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履约保证金金额:成交人须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金额5%-8%的履约担保。注:1、中标公示期(1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的领取通知,中标人自接到领取通知之日起,15日历天内必须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不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视为放弃成交。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完成,一次性退还。 |
条款号 | 评 审 因 素 | 评 审 标 准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商业信誉及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设备及专业技术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纳税及社保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违法记录 | 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说明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证书 | 投标人须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同时具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信用信息记录 | 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联合体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附非联合体声明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以上资格评审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评审 |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投标函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符合招标文件给定格式及内容 |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 符合招标文件给定格式及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符合招标文件给定格式及内容(注:投标文件(包括评标过程中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不审查该项) |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签署及填报内容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签署及填报要求 |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完整且只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本项目公布的采购预算 |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7.1项规定 |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6.1项规定 |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采购内容 | 符合第三章“采购需求”所列要求 |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其他条件 | 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内容的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1 | 分值构成(满分100分) | 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1+F2+F3其中:①F1、F2、F3分别为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②F1满分30分,F2满分40分,F3满分3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总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
2.2.3 | 评分标准 | |||
2.2.3(1) | 投标报价评审F1(满分30分) | F1=(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意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云南省相关文件的精神,投标人被认定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中小型企业的,对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价参与报价得分计算。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2.2.3(2) | 技术部分评审F2(满分50分) | 对项目的认识及服务方案(满分10分) | 第一档(8~10分):熟悉项目的整体情况,对实施任务、要求的理解把握准确描述详尽,具有合理性,且服务方案针对性强、实施性强,对项目分析透彻,对主要问题及重难点把握准确;第二档(4~7分):对该项目认识一般,了解项目的整体情况一般,对实施任务、要求的理解把握一般,服务方案描述简单,对主要问题及重难点的把握一般;第三档(1~3分);对该项目缺乏认识,对该项目的整体情况缺乏了解,对实施任务、要求的理解把握不够准确,服务方案描述简单、粗糙,未把握采购方现状的主要问题及重难点;第四档:无对项目的认识及服务方案的不得分。 | |
2.2.3(2) | 技术部分评审F2(满分50分) | 项目检测方案及实施方案(满分15分) | 第一档(11~15分):项目检测方案能较好的体现科学性、合理性、准确率和针对性,项目实施方案描述详细且完整、进度计划合理、周期性可行并具有针对性,运营应急措施方案可操作性较强;第二档(6~10分):项目检测方案能体现出科学性、合理性、准确率和针对性,项目实施方案描述简单、进度计划合理、周期性可行并具有针对性,运营应急措施方案一般;第三档(1~5分):项目检测方案缺乏科学性、合理性、准确率和针对性,项目实施方案描述不够准确、进度计划合理、周期性可行,运营应急措施方案描述简单、粗糙;第四档:无项目检测方案及实施方案的不得分。 | |
2.2.3(2) | 技术部分评审F2(满分50分) | 服务质量承诺、质控标准及保障措施(满分5分) | 第一档(4~5分):投标人对该项目技术路线较强的体现了合理性与及时性,检测结果准确无误,措施合理、检测结果报告完整且规范,检测项目质量保证措施、质控标准完善且无惩罚情况;第二档(2~3分):投标人对该项目技术路线合理性与及时性体现强,检测结果准确无误,措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检测结果报告完整,检测项目质量保证措施、质控标准具有一定的完善性且无惩罚情况;第三档(1分):投标人对该项目技术路线合理性与及时性体现较差,检测结果具有瑕疵,措施合理性差、检测结果报告一般,检测项目质量保证措施、质控标准的完善性差有惩罚情况;第四档:无服务质量承诺、质控标准及保障措施的不得分。 | |
2.2.3(2) | 技术部分评审F2(满分50分) | 检测样品的储存方案(满分10分) | 第一档(8~10分):投标人针对本采购项目编制的储存方案合理、可行,清晰得当,针对性强;第二档(4~7分):投标人针对本采购项目编制的储存方案基本合理,流程清晰,针对性一般;第三档(1~3分):投标人针对本采购项目编制的储存方案不合理、流程不清晰,针对性较差;第四档:无检测样品的储存方案的不得分。 | |
2.2.3(3) | 商务部分评审F3(满分30分) | 项目保障实施能力(满分15分) | 第一档(11~15分):项目服务团队配置科学合理且针对性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及设施完善齐全,具备足够展开检测工作的场地;第二档(6~10分):项目服务团队配置基本满足要求,针对性一般,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及设施基本满足要求,具备展开检测工作的场地;第三档(1~5分):项目服务团队配置较差,无针对性,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及设施不满足要求,不具备展开检测工作的场地。 | |
2.2.3(3) | 商务部分评审F3(满分30分) | 业绩部分(满分5分) | 投标人2019年11月1日至今每承揽过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得1分,每增加一个业绩得1分,满分5分。注: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为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验收证明材料三者之一为准,审核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所附的扫描件。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如未提供的,不作为评分依据。 | |
2.2.3(3) | 商务部分评审F3(满分30分) | 检测能力(10分) | 第一档(8~10分):投标人检测能力较强,获得的企业荣誉较多;第二档(4~7分):投标人检测能力一般,获得的企业荣誉较少;第三档(1~3分):投标人检测能力较弱,无企业荣誉。 |
2.1.2符合性评审标准: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资格评审标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资格评审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初步评审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总得分相等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1.评标方法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评标程序(3)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2.3评分标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1.2初审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若出现相互矛盾之处,应以排列在先的原则为准优先处理。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初步评审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1.3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文件第3.3.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1.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1.5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3.1.4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卖方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2.2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3.2.1对通过初步审查,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3.2详细评审(2)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1.7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投标文件的澄清原则3.2.4投标报价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的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汇总原则均为计算各投标人得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评标中若遇特殊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决定。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4.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3.4.2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3.4.1评标委员会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3.4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的情形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及最高单价限价的;(三)不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评审标准或符合性评审标准的;
一、开标一览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项目编号:投标文件
致:采购人二、投标函注:表中“投标总价”应与“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及“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合计报价”一致。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总价(元) | 服务期限 | 质量承诺 | 服务地点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投标总价(大写): |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4.我方承诺严格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及合同条款,在合同生效后日内完成服务,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2.我方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投标人须知第17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投标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毕、服务期限满为止,本投标函保持有效。1.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根据贵方为(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招标采购的招标公告,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9.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行为。7.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和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若有违反,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6.如果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或部分没收。5.我方已详细审核招标文件,我方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和评标办法无异议,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开户银行:开户名称:传真:电话:邮政编码:地址:
附:三、投标保证金凭证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帐号:
单位性质:投标人名称:(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1.投标保证金绑定回执;
投标人:(盖章)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以本单位名义投标。代理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致:采购人(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日期: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职务: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
注:后附公司相关证书(若有)。(一)投标人一般情况五、资格证明文件注: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日期:年月日
1 | 企业名称: | |
2 | 总部地址: | |
3 | 当地代表处地址: | |
4 | 电话: | 联系人: |
5 | 传真: | 电子邮箱: |
6 | 注册地: | 注册年份:(请附营业执照扫描件) |
7 | 公司有关证书: (请附有关证书的扫描件) | |
8 | 公司(是否通过,何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扫描件) | |
9 | 主营范围1. 2. 3. 4. ………… | |
10 | 其他要求说明的情况 |
声明(格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三)商业信誉及财务会计制度2.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同时具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附扫描件。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二)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四)设备及专业技术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本声明真实,如有虚假,则属于政府采购法第77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愿意承担该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我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本声明真实,如有虚假,则属于政府采购法第77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愿意承担该条规定的法律责任。声明(格式)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本声明真实,如有虚假,则属于政府采购法第77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愿意承担该条规定的法律责任。声明(格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投标人:(盖章)本声明真实,如有虚假,则属于政府采购法第77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愿意承担该条规定的法律责任。我单位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提供书面声明。(六)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声明真实,如有虚假,则属于政府采购法第77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愿意承担该条规定的法律责任。我单位参加此次采购活动为非联合体参与,我单位独立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声明(格式)(七)非联合体声明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我单位参加此次采购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声明(格式)(八)其他条件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
项目名称:六、投标分项报价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本声明真实,如有虚假,则属于政府采购法第77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愿意承担该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表格填写说明: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项目编号: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投标单价(元) | 投标合计(元) | 备注 |
1 | 土壤 | 个 | ||||
2 | 灌溉水 | 个 | ||||
3 | 农产品 | 个 | ||||
合计报价(元) |
项目名称:未填写本表格的投标人将不能通过初步评审。投标人应逐条对应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中要求的商务条件,包括服务期、付款方式、服务地点、履约保证金等内容,并根据实际投标情况如实填写本表格。七、商务条款偏离表2.此表可根据实际内容调整,只可增加不能减少内容。1.表中“合计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函”中“投标总价”一致。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B、□我公司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商务要求,除下述条款有偏离外,其余条款我公司均予以认可,中标后将严格遵照执行。A、□我公司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商务要求,所有商务要求均无偏离,中标后我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项目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要求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4、本表格中内容与投标文件其余部分不一致的,以本表格为准。3、表格中“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投标情况如实、完整、准确的填写。2、表格中“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要求”在填写时应注明该条款在招标文件的页码及条款号。1、投标人根据应根据实际投标情况,填写本表格,若无偏离,则勾选A项,电子签章即可。若有偏离,则勾选B项,按表格要求及实际情况填写后,签字盖章,具备偏离项的将被否决投标。表格填写说明:日期:年月日
1.对项目的认识及服务方案;投标人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审的相关内容进行拟写,至少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格式自拟):九、技术部分注:提供2019年1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为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验收证明材料三者之一为准。八、投标人近三年内完成类似业绩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单位 | 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金额 | 备注 |
… | … | … | … | … | … |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若适用)6.检测能力情况。5.项目保障实施能力;4.检测样品的储存方案;3.服务质量承诺、质控标准及保障措施;2.项目检测方案及实施方案;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3.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投标人若为中小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被认定为中小企业,评标时其投标报价不予扣除。1.不是中小企业的不填写本声明。注:日期:企业名称(盖章):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适用)2.若是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不是监狱企业的不需要提供。注:十一、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适用)
十三、构成投标文件的其它资料注: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需要提供。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承诺人在此承诺并保证,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行为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任何规定,且承诺人已经为签署本承诺函获得一切必要授权。1、如我公司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资格,我公司愿意自行放弃中标资格,并无条件赔偿贵单位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公司在此郑重承诺如下:致:(采购人名称)承诺书1.承诺书
2.廉政自律承诺(格式自拟)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4、如果我公司的投标被接受,我公司保证按照投标文件及评标结果,完全履行我公司的所有承诺,否则我公司愿意自行放弃中标资格,并无条件赔偿贵行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若我方中标,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我县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公平竞争交易的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机构)作出以下诚信承诺:会泽县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投标人竞买人事前信用承诺书4.会泽县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投标人竞买人事前信用承诺书。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企业及相关人员在本项目实施期间对项目保密。3.项目保密承诺。(格式自拟)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企业及相关人员在本项目实施期间廉洁自律、拒绝商业贿赂。
6.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5.不向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处置人)、招标(集采、拍卖、评估)代理机构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人员行贿、吃请、送礼或赠送有价证券,不组织其他有可能影响公正交易的活动。4.本单位(机构)法人或负责人承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并承诺为非失信被执行人;不规避招标,泄露保密资料,排斥歧视潜在投标人、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自觉维护公共资源交易的良好秩序。3.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更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主体信息中内容。2.严格依照国家、省、市、县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1.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5.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年月日单位名称(盖章):承诺人(签字):8.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7.本单位自愿接受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HZYH2022-039
二、项目名称:2022年度会泽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绿肥种子土壤、灌溉水、
农产品(采样、制样、检测协同监测)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出口加工区盛
鸿物流有限公司A栋综合楼A301、201A
中标(成交)金额:¥3152640.00元(大写:叁佰壹拾伍万贰仟陆佰肆
拾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货物类 |
名称:2022年度会泽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绿肥种子土壤、灌溉水、农产品(采样、制样、检测协同监测)采购项目采购范围:参数所示全部内容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项目负责人:刘涛 |
五、评审专家名单:饶雄、李春秀、苟玲、杨加玉(组长)及采购人代表
马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国家计委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
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会泽月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会泽县瑞丰路公务员小区瑞平西路108号
联系方式:(0874-55012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琼
电0874-5501208
话:0874-5501208
2.采购人信息
名称:会泽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会泽县景星路3号
联系方式:0874-5127964
日期: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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