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装04-20241008-宁波分金七门运桩船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7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3
公告正文

浙江金七门核电厂一期工程(华龙一号)大件码头工程

钢管桩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金七门核电厂一期工程(华龙一号)大件码头工程钢管桩运输服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招标项目资 来自自有(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钢管桩运输服务(进行公开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1

船机设备名称

运输驳

2

包件划分

/

3

计划交货期

暂定2024年12月

4

工作内容

计划承担浙江金七门核电厂一期工程(华龙一号)大件码头钢管桩运输及招标方指定的其他工作

5

使用地点

浙江省舟山市中交三航舟山海洋公司至浙江省宁波市象山鹤浦金七门核电码头施工现场

6

船机设备数量

≥2艘

7

设备能力

满足桩长40米≤桩长≤60米钢管桩运输工作,单驳不小于20根钢管桩运输工作,每航次不得少于20根钢管桩的运输工作量

8

人员要求

按海事要求配备具有适任证书的船员

9

租赁方式

运输服务合同

10

服务起止时间

暂定2024年12月-2025年2月,共计2.5个月

11

供油方式

投标方自行解决

12

维修保养

要求船舶做好日常保养维护

13

其它要求

报价包含操作工人工费、船员工资、食宿费、燃油费、淡水费、人员保险、设备保险、设备必要的配件、各类修理费、油污处理费、钢管桩加固费、运输工装费(含材料等一切费用)、货物运输险、航道费、管理费、调遣费、利润、风险、安全文明措施费以及税金等一切费用。

关于船舶停滞:装卸免滞船期7天(如超时限,滞船费参考各单位报价进行计算);装货以船舶至中交三航舟山海洋公司码头靠泊等待起算,至装货完成止算,卸货以到达金七门码头施工现场起算,直至卸货完成止算,以上起止时间均应向招标方现场人员实时签认,运输途中消耗的时间不计入免滞船期。若总滞船时间小于运输航次数量乘以单航次免滞船期,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收取滞船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资质,有类似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 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 /  个包件。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投标人应符合国家对所在行业的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和安全环保的相关要求。

3.6投标人存在如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者存在第二章3.4.4所列其他情况的,将予以扣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7 投标人为船舶出租单位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船舶国籍证书中的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保持一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1214时至 2024101714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02314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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