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象山县农村供水“一户一表”工程(三期)贤庠镇溪沿村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比选公告
金额
363.06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s-zjbx-240109141
预算金额363.06万元
招标联系人何泽烽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象山县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工程监理(建设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XS-ZJBX-240109141
项目名称: 象山县农村供水“一户一表”工程(三期)贤庠镇溪沿村
中介服务事项: 工程监理(建设工程)
项目地点: 象山县贤庠镇溪沿村
项目基本情况: 全村改造约650户,DN20-100钢塑管管道总长为25657米、DN150-150球墨管管道长度为864米、150钢板管道长度为28米、De110PE管管道长度为22米、阀门井169座、水表井890座等。
项目总预算: 363.06万元
服务内容: 本工程的全过程监理。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30天
质量要求: 合格
竞价方式: 采用【下浮率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95847.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浮率范围,下限:30% ,上限:30%  
价格说明: 监理费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18版)》。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4-01-09 15:05 至 2024-01-11 15:05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无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4年01月11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3)参与竞价的中介企业不得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中(查询地址:信用宁波credit.ningbo.gov.cn)。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象山县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联系人: 何泽烽
联系电话: 65775957
联系手机:13586799982
联系地址: 象山县丹西街道象山河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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