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2年至2023年新兴县“河长制”水质检测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egd-ct211463
预算金额110.46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766-8868288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2年至2023年新兴县“河长制”水质检测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新兴分局
行政区域 新兴县 公告时间 2022年01月13日 15:34
评审专家名单 莫耀强,陈志丽,邱燕玲
总中标金额 ¥110.469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先生(采购人)、毛小姐(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电话 0766-8868288
采购单位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新兴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新兴县新城镇茅园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66-2913771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市区环市中路170号之一(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66-8868288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一、采购计划编号:445321-2021-02206

二、项目编号:FEGD-CT211463

三、项目名称:2022年至2023年新兴县“河长制”水质检测服务项目

四、采购结果

合同包1(2022年至2023年新兴县“河长制”水质检测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绿色链(广东)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黄埔区莲花砚路6号304房 1,104,690.00元

五、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2022年至2023年新兴县“河长制”水质检测服务项目):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2022年至2023年新兴县“河长制”水质检测服务项目 对新兴县境内23个镇界河流断面进行水质监测 采样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监测报告,提交的检测报告须满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中关于检测报告的要求 服务期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共24个月(具体实施时间以合同确认为淮) 满足《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试行)》、(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修约处理规则(试行)》中的要求 1,104,690.00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3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 莫耀强 陈志丽 邱燕玲

采购人代表名单: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2022年至2023年新兴县“河长制”水质检测服务项目): 1.583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2022年至2023年新兴县“河长制”水质检测服务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绿色链(广东)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1.67

35.00

18.78

95.45

1

1

广东利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1.33

30.00

20.00

81.33

2

2

广东诺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1.67

9.00

19.60

60.27

3

3

广州汇标检测技术中心

通过

通过

18.00

13.00

15.05

46.05

4

4

佛山市天裕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1.33

9.00

15.02

45.35

5

5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云浮市生态环境局新兴分局

地 址:新兴县新城镇茅园路1号

联系方式:0766-2913771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市区环市中路170号之一(二楼)

联系方式:0766-8868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采购人)、毛小姐(代理机构)

电 话:0766-8868288

十一、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13日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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