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精益化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2/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精益化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精益化管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921-00239
项目名称: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精益化管理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需求:
1、服务范围: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精益化管理服务,为医院提供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精益化管理服务,实现耗材从科室提出需求到采购、入库、配送出库、使用消耗的全流程管理,保证临床耗材使用质量安全及风险控制,最终优化和提升医院耗材精细化管理和服务水平。
2、服务要求:
★1)医院所有耗材通过集中供应商供给及配送,所供耗材价格不得超过阳光采购网限价,不在目录中的,不得超过既往耗材售价或其他单位同等耗材售价,本次服务配送耗材的价格须根据国家相关政府部门出具政策性调整的文件进行调整。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经院方确认品种目录后,中标集中供应商无权自行增减任何品种。不得私自泄露医院的采购目录、价格等合同信息。
★2)中选配送商获得配送资格后,中选配送商需自行与生产企业或产品代理商建立配送关系,确保中选配送商参与实际配送。
 3)采购人向集中供应商提供采购计划后,常规耗材集中供应商必须在4小时内完成计划;并将医用耗材送达医院指定仓库,最长不超过24小时;对临床上急救和重大公共卫生救治所需医用耗材保证及时供应,配送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集中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供应所需耗材,以保证医疗工作有序进行,否则采购人有权即刻终止其服务。
★4)为医院提供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精益化管理服务,实现耗材从科室提出需求到采购、入库、配送出库、使用消耗的全流程管理,保证临床耗材使用质量安全及风险控制,最终优化和提升医院耗材精细化管理和服务水平。
5)医用耗材集中配送服务全流程、全环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工作要求,确保医用耗材管理工作的合规性。
6)配送商须具备良好的配送运输能力,能满足医疗器械运输过程中储存的温度湿度要求。
★7) 其他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供应配送管理与考核办法》(辽卫发〔2015〕67号)的规定及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
3、服务时间:自本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采购人现需医用耗材、试剂的采购,并提供相应服务。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期满后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双方均没有提出终止合作的,续签采购合同,直至三年期满)。
(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采购人现需医用耗材、试剂的采购,并提供相应服务。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期满后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双方均没有提出终止合作的,续签采购合同,直至三年期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残疾人就业、扶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 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 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5日 08时00分至2023年12月1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2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4楼)第九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需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按要求密封)、移动硬盘(按要求密封)、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携带电脑(安装相关插件)及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现场进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蒙医医院
地  址: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北环路123号
联系方式: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阜新溢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阜新市高新园区育才馨园1#楼133-2-2门
联系方式: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邮箱地址: FXYYJT@163.com
开户行: 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州支行
账户名称: 阜新溢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2001000085064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