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新城 J2-30 项目
发布时间:2023-07-28 17:1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东部新城 J2-30 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东部新城 J2-30 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自贡市大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304-510304-04-01-758065】FGQB-0065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自贡市东建置地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自贡市东建置地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自贡市大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304-510304-04-01-758065】FGQB-0065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东城内环路西侧(原自贡市大安区和平乡永田村四组)。
2.2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占地规模:占地30.3 亩(20202.48㎡);2.总建筑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0.36万㎡,限高100 米,容积率4.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3、建筑内容:主要包括商业、地下车库及其他配套用房。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设计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规划土地内及与之配套的相关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总平、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节能等设计)、景观设计、人防工程设计、装配式专项设计、泛光照明设计、绿建、海绵城市、二次深化等设计工作以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不包含岩土支护设计、装饰装修设计、燃气工程专项设计、供配电工程专项设计、自来水工程专项设计的设计内容)。
2.4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标准和要求。
2.5 设计服务期限: 150 个日历天。
2.6 投资额: 74712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0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项目总建筑面积不低于(含)50000㎡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项目总投资额不少于(含)350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包含2家);(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07月29日 0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进入《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login.sccin.com/?zigong)工程建设投标系统入口,凭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8月18日 10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四川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自贡市东建置地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北环路 1 段 21 号(站务楼)
邮 编: 6430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813-580516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 29 号沙河壹号二期 7 栋 28 楼 2801-2808 号
邮 编: 610016
联 系 人: 罗老师
电 话: 028-8661839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3年07月28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4-510304-04-01-758065
相关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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