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环评拟批准公示)江苏鑫辉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75万吨砼结构电力基础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7/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年产3.75万吨砼结构电力基础设备项目
建设地点:如皋市白蒲镇朱窑村18组
建设单位:江苏鑫辉建材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技术单位:布鲁环境技术(南通)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年产3.75万吨砼结构电力基础设备。
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申报的原料及工艺进行生产,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好以下污染防治工作:
1、废水治理。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厂区内雨水集排系统、污水收集系统;初期雨水、清洗废水等经沉淀预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尾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及相关参照标准后排入如皋市白蒲镇污水处理厂,委托深度处理。
2、废气治理。水泥卸料粉尘收集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尾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及《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相关标准后排放;参照《南通市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对物料运输、装卸、投料、搅拌等工序生产管理,采取密闭、喷淋等防尘措施,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厂内(车间外)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关标准限值。
3、噪声治理。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并采取屏障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4类标准,且不得降低周围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
4、固废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相关环境管理要求。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87658090,邮箱:rgsptzk@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地点:如皋市白蒲镇朱窑村18组
建设单位:江苏鑫辉建材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技术单位:布鲁环境技术(南通)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年产3.75万吨砼结构电力基础设备。
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申报的原料及工艺进行生产,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好以下污染防治工作:
1、废水治理。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厂区内雨水集排系统、污水收集系统;初期雨水、清洗废水等经沉淀预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尾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及相关参照标准后排入如皋市白蒲镇污水处理厂,委托深度处理。
2、废气治理。水泥卸料粉尘收集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尾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及《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相关标准后排放;参照《南通市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对物料运输、装卸、投料、搅拌等工序生产管理,采取密闭、喷淋等防尘措施,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厂内(车间外)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关标准限值。
3、噪声治理。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并采取屏障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4类标准,且不得降低周围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
4、固废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相关环境管理要求。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87658090,邮箱:rgsptzk@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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