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十七冶管廊分公司博望产城融合一体化一期项目EPC工程新城七期安置(望湖佳苑)给排水及暖通安装I标段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8/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十七冶管廊分公司博望产城融合一体化一期项目EPC工程新城七期安置(望湖佳苑)给排水及暖通安装I标段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现对管廊分公司博望产城融合一体化高质量发展项目(东片区)一期项目 EPC 工程——新城七期安置房(望湖佳苑)给排水及暖通安装(I标段)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编号:201306-2023-GY0809-ZY-01GY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博望产城融合一体化高质量发展项目(东片区)一期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新城七期安置房(望湖佳苑)给排水及暖通安装专业分包工程(I标段)
2.招标范围及概况:
工程概况:新城七期安置房(望湖佳苑)项目位于鸭绿江路与太行山路东南角,总用地面积约 57037.97 平方米,容积率 1.8,总建筑面积 113026.31 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 22067.79 平方米),地上主体部分11层,地下1层,规划建筑高度31.9米。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新城安置房七期(望湖佳苑)图纸范围内9#~16#楼、17#幼儿园、18#商业、22#~23#配电房及地下室南侧各单体的给排水管道安装工程、采暖工程、通风工程等给排水及暖通安装工程。(具体以任务分工单为准)
其他:本工程执行新税法规定,投标人按9%增值税进行缴税,如在施工过程中税率发生变化、调整,投标人按最新相关文件执行。招标人有权调整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税率部分价格。投标人遵循“先开票、后付款、不见票不付款”的原则。投标人向招标人申请付款前,应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税款由投标人承担,如投标人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将不予付款,投标人承诺向招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并与本合同相一致。
3.工程建设地点:马鞍山市博望区
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5.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6.其它要求:
工程安全施工要求:无火灾、爆炸事故,无重大设备事故,无污染事故,无环境破坏事件,无人员伤亡事故。
工程文明施工要求:满足发包人及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专业分包)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专业分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网上查询在投标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无在建工程。
3.项目管理机构:(1)必须配备项目施工负责人;(2)必须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3)必须配备足额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必须配备质量员。
4.其它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承诺,每月在该项目时间不得少于25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登录后,点击菜单【公开招标投标报名】,进行投标报名录入。投标报名名称录入投标人全称,联系人、移动电话、Email必须填写。
2.招标文件费500元,投标单位需转账到十七冶专用账户,并备注“投标单位名称-博望产城融合一期项目-新城七期安置房(望湖佳苑)给排水及暖通安装专业分包工程(I标段)(工程名称可简写)标书费”,中标与否售出不退,注意:请将招标文件费银行转账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377595497@qq.com),招标方录入后投标人方可登录后在【招标文件报价编制】的投标文件录入页面下载招标文件。无十七冶服务关系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服务关系引用后,再参与投标,以确保后期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单位名称: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马鞍山冶金专业支行
账号:3400 1658 8080 5032 9293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16日8:30时(北京时间)
开 标 时 间:2023年8月16日8:30时(北京时间)
招标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管廊分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章丽 0555-2982332
招标项目联系人:杨启超
招标部门:物资采购管理中心
地 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平湖路108号
联系人:章丽
电 话:0555-2982332
时间:2023年8 月9 日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现对管廊分公司博望产城融合一体化高质量发展项目(东片区)一期项目 EPC 工程——新城七期安置房(望湖佳苑)给排水及暖通安装(I标段)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编号:201306-2023-GY0809-ZY-01GY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博望产城融合一体化高质量发展项目(东片区)一期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新城七期安置房(望湖佳苑)给排水及暖通安装专业分包工程(I标段)
2.招标范围及概况:
工程概况:新城七期安置房(望湖佳苑)项目位于鸭绿江路与太行山路东南角,总用地面积约 57037.97 平方米,容积率 1.8,总建筑面积 113026.31 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 22067.79 平方米),地上主体部分11层,地下1层,规划建筑高度31.9米。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新城安置房七期(望湖佳苑)图纸范围内9#~16#楼、17#幼儿园、18#商业、22#~23#配电房及地下室南侧各单体的给排水管道安装工程、采暖工程、通风工程等给排水及暖通安装工程。(具体以任务分工单为准)
其他:本工程执行新税法规定,投标人按9%增值税进行缴税,如在施工过程中税率发生变化、调整,投标人按最新相关文件执行。招标人有权调整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税率部分价格。投标人遵循“先开票、后付款、不见票不付款”的原则。投标人向招标人申请付款前,应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税款由投标人承担,如投标人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将不予付款,投标人承诺向招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并与本合同相一致。
3.工程建设地点:马鞍山市博望区
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5.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6.其它要求:
工程安全施工要求:无火灾、爆炸事故,无重大设备事故,无污染事故,无环境破坏事件,无人员伤亡事故。
工程文明施工要求:满足发包人及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专业分包)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专业分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网上查询在投标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无在建工程。
3.项目管理机构:(1)必须配备项目施工负责人;(2)必须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3)必须配备足额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必须配备质量员。
4.其它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承诺,每月在该项目时间不得少于25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登录后,点击菜单【公开招标投标报名】,进行投标报名录入。投标报名名称录入投标人全称,联系人、移动电话、Email必须填写。
2.招标文件费500元,投标单位需转账到十七冶专用账户,并备注“投标单位名称-博望产城融合一期项目-新城七期安置房(望湖佳苑)给排水及暖通安装专业分包工程(I标段)(工程名称可简写)标书费”,中标与否售出不退,注意:请将招标文件费银行转账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377595497@qq.com),招标方录入后投标人方可登录后在【招标文件报价编制】的投标文件录入页面下载招标文件。无十七冶服务关系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服务关系引用后,再参与投标,以确保后期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单位名称: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马鞍山冶金专业支行
账号:3400 1658 8080 5032 9293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16日8:30时(北京时间)
开 标 时 间:2023年8月16日8:30时(北京时间)
招标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管廊分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章丽 0555-2982332
招标项目联系人:杨启超
招标部门:物资采购管理中心
地 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平湖路108号
联系人:章丽
电 话:0555-2982332
时间:2023年8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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