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江苏洪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淮安市神州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江苏洪泽经济开发区道路部分路段保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及编号: 江苏洪泽经济开发区道路部分路段保洁服务项目(HAZC-2018070071-HZ)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
3、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服务(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
② 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中任一月份第三方会计事务所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
③ 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网站打印的证明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
④ 提供包含下列内容的书面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具体见示范格式三,必须提供):
A.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完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B.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C.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D.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磋商供应商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3)供应商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供应商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供应商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
(4)供应商须提供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服务人员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
说明: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淮安市神州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评委会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注: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六部分。
4、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公告期限: 2018年 7 月24日-2018年7月31日。
招标文件可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haztb.gov.cn/Epointweb/),淮安市洪泽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zztb.cn/),淮安市洪泽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hongze.gov.cn/),淮安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zx.huaian.gov.cn/)直接下载。
特别提醒: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陆网站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供应商未能连续登陆网站查看,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开标现场缴纳。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 2018年8月15日上午 8 :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8年8月15日上午 9 :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会议室(1)(淮安市洪泽区益寿路北侧渤海路东侧,新华书店一楼,<洪泽区气象局隔壁>)
投标文件接收人: 冯磊 电话: 15195306267
6、开(评)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8月15日上午 9 :00
开标地点: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会议室(1)(淮安市洪泽区益寿路北侧渤海路东侧,新华书店一楼,<洪泽区气象局隔壁>)
评标地点: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会议室(1)(淮安市洪泽区益寿路北侧渤海路东侧,新华书店一楼,<洪泽区气象局隔壁>)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冯磊,电话:15195306267。
(2)采购单位联系人:俞士宽, 电话:13912050498。
8、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主体必须是投标人本身,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转账支票进账单这三种非现金形式之一。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总额为人民币16000.00元整。
2. 缴纳保证金时需备注项目编号:
3. 以上所有方式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开户银行提供的到账凭证为据。
投标人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以下事宜,以确认投标保证金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主体必须是投标人本身,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3)开户名: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
银行账号:3208270011010000034594
开户行:江苏洪泽金阳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320308700012
备注:请注明项目编号:HAZC-2018070071-HZ,因标注不明,保证金不能顺利查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本次项目的采购总预算约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小写:80000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