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地铁横岗、大运站等22间车站站厅商铺租赁项目招租信息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002403374 | 项目名称 | 深圳地铁横岗、大运站等22间车站站厅商铺租赁项目 |
起始日期 | 2024年11月20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4年12月10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大运 |
面积/数量 | 624.29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5年 | 免租期 | 无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45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171.48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租金单价自第3年起每年递增5% | 租金支付方式 | 季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 | ||
履约条件 | 1.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等相关费用。 2.未经出租方书面确认,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分租、转包、分包。 3.负责物业租用期间的消防安全,且承租方二次装修的,须经出租方、出租物业管理处、消防安全管理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 4.若最终获得承租权,承租方须在深圳联交所确定最终承租方并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的45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不得修改租赁合同内容条款,且签订租赁合同(含附页)的名称须与报名的资料一致,否则即视为承租方违约。 5.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招租保证金,没收的招租保证金在扣除深圳联交所招租服务费后,余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1)确定的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租赁合同的; (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4)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6.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最终以签署的合同条款内容为准。 | ||
其他补充说明 | 1.如最终承租方在确定承租结果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免租期的,可由租赁双方视情况协商给予不超过5个月的免租期,逾期未提交申请则视作放弃免租期申请。免租期包含在租赁期限内。 2.招租场地具体站点:横岗、大运、荷坳、永湖、科学馆、体育中心、凤凰城、红山、福民、南坑、平湖、双拥街、禾花、南约、坳背、宝龙、大运中心、龙城公园、回龙埔、盛平、新塘围、龙园站共22间商铺。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出租单位确认,并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2周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 2.意向承租方在国内副省级(含)以上城市正在经营的直营咖啡店 (提供门店信息清单加盖公章,并提供分店营业执照及工商信息查询单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备查验)数量不少于30家,直营门店的数量仅统计意向承租方主体及其分支机构开设的门店,其母、子公司或关联公司或品牌加盟方开设的门店不予计入; 3.具备一年完税记录; 4.承租方及其分(子)公司、关联公司依法纳税、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无未决诉讼;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具体包括各分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其分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其分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法律诉讼、仲裁、执行案件或其他经济纠纷; 5.愿意且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全部投资及政府相关的一切审批手续; 6.近2年内,意向承租方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且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相关行业安全事故;配合出租方和联交所对其资质和运营项目进行审查; 7.在报名前应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目前租赁及使用情况、租赁面积、功能区分、结构型式、空间尺寸、房屋朝向、装修及设施设备等实际情况),出具相关承诺函件,否则视为不符合招租报名资格; 8.依法经营,于政府管理部门无行政处罚记录及严重违法记录;企业与其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委托授权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有其他失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响应人不得参与本项目,以项目报名截止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为准(失信主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等); 9.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法人报名; 10.在一年内(自报名截止之日倒算)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具体包括各分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其分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其分公司)有合同关系但合同履约评价为D级(不合格)的意向承租方,视为不符合本项目报名资格。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领取);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8.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2、3证明文件; 9.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4、5、6、7、9、10承诺书; 10.出租方要求的其它材料。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10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楼 |
联系人 | 杨小姐;郭先生 | 联系方式 | 0755-26409104;0755-83881979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24楼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420,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 2024年12月10日 21时30分00秒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本项目由承租方自行完善本项目的租赁登记或备案(出租方予以必要的协助) 以确保本项目经营的合法性,并承担本项目的全部投资及相关所有政府审批费用; 2.该出租物业将在完成上下水和用电量增容改造后分批交付,首批商铺与最后批次商铺交付时间跨度不超过6个月。其他按现状交付,出租方不保证出租区域内的原遗留设施的可用性及安全性。若意向承租方最终获得承租权,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现场的装修拆除、垃圾清运等工作,且不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费用; 3.本项目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 4.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充分了解承租物业所须缴纳的费用组成,办妥报名手续的意向承租方均被认为已经考察了现场,清楚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并已充分考虑现场和环境条件; 5.租赁保证金数额按合同最后一个租赁年3个月租金计算; 6.租金支付方式:租金以转账方式支付,第一个季度计租的租金于物业交付之前支付,其后于每季第一个月8日前支付当季租金。 | ||
监督电话 | 0755-83690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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